天地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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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良心,对得起天地良心什么含义?

中国人思想天地为大.俗话说.跪天跪地跪父母.可见天与地在国人眼中是神圣的.不可欺的.是排在双亲之上的.意指所做之事只有对的起天地.才能问心无愧!

不做亏心事的意思

我不需要理会别人怎么看怎么想,我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就好了

天地良心,俗语:“天地良心”什么意思?
解释下!!不懂~!

天地良心 tiāndì-liángxīn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表白自己的用语。意为:天知地知,自己也问得过良心,确实没有说假话、做坏事。

事例 我对得起~,没有干任何亏心事。

而现在的天地良心的解释是:

对于任何一位受传统文化熏染的中国人来说,想必都能掂量得出“天地良心”这一词语的分量。千百年来,中国老百姓凭着朴素的信仰和善良的心灵,代代相传着关于“良心”与“良知”的道德信念。他们不断告诫自己和子孙后代:做人要讲“良心”,千万不要做“伤天害理”的坏事。但今天的不少中国人常常忽略的是:“天地良心”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从来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正是“天地”所代表的“天理”的存在,才给“良心”提供了坚实厚重的法理基础。笔者认为,“天地良心”作为传统道德文化的核心内容与精华所在,理应被我们很好地传承与发扬。当前最重要的是,如何对这一古老的道德理念加以创造性转化,使之更好地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理论资源。

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良心”这一概念的人是孟子。汉语里的“良心”一词,来自于《孟子?尽心上》第八章:“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由斧斤之于木,旦旦而伐之,可以为美乎?”在这里,孟子以牛山之木劝诫人们不要放弃了良心。孟子认为良心是人所共有的原本之心,是“天命下注于人”而形成的合乎天地之道的本性。在他看来,我们每个人都有恻隐、羞恶、辞让(恭敬)、是非之心,这些都是人的良知良能,而它们也构成了儒家所宣扬的仁义礼智之端。可见在孟子等儒家哲人那里,“良心”与“天地”始终是联系在一起的,是建立在他们所信奉的“天人合一”哲学基础之上的。

毋庸置疑,“天人合一”思想曾被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利用,成为他们巩固政权的思想舆论工具。中国历史上,不仅历代封建帝王都冒充“天子”来“奉天承运”,建立和巩固自己的统治,就连一些草莽野夫、“胆大妄为”之徒,也知道如何打着“替天行道”的名义揭竿而起,或者占山为王,割地为侯;或者拼得性命与“真龙天子”决一死战,事情不济也能过一把“一代枭雄”的瘾;“天人合一”观念的另一个受到现代人质疑乃至诟病的因素,是它在与集权统治的复杂纠葛中,使几千年的封建政治带上了过多的道德说教色彩,也使传统礼教更显其虚伪腐朽。宋明理学更将所谓“天理”畸形地推到了“人欲”的对立面,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极端主张。这自然也一度给“天地(理)良心”蒙上了尘垢。但即使如此,尚未到把“天理”全盘否定掉的程度。

近代以来,随着文化革新运动的兴起和西方文化的大量涌入,绵延发展了数千年的中国传统文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现代中国人也越来越割断了人与天地之间宗教般的情感纽带与精神联系,“天地”更多地被看成是一种纯粹的物质实体。而一个多世纪以来剧烈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同样给传统意义上的“良心”观念带来了令人眩目的嬗变。良心,更多地被看作是后天形成的人格修养,与中国传统文化视野中的“天地”可谓渐行渐远。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仍随时可以发现“天地良心”的顽强生命力,感觉到它在普通百姓心目中的地位。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所谓“苍天在上”、“天理昭昭”,这些词语及其背后隐含的道德信念,不正说明了“天”仍然是当今国人精神价值的重要取向吗?直到今天,我们仍将美满幸福的婚姻看作是“天作之合”。所有这些,笔者认为如果仅仅因为它们带有某些神秘主义成分,就将其全盘否定与舍弃,实在是得不偿失的愚蠢行为。

有些人一听到“天地良心”,马上就会想到原始宗教与迷信。这种缺乏起码历史理性原则和历史常识的观点,笔者认为根本不值一驳:今天的很多中国人每到清明节时,仍要去父母及祖先的坟墓前祭扫凭吊,你能说他们一定相信死去的亲人的魂魄,真的还在墓穴里生活吗?今天的人们逢年过节仍保留着燃放鞭炮的古老习俗,你能说他们也像古人那样以此“驱妖避邪”吗?对于“天地良心”的提法,我想也应作如是观。笔者强调的是“天地良心”这类道德信念对广大中国百姓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价值观念上的统摄作用。当然,道德的最高境界或者说完美境界应是自律自足的,但是,如果以一种过于理想化的道德境界去要求“满街圣人”,无论如何都是不切实际的。

