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语董狐直笔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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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狐直笔是怎么回事?

董狐,是春秋时晋国的一位史官。当时,晋国的国君晋灵公是一个骄横霸道的人。他七岁就即位为国君,长大后也幼稚无知,蛮不讲理。国相赵盾多次苦口婆心地劝谏,但晋灵公根本不听,日久,还对赵盾怀恨在心,几次三番设百计除去赵盾,但末成功。赵盾知道晋灵公想杀他,为了避祸,只好逃离了都城,在外地暂住下来。赵盾的堂兄弟赵穿决心杀掉昏君。有一天,晋灵公在桃园中喝酒,喝得度酩酊大醉。赵穿秘密派去心腹士兵,向灵公发动了突然袭击,把他杀死了。

赵盾在外地听到这个消息,连夜赶回京城。由他主持另立了晋成公为国君,自己继续担任国相。

董狐将这件事记入史册时,很明确地写道:“赵盾弑其君”(封建时代,臣子杀死君主或子女杀死父母称“弑”,“弑君”是一种大逆不道的罪行),并将这一记载公布于朝廷。赵盾见了大惊失色,立即向董狐解释自己并未弑君。董狐说:“我身为内国相,出走没有离开本国,回来后也不惩处凶手,这弑君的罪名,你不负该由谁负呢?”

孔子曾称赞说:“董狐真是古代的好史官呵,记载事件实事求是,不加隐讳。”容他还称赞赵盾说:“赵宣子(即赵盾)真是古代的好大夫呵,因为法而受了恶名。真可惜呀,如果他当时逃离了国境就好了,可以不负责任。”

董狐直笔春秋战国的典故,专业的门外汉想知道

释义董狐:春秋时晋国的史官。直笔:根据事实,如实记载。指敢于秉笔直书,尊重史实,不阿权贵的正直史家。  出处《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穿杀晋灵公,身为正卿的赵盾没有管,董狐认为赵盾应负责任,便在史策上记载说“赵盾弑其君”。后孔子称赞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用法作宾语、定语;指尊重历史事实  故事春秋时期,晋灵公十分残暴,相国赵盾劝他改变作风。晋灵公竟想杀他,他只好准备出逃。赵穿刺杀了晋灵公。太史董狐在史书上写赵盾杀其君。赵盾不服要求改写。董狐说:“你身为相国,国君被杀,你不讨贼,你就是主谋,这事我就是死也不会改。”  【董狐直笔】《左传·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O咏史官秉笔直书,刚正不阿。宋黄庭坚《王彦祖惠其祖黄州制草书其后》:“董狐常直笔,汲黯少居中。”另参见文明部·文具“董狐笔”、人物部·官吏“董狐”。  孔子评论这件事时说,董狐没有错,他是一位好史官,据法直书而不加隐讳;赵盾也没有错,他是一位贤明的大臣,为了法度而蒙受恶语,真是可惜啊!如果赵盾逃跑出了国境,就可以免除弑君之名了。  杜甫在《写怀》一诗中提到董狐笔:“祸首燧人氏,厉阶董狐笔。”  宋代文天祥的《正气歌》里就有这个典故:“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详细信息  董狐,春秋晋国太史,亦称史狐。周大史辛有的后裔,因董督典籍,故姓董氏。据说今翼城县东50里的良狐村,即其故里。董狐秉笔直书的事迹,实开我国史学直笔传统的先河。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干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董狐以“赵盾弑其君”记载此事,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按写史之“书法”决定的。  当时的史官与后世大有不同,他们既典史策,又充秘书,即协助君臣执行治国的法令条文。传宣王命,记功司过是他们的具体职责,兼有治史和治政的双重任务,实际就是具有褒贬臧否大权的文职大臣。当时记事的“书法”依礼制定,礼的核心在于维护君臣大义,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书法不隐”的“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以礼义为违合的书法原则,早已失去了它的威严,坚持这一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抒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直笔的含义逐渐摆脱了以礼义违合为内容的书法局限,从司马迁开始,赋予了它“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具备了唯物史观的实质。这一传统为后代进步史学家弘扬发展,编著出许多堪称信史的著作,是我国史著中的精华。其开启之功,实源于晋太史董狐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直书精神。

