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鱼与熊掌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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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为什么不能同时得到?

这不过是孟子说明义理的借用例子,而不是说鱼和熊掌

真的不能并存....

孟子曰:「鱼,我所zhidao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鱼是寻常食物,熊掌却不是人人可得。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自然会选较珍贵的熊掌了。孟子以此说明仁义内较生命可贵,为了保存仁德,可以放弃生命(舍生而取义)

....

你喜欢,换别的也行:鸡与龙虾不可兼得、鸭与燕窝不可兼得,白纸与电视机不可兼得....

不过是比喻时所用的例子而容已,明白了其中意思,用什麼例子都不要紧了

参考资料:孟子.告子上章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原文】:

鱼我所欲也

朝代:先秦

作者:孟子及其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此句含义的确如此。但是各位老兄好像没有读懂提问者的意思。依我看问题应该是“为什么不能同时得到鱼和熊掌?它们有什么关系?”。

因为几乎所有上过学的人都知道如上一句的含义。但知道为什么这么写的人好像不多。如下是我的答案:

熊好吃鱼。它捕鱼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击河里的鱼,使他被击到岸边。设想一下,一只熊刚好抓到一只鱼的时候,有个猎人出现。这时他有两个选择:1.把熊赶走得到鱼。2.趁熊吃鱼时,袭击并捕猎它。

熊凶残成性,捕猎它并不是件容易事。要得到熊掌必须以鱼为诱饵。要得到鱼,就得赶走熊(失去熊掌)故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语出《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的话在告诫人们要重义,宁可舍生取义,但是人们往往忘记了这本来的意思,却津津乐道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真理。

人不能太贪心,事情不可能让一个人占尽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次要的而顾着重要的。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典故

典故:孟子说:“鱼是我喜爱吃的,熊掌也是我喜爱吃的;如果两样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从而舍弃鱼”

“鱼与熊掌”象征着我们的生命过程中遇到的两难选择。典故强调的是如果出现二者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该典故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喜爱吃的,熊掌也是我喜爱吃的;如果两样不能都吃,我就吃熊掌从而舍弃鱼。

我想拥有生命,我也想要拥有正义;但如果两样不能同时拥有,n那么我就坚持正义舍弃生命。

我想要生命,但是还有比生命更让我想要的,所以我不愿意苟且偷生;死亡是我讨厌的,但是还有比死亡更让我讨厌的,所以我不愿意因为讨厌死亡而逃避某些祸患。

如果让人最想要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只要可以得到生命,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如果让人最讨厌的东西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只要可以躲避死亡的祸患,又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呢?

但有人,明明按照那样做就可以逃避死亡,就可以拥有生命,却没有做。

由此可知,确实是有比生命更让人想要的东西,也确实有比死亡更使人讨厌的东西。这种心人人都有,并不是只是贤人才有,只不过是贤人能够保持它而已。

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

可是现在,高高的的傣禄有人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优厚的俸禄对我而言有什么好处呢?为了华丽的住宅吗?为了妻妾的奉养嘛?还是为了我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

过去宁肯死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华美的住宅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妻妾的奉养而接受了;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扩展资料:

在第1段里,作者用比喻的方式引出“舍生取义”的观点,并分别从正面和反面加以阐明。紧接着提出了新的命题:人人都有“是心”(即本心),只是“贤者”能够保有它。

第2段就是对这个命题的论说和阐明。作者用一般的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证明人人都有“本心”,用“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概括失去“本心”的人的惯有行为,并对此进行批评和嘲讽。

需要注意的是,作者举的失去“本心”的事例,并不牵涉生死,而只是富贵与“义”之间的矛盾与对立。

从整体上看,人应该保有“本心”是本文论述的中心。“舍生取义”的观点和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讲的都是“本心”赋予人的极大力量,属正面论证;“不辩礼义”接受“万钟”的故事讲的是失去“本心”的人的可悲可耻,属反面论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典故:

古代有一户人家因为要想得到熊掌,所以要去山上去打,然而他有想要得到鱼,所以要去水里去捞,但是这两者是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才有了熊掌和鱼不能兼得的故事。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译文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

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扩展资料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生取义。

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孟子(约公元前372年—约公元前289年),名轲,字子舆(待考,一说字子车或子居)。汉族,东周邹国(今山东省邹城市)人,东周战国时期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政治家、文学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在政治上主张法先王、行仁政;在学说上推崇孔子,反对杨朱、墨翟。被后世尊称为亚圣。

名家评伦

朱熹:“此章言羞恶之心,人所固有,或能决死生于危迫之际,而不免计丰约于宴安之时,是以君子不可顷刻不省察于斯焉。”(《四书章句集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鱼我所欲也

典故:古代有一户人家因为要想得到熊掌,所以要去山上去打,然而他有想要得到鱼,所以要去水里去捞,但是这两者是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才有了熊掌和鱼不能兼得的故事。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copy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译文: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

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扩展资料

《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作者很可能是孟子。

《鱼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论为依据,对人的生死观进行深入讨论的一篇代表作。强调“正义”比“生命”更重要,主张舍zd生取义。

孟子性善,自认为“羞恶之心,人皆有之”,人就应该保持善良的本性,加强平时的修养及教育,不做有悖礼仪的事。孟子对这一思想,认为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修养的精华,影响深远的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鱼我所欲也

典故:古代有一户人家因为要想得到熊掌,所以要去山上去打,然而他有想要得到鱼,所以要去水里去捞,但是这两者是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才有了熊掌和鱼不能兼得的故事。

这句话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原文选段如下: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白话译文: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扩展资料: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鱼与熊掌”的确是我们的生命历程中经常遇到的二难选择。

大而言之,想名又想利;想做官的权势又想不做官的潇洒自由。

小而言之,想读书又想打麻将;想工作又想休闲。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之所以难,难在舍不得,难在那不可得兼的东西都是“我所欲也”,甚至,也是人人所欲的。不然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可难的了。

生于朗朗乾坤、太平盛世,似乎已没有生与义,生命与爱情与自由的不可得兼了,这是幸事。不过,面对滚滚而来的经济洪流,义与利的二难选择却恒常悬在我们的面前了——

利,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什么而取什么呢?

至于孟子所说“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则是所谓“不吃嗟来之食”的问题。这有《礼记檀弓下》的一个故事可以佐证:

齐国遭到饥荒,黔敖准备了食物在路边赈济饥民。一个人饥饿不堪地走过来了,黔敖连忙左手端饭,右手端汤冲那人喊道:‘嗟!来食!”那人瞪着眼睛对黔敖说:“我正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饿成这个样子!”尽管黔敖再三向他道歉,那人仍然坚决不吃,直到饿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鱼与熊掌如何才能兼得?

鱼与熊掌无论如何不可兼得。

一般地说,熊掌总归要比鱼贵抄重的多。

这里所说的“鱼”是指百处于次要地位的、次要的东西;

这里所说的“熊掌”是指处于主要地位的、主要的东西。

我们不可能同时把处于次要地位的、次要的东西和处于主要地位的、主要的东西都抓住度。

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做出取舍

无论如何,鱼和熊掌都不可能兼得哦!当然,因为这里所说的“鱼”百不是专指一般意义的鱼,“熊掌”也不是专度指一般意义的熊掌,说地是出自《孟子》里的“鱼”和“熊掌”--虽然也有一般鱼和熊掌的意思,且都是美味,都是好东西。然而,一般地说,熊掌总归要比鱼贵重的多,是不一样的哦!这里所说的“鱼知”是指处于次要地位的、次要的东西;这里所说的“熊掌”是指处于主道要地位的、主要的东西,我们不可能同时把处于次要地位的、次要的东西和回处于主要地位的、主要的东西都抓住、抓好(特别是对新生事物更是如此),一定要有个轻重缓急,这是非常现实的,也是非常正确的,更是完全符答合“马哲”理论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