这里实际上有一个如何以科学的理性精神辩证地看待我们的传统文化、并加以创造性转化的问题。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要想从它以往的文化传统中完全解放出来,是绝对不可想象的。离开文化传统而片面地求变求新,最终只能导致疏离。在这方面,20世纪的中国人实在有太多的教训。海外学者余英时先生在《五四运动与中国传统》一文中指出,“五四”以来的中国知识分子们尽管运用了很多新的和外来的观念,可是他们重建的文化秩序,仍然未能突破传统的格局。在他们从西方文化中“拿来”的崭新名词背后所包裹着的,往往还是中国传统的文化心理内涵。这一观点对我们不无警示性。笔者认为换一种思路或许更有实际意义:为什么我们不能把中国传统文化中那些具有原创性的、流传至今并在历史上发挥了重大作用的文化观念,如“仁”、“义”、“礼”、“智”、“信”、“道”等等传承下来,赋予它们以新内涵、新意义,使之服务于当今社会呢?

站在今天的角度重新审视“天地良心”,不论我们的眼光多么挑剔和“现代”,仍可以发现它所蕴含的道德资源是何其丰富而宝贵。例如“人命关天”、“民以食为天”等流传至今的俗语,其背后的道德理念正是对包括自己在内的人类生命的敬畏。在我们的古人看来,大自然母亲孕育了我们的生命,我们的生命是与大自然息息相关、融为一体的。人类通过对“天地”的敬畏,树立了珍视和敬畏自我生命的文化传统;我们珍爱自己的生命,别人也与我们有着同样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才“推己及人”地学会了关爱他人,懂得了悲悯。――要知道,这就是真正的“天道”!这也是“天地良心”的基础所在。再如,古人眼中“天地”的精神主要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故天地的精神乃是“大公无私”;天地有生养万物之功,因此天地的精神为“仁”。――这样的道德理念难道在今天已过时了吗?相反,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忘记:大公无私乃是天地间的最高境界!儒家哲人们还强调:做人就要“顶天立地”、堂堂正正;一个善于吸取天地之间浩然正气的大丈夫,是不怕什么“妖魔鬼怪”的!正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好人一生平安”。这些信念折射出的,恰恰是广大普通百姓蕴藏在心底的美好愿望和坚定信念。

当代中国的很多社会问题,特别是商家“诚信”的缺失、少数官僚的贪污腐化,社会暴力犯罪的增加,说到底与缺乏坚定不移、心悦诚服的道德信念不无关系。而传统道德资源的流失,应是当前社会道德滑坡的一个不应忽视的原因。人们常常用“无法无天”来形容为非作歹之徒,殊不知“无天”岂能有“法”?道德追求是人的基本需求。人之为人的本质特征,不仅在于他有一个物质的躯壳,更在于他那超越于物质世界的崇高灵魂(或者称之为“精神”、“心灵”一类的名词)。生命因了“道德”的要求,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确立与确信。只有真正充满道德感的人,才能切实地感觉到生命的自信、人格的尊严,及个体自我的独特价值。而科学越是进步,社会越是富有,人们对道德信仰的需要也就越强烈。

个人如此,一个国家和民族不也同样如此吗?有学者指出,与经济和军事的自强相比,今天的中国更需要道德领域里的自强。此言不无道理。历史上的中国曾为举世闻名的礼仪之邦、教化之国,今天的炎黄子孙更应自觉地肩负起传承中华文明的重任,让我们的国家以富强、民主、进步的清新形象屹立在世界的东方。今天我们正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阶段,“和谐”社会的理念,不仅包括人与人、人与群体、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还应包括文化领域里“现代”与“传统”的和谐。如果每一位中国老百姓都能恪守“天地良心”的道德信念,在心底构筑起一座坚守道德底线的堡垒,那对整个国家与民族,又何尝不是一件幸事?

天地良心 tiāndì-liángxīn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表白自己的用语。意为:天知地知,自己也问得过良心,确实没有说假话、做坏事。

