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语千刀万剐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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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酷刑被千刀万剐到底有多惨

中国古代酷刑23中,最残忍、最无人道、酷刑之首当数凌迟——民间俗说““千刀万剐”。

凌迟最无人道、最残忍,残忍在让犯人极端痛苦,用延长痛苦时间来折磨死刑犯。明代王明德描述凌迟刑法:“凌迟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体无余脔,然后为之割其势,女则幽其闭,出其脏腑,以毕其命,支分节解,菹其骨而后已。”

就是行刑时,将犯人绑于柱,刽子手用刀,一刀一刀地割其肉,零刀碎割,共割3357刀,要在其肉将割尽时,最后一刀方剖腹切首,使犯人极尽痛苦后方毙命。

凌迟刑始于五代,定为刑名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正刑,清末时废。《宋史·刑法志一》:“凌迟者,先断其支体,乃抉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凌迟”源于“陵迟”,陵迟古义为延缓的斜坡,如《荀子·宥坐》:“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以后,引申为时间的拖延、延缓。

历史上第一个被凌迟处死的是唐玄宗年间任内给事之职的牛仙童。开元二十七年(739年)牛仙童奉唐玄宗命调查张守珪虚报战功案,牛办案受贿,后案发,玄宗命以狠毒著称的太监杨思勖执刑。《新唐书》记载,杨思勖杀战俘:“所得俘,必剥面、皦脑、褫发皮以示人。”杨思勖得命,想出了凌迟这种酷刑——当时无名称。《旧唐书》记载当时惨状:“思勗缚架之数日,乃探取其心,截去手足,割肉而啖之。”《新唐书·宦官传》记载:“思勖缚于格,箠惨不可胜,乃探心,截手足,剔肉以食,肉尽乃得死。”因杨思勖创此刑为法外刑,故唐代无继者。直至五代时,“”凌迟“”才进入刑典。

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北京城恶棍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后在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据《历代刑法分考》,凌迟刑史籍有载,又称脔割、剐刑、寸磔、支解等多种名称,虽然说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

凌迟始见于法典是《辽史·刑法志》:“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封建王朝的法典中,犯了谋反、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处以凌迟刑法。《大明律》、《大清律》规定:“谋反大逆:凡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绞斩以外有凌迟,以处大逆不道诸罪者。”皇帝钦定的两起凌迟刑在明朝。一是明末大宦官刘瑾受凌迟处死:(依《大明律》)“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明朝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崇祯年间以“杖母不孝”被“凌迟”处死,共受剐3600刀。

戊戌变法后的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将凌迟、枭首、戮尸等法条“永远删除,俱改斩决”。凌迟酷刑从此从中国法典消失,替代的是斩首刑。

古代死刑中的“千刀万剐”到底是割多少刀

明代凌迟属“非常之法”大太监刘瑾被判“剐”3357刀

宋代,刑法又趋严厉,在绞、斩二死刑基础上,推出了恶名昭著的“百凌迟”。所谓凌迟,即用刀一块一块割下犯人身上的肉,也就是俗话说的“千刀度万剐”,让犯人在极大的痛苦中慢慢死去。

据宋马端临《文献通考·刑考六·刑制》记载,宋朝于天圣六年(公元1028年)启用凌迟问酷刑,当时是赵祯(宋仁宗)当皇帝,在荆湖一带(今湖北省境内)出现了“杀人祭鬼”的恶俗。赵祯听汇报后非常答恼火,批示今后主谋者一律处以凌迟,即民间俗称的“剐”。

凌迟杀人手段早在秦汉时即已出现,但未入正式法典,只是“家法”中的私刑。宋代诗人陆游认为,内到五代时“始于法外特置凌迟一条”,目的是加大容死刑的威慑力。其实,凌迟在南北朝时的北齐已成为官刑,开国皇帝高洋便使用过此刑,只是叫法不同,称作“轻刀脔割”。

千刀万剐是什么意思

千刀万剐:qiāndāowànguǎ

剐:割肉离骨。一刀一刀将罪犯身上的知肉割下处死。形容罪恶重大,死也不能抵罪。

贬义道

出处

元·无名氏《玎玎珰珰盆儿鬼》第四折:“当堂判个斩字;即日押赶市曹;将他万剐千刀;凌迟处死。”

例句

小王正要买鞋,可钱包被偷走,他气得骂内起来:“这个~的贼容,不得好死。”

近义词

万剐千刀

相关谜语

“千刀万剐”为谜底的谜语

1.砧板(打一成语)

千刀万剐是割肉离骨。一刀抄一刀将罪犯身上的肉割下来处死。形容罪恶重大百,死也不能抵罪。出处元·无名氏《盆儿鬼》第四折:度“即日押赴市曹,将他万剐千刀,凌迟处死。”用知法作谓语、宾语、定语;常用咒骂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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