左传 崔杼弑其君翻译

董狐是春秋时晋国的史官。《左传》宣公二年记载,晋灵公聚敛民财,残害臣民,执政大臣赵盾多次劝谏,灵公不但不改,反而想害死他。赵盾只好逃亡。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灵公,于是返回继续执政。董狐记载道:“赵盾弑其君”。赵盾辩解,说是赵穿所杀,不是他的罪。董狐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这个故事就是“董狐直笔”的由来。如果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赵盾确实有点冤枉。但当时的史官书法,是以礼义违合为依据的。因此,孔子在赞扬董狐为“古之良史”时,也为赵盾叹息不已,说,越境乃免。赵盾是“古之良吏”,董狐所以能够直笔而安然无恙,还得到千古名声。其实,要想秉笔直书,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同样是在春秋时代,齐国大臣崔杼纵容旁人杀死君主庄公,齐国史官也这样记载:“崔杼弑庄公”。崔杼恼羞成怒,将他杀害。而史官之弟照样续记,崔杼又杀其弟。史官的另一个弟弟不畏强暴,继续据实记录。大权在握的崔杼也终于束手无策。这就是直笔写历史的结果,齐国史官兄弟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捍卫了历史的真实,其自身也为后人演绎了一段悲壮的历史。从董狐开始,《左传》、《史记》均继承了求实的史学本质。一言以蔽之,就是“不虚美,不隐恶”。因此,太史公才会把项羽写得那么悲壮,描写刘邦却多少有点市井流氓相,并不因他是当今皇上的老祖宗而有所避讳。董狐直笔的史学精神,不知怎么到了今天有点走样。还记得有一幅著名的绘画《开国大典》,在那段特殊的岁月里总是变来变去,有时候真叫人摸不着头脑。一会儿这个反革命的头被抹掉,一会儿那个大叛徒的身影不见了。让人徒生“城头变幻大王旗”的感慨。“朱毛会师”是党史的重头戏,有那么一个时期就变成了“毛林会师”。据说朱总司令有次去参观画展,老人家眼光不灵便,在《井岗会师》的画前直谦虚:我那时候没有那么年轻。哪知画上画的是林彪而不是他。工作人员也不好捅破这层纸,怎么支吾过去的就没人知道了。这样的历史当然不能叫历史,充其量只能算是笑话。有时这样的笑话说得太过火,简直令人不敢再相信历史了。比如历史学家们根据一句“子见南子”,就可以把孔夫子说成是个色鬼。整个中国的古代史变成了一部儒法斗争史,秦始皇等暴君一律披上了漂亮的“法家”外衣,残酷的“焚书坑儒”成了狠抓阶级斗争的伟大成果。从没有听说过有什么历史学家抛头颅洒热血去捍卫史学的尊严,倒是有些大诗人放开喉咙,热情讴歌牛棚生活,大唱五七干校就是好。不知后人读在段历史时,会产生怎样的感想。当我们联想到这一切都发生在推崇“唯物史观”的国度里时,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参考:春秋时,齐庄公名光与大臣崔杼的妻子私通。崔杼知道后,便设计杀了庄公,立庄公的异母弟杵臼为君,是为景公。崔杼也自封为相国,飞扬跋扈、专断朝政。但他对弑君之罪十分惶恐,特别是担心被史官记录在史册上,留下千古骂名。于是他下令将专管记载史事的太史伯找来,说道:“昏君已死,你就写他是患病而亡。如果你按我说的意思写,我一定厚待于你,如若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说罢,崔杼拔剑在手,杀气逼人。齐太史抬头看了看崔杼,不慌不忙地拿起竹简,提笔而书。书罢,他将竹简递给崔杼。崔杼接过竹简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大怒,挥剑杀了太史伯。按当时的惯例,史官是世袭的。于是,崔杼又召来太史的二弟太史仲说道:“你哥哥竟然不听我的命令,我已处决了他,今后由你来接任太史之职。你就写庄公是病死的,不然,那就是你的下场。”他指着太史的尸体,恶狠狠地说。他满心以为太史仲会慑于他的淫威而从命的。可是只见太史仲冷静地摊开竹简,提笔写道“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怒不可遏,又拔剑杀了太史仲。接着他又将太史的三弟太史叔召来,凶狠地说:“你两个哥哥都已经死了,难道你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如果改变写法,还能有一条活路。”但太史叔平静的回答:“按照事实秉笔直书,是史家的天职。与其失职,还不如去死。”结果还是在竹简上照直而书。崔杼被气得咬牙切齿,把太史的三弟也杀了,令太史季补缺。太史季把竹简摊开来递给崔杼,崔杼一看,依旧是那几个字,叹息一声,让太史季退下。齐国的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太史兄弟皆被杀害,抱着竹简急匆匆赶来,要前赴后继,接替太史兄弟将崔杼的罪状记载史册,见太史季已经据实记载,才返回去。于是史书上便留下了这样的话:“周灵王二十四年,齐庄公六年,春三月乙亥,崔杼弑齐庄公光于其府……”。终于将崔杼的恶行真实地记录下来,为后世留下了确凿可信的历史资料。而齐太史兄弟不畏强暴,前仆后继,秉笔直书的义举也永载史册,为历代所传诵。————————————————————————太史写了:“崔杼杀了他的国君。”崔杼于是杀了太史,继承了职位的太史的弟弟继续写,如是者死了两人,第三个弟弟又写,崔杼只好放弃。听到太史兄弟接连被杀的南史氏手拿崔杼杀了君主的简策走向了朝廷,但知道此事已作记载后才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