事例 我对得起~,没有干任何亏心事。

良心上过的去,

人人都说天地良心可是什么是良心呢

一、良心概念 “良心”(conscience)是一个古老的伦理概念。《孟子》中将恻隐、羞恶、恭敬、是非之心称之为良心,主张人应当注意找回被流放的良心[4]。朱熹则将良心视为宰制人心的“道心”。王阳明将良心看作澄澄朗朗的“本心”。英文中的“conscience”来源于拉丁文的“conscire”,意即“知道”。以后知行合一,就有了按良心办事的意思。在弗洛伊德的心理学中,良心就是“超我”制约“自我”的人格命令的一部分。 道德意义上的良心是一种道德心理现象,是指主体对自身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的一种自觉意识和情感体验,以及以此为基础而形成的对于道德自我、道德活动进行评价与调控的心理机制。要对良心范畴有正确理解,需要对良心的成分、性质等等有正确的认识。 (一)良心的结构 从心理结构上说,良心有三种主要的构成成份,即认知、情感、意向。 1.良心的认知成份 良心首先是一种对于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的认知。一个“有良心”的人,实际上就是一个对自己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有理性和明确的自我觉悟的人。马克思说:“理性把我们的良心牢附在它的身上”[5]。良心也只有凭借对道德责任和义务的内化的认知,才能对人的行为作出评价和调控。 2. 良心的情感成份 良心还表现为一种情感的体验。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良心主要是一种情感体验。我们知道,良心的自我评价和调控之所以有效,在作用方式上讲,就是它凭借的主要是情感武器。当主体选择一种合乎良心的行为时,主体获得一种欣慰、自豪和愉快的积极的心理愉悦感受;相反,当他的行动违背自己的良心时,则会产生一种不安、自责、愧疚的消极的情感体验。同理,当主体遇到一种合乎人性和道德的事情时,他会发自内心地予以赞许、敬佩和羡慕等;相反则会产生鄙夷、轻蔑和厌恶的情感。积极和消极的情感体验是良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良心的情感作用机制的作用,良心才能成为道德秩序的保证。 3. 良心的意志成份 意向是良心的认知和情感的自然延伸。有了一定的道德责任的认知和情感,就必然会对行为起心理的动机引导作用,更进一步,还会产生一定要如此的意志力。许多人正是凭借着这种所谓的“天理良心”的体认克服艰难险阻去努力践行道德的。不过,良心结构中的“意”,首先是“意向”的“意”,其次才是“意志” 的“意”。这是因为许多情况下良心只表现意向而不表现为意志,或者只有意向而没有意志的参与。而且,良心所具有的意志成分具有较大的自由特性,与那些由纯粹外力产生的强制性的意志力有明显的感受上的差异。 (二)良心的特质 良心具有内隐、神圣和基本的性质。 1.良心的内隐性 内隐性或先验性可以理解为良心的一种特性。内隐性是说良心是深藏于人心之中的,虽然平常并不外显,但涉及道德行为,尤其是涉及利益与义务冲突的行为时,良心就会内在地发生作用。 古罗马的西塞罗说:“对于道德实践来说,最好的观众就是人们自己的良心”[6]。而斯多葛派的观点则是,良心是“人内的神”,“圣神居在你的心中,他是我们做坏事的监督人,好事的防卫者”[7]。 由于良心是内隐的东西,所以人们往往认为,它的产生具有某种意义上的与生俱来的先验性。卢梭说:“在我们的灵魂深处生来就有一种正义和道德的原则,尽管我们有自己的准则,但我们在判断我们和他人的行为是好还是坏的时候,都要以这个原则为依据。我把这个原则称之为良心。”[8]所以,黑格尔认为良心是一种先验理性。孟子也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9]。程颢则干脆说:“良知良能皆无所由,乃出于天,不系于人”[10]。中国古代一直有“天良”之说。我个人的理解是:天良之“天”,一是合乎天理,二是先天得来的意思。正是因为良心对于个体而言具有这种内隐和先验的性质(对于个体是先验的良心,对于人类社会的整体实践来说当然是后天的),所以良心的作用方式就往往是潜在和内在、自然的,自律性较高。 良心的内隐性也使道德个体往往有被遮蔽的可能,孟子之所以要求“求其放心”,奥古斯丁、卢梭等历史伟人之所以要写《忏悔录》,都是要拂拭遮蔽美好人性的尘垢,袒露和维护人之为人的良心。 2.良心的神圣性 神圣性的含义在此是指良心可以带来主体的神圣体验的意思。一些伦理学家曾经拒绝对良心的历史和心理学等科学的解释,认为这一解释的危险在于剥夺了良心的神圣性[11]。实际上神圣体验的真实源泉是主体在道德关系和道德生活中所获得的自由感和意义感。简单地说,就是一种人性“伟大”的感受。对于某些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良心的召唤就是神的启示,按良心办事,当然也就是践行天命。对于没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按良心做事实际上就意味着主体摆脱外在的强制,获得某种心安理得的自由、欣慰和做人的尊严与荣耀感。当然,一旦道德主体违背良心,也就会产生有背天地良心的感觉,就会有心虚、自卑和自责等与神圣感相反的体会。所以王阳明说“良知在人,随你如何,不能泯灭。虽盗贼亦自知不当为盗,唤他作贼,他还忸怩”[12]。 良心的神圣性来自于道德主体所拥有的人生信念和人格理想。包尔生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关于人格的“完善形象”。“这些形象占据了个人的意识,塑造了他的性格和意志。他按照理想衡量自己的行为,当他没有达到它时感到痛苦,他接近它时则感到快乐。”[13] 3.良心的基本性 良心是主体对于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意识和情感。但并不是所有的义务和责任都会成为良心所观照的范围。良心往往是那些最基本和最起码的义务或责任的反映。正是因为是最基本和最起码的道德责任的反映,所以当人违背这一基本义务、准则时主体才会受到严重的自责。超出最基本的要求的义务当然也是道德的应然。不过这往往表现为一种英雄或崇高的行为。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是良心要求的范围。当然,不同的主体对自己的良心界定是不一样的。虽然大多数的人所谓的良心并不要求人做道德上要求很高的英雄行为,但那些人格修养达到一定境界,以天下为己任的人,其良心所自觉的义务范围也可以达到较高的水平。由此可知,良心是有层次或境界上的不同的。良心的基本性质并不妨碍较高的道德追求。 二、良心的形成。 良心的形成大体上可以从社会和个体两个方面去观照。这就至少涉及习俗和信仰两个问题。 (一) 良心与习俗――良心是一种“世袭智慧”。 达尔文曾在《人类的由来》中曾经描述过一个动物的故事:一只正抚养幼子的母犬看到主人准备去打猎时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溜到自己的孩子那里去了。然后在主人回来时,它作出种种惭愧的表示,非常热情地去迎接他。达尔文认为,这是动物的本能和某种习惯性的气质之间的斗争。母犬的行为是一个获得性的习惯和天生的原始冲动之间冲突的结果。动物的这种获得性的习惯正是人的义务感、忏悔等等产生的源头。[14] 人的良心显然也是一种获得性的心理现象。包尔生认为,良心是从习俗中获得的,可以“把良心定义为对风俗的意识或风俗在个人意识中的存在。”[15]“无论谁想加入他的民族的理智生活,都必须说这一民族的语言和遵循这一民族的规则;无论谁想加入他的民族的道德生活,也必须遵守这一民族的风俗和听从他良心的指令。他必须这样做,因为这个民族的态度也就是他的良心……”[16]由父母、教师、社会生活圈、法律、宗教等等的权威使个人在习俗中长大,并根据社会的普遍意志调整、形成自己的个人意志――这就是所谓的良心。马克思则指出:“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17]。马克思等人实际上是更加全面地解释了良心的本源。因为,社会生活方式,包括生产方式显然又是是习俗的基础。 当然,由社会生活、习俗等等对个体良心的形成还有一个重要的角度,就是千百万年的社会生活对于整个人类道德心理形式的影响。作为一种获得性遗传,人类个体在心理上具有某些向善的性质。这种向善的性质是个体之所以能够在后天接受习俗影响的心理前提。所以我们前面所说的良心的先验性是在个体的角度而言的。如果从社会生活对人的历史和社会影响角度来说,良心显然是后天的、实践的产物。所以正如包尔生所言,良心是一种“世袭智慧”。[18] (二)良心与信仰――道德的核准机制。 良心的形成,从本原上说,是道德习俗等等的产物。但是良心作为一种非常个体化的心理现象,决不仅仅是习俗向个体的简单转化。个体自身的主体状况也起非常重要的作用。“良心从根源上说是风俗或客观道德在个人意识中的表现,它本质上是作为一种对偏离常规的特殊意志冲动的阻止物而活动的。但是这并不是它的最后和最高的形式。它还执行一种更为积极的功能,反映完善生活的理想”[19]。良心一方面反映完善生活的理想,另一方面依靠这一理想核准自身。生活理想是道德义务和良心之所以能够给主体带来神圣性的内在源泉。“天良” ,“天良”。“ 天”对“良”有佐证和核准的作用。所以在良心的形成或修养过程中,信仰因素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当然,信仰等等的本原我们也必须到生活中去寻找,但那是另外一个维度的问题)。对终极价值的信仰即使良心能够形成,又使良心具有道德上的神圣性。良心可以理解为道德实践中道德核准机制不断作用的沉积物。 三、良心的作用 (一)良心作用的彻底性 良心对行为的道德调节的作用的特性之一是它的彻底性。彻底性的第一个表现在作用的深度上。“对于道德实践来说,最好的观众就是人们自己的良心”。用中国传统的伦理语言来说,良心最易使人“慎独”。 《礼记?中庸》中说“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但如何作到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的慎独呢?良心的作用十分关键。《诗经?大雅?抑》中说:“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这是说看看你一个人独处屋中时,即使房门紧闭,你也仍然要提防 “屋漏”(屋漏在古代是指室内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