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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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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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想了解考修士

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从隋代开始,封建统治者通过科举考试选拔官吏。下面以明清科举考试为依据,对所涉及的一些常识作一些介绍。?(一)院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的考试。?又称郡试、道试。是参加过县试、府试后的童生取得生员资格的考试。由朝廷所派官员主考。考中者称秀才,才有资格“入泮[rùpàn]”(进官办学校)学习。?(二)乡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第二级。?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举行的考试。考中者称“举人”,有做官资格。第一名称“解元[jièyuán]”。?(三)会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第三级。?每三年一次会集各省举人在京城举行的考试。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或“会魁”)。?(四)殿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高级。?亦称“廷试”,是皇帝在殿廷亲自对会试考中的贡士所进行的面试。按成绩分为“三甲”(即三等):?一甲:三名,叫“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亦称“殿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人同称“三鼎甲”。?二甲:若干名,均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均叫“赐同进士出身”。?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通过最后一级中央政府朝廷考试者,称为进士。?如果某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均考取第一名(即解元、会元、状元),就叫“连中三元”。

乡试,又叫“秋闱”,省级考试,生员参加,考上为“举人”;

会试,又叫“春闱”,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考上为“贡士”;

殿试,国家级考试,皇帝主考,贡士参加,考上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榜眼”,第三名叫“探花”。

乡试:

乡试是明、清时在各省省城和京城举行的科举考试。照例每三年举行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皇家有喜庆之事加科称为恩科,由皇帝钦命正副主考官主持,凡获秀才身份的府、州、县学生员、监生、贡生均可参加。考试通常安排在八月举行,因此叫“秋试”。按四书五经、策问和诗赋分三场进行考试,每场考三天。举人一词,在元代以前,是指各地举荐进京参加会试的秀才;到明代,成了乡试合格秀才的专称。乡试第一名称解元,读书人成了举人才有资格进入更高层次的会试。?

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开考时,考生提著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 ?

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 ?

会试和殿试:

通过乡试的举人,可于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会试由礼部在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连中三元”。?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

1、院试的合格者叫"秀才",一场考试下来会诞生很多秀才!

2、乡试的合格者全部被称“举人”,举人中第一名叫解元[jiè yuán]。

3、会试的合格者全部被称“贡士”,贡士中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全部被称“进士”,按成绩分为“三甲”(即三等):一甲:三名,叫“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三人同称“三鼎甲”。二甲:若干名,均叫“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均叫“赐同进士出身”。

如果某人在乡试、会试、殿试,中均考取第一名(即解元、会元、状元),就叫“连中三元”。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之一。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由各地州、府主持考试本地人,一般在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金代以县试为乡试,由县令为试官,取中者方能应府试。元代在行省举行,但腹里则分别在河东、山东二宣慰司和真定、东平、大都、上都四路举行,共17处。考试分两榜,蒙古、色目人榜只试两场,汉人、南人榜试三场。明、清两代定为每三年一次,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凡本省生员与监生、荫生、官生、贡生,经科考、岁科、录遗合格者,均可应试。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庆典加科为恩科,考期亦在八月。各省主考官均由皇帝钦派。中式称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第三、四、五名称为经魁,第六名称为亚魁。中试之举人原则上即获得了选官的资格。凡中式者均可参加次年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金元明清四代科举考试名目之一。所谓会试者,共会一处,比试科艺。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考试。会试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会试的主考官4人(明代为2人)称总载,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由部都请派充。

殿试,为宋(金)、元、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廷对"。殿试由内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

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由唐高宗创制,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殿试第一名称为状元。

结果

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 殿试

通过者分别称为:

童生 →生员(秀才)→举人→贡士→进士

殿试结果填榜后,皇帝于太和殿举行传胪大典,宣布殿试结果。进士[1] 分为三甲。一甲三人,称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传胪大典后,新进士在保和殿参加朝考。朝考试卷分为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

进士中一甲三人,殿试后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他进士,按殿试、朝考名次,分别授以庶吉士、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推官、知州、知县等职。

创立

宋赵恒殿试佚事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是科举史上第一次"殿试",此次殿试规模不大。载初元年(690年),武则天即将称帝,她亲自主持考试,各地精英云集洛阳,考生有上万人之多,连续考了几天。这次殿试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至于《资治通鉴》干脆抹杀了唐高宗主持的那次殿试,称殿试是武则天开创的。但成书更早的《旧唐书》记录了唐高宗的这次殿试:(显庆)四年春二月乙亥,上亲策试举人,凡九百人,惟郭待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令待诏弘文馆,随仗供奉。(《旧唐书?高宗本纪》)

折叠编辑本段历史发展

晋武帝亲自诏问阮种,亲自审阅试卷提名第一是殿试的雏形,科举史上的殿试是由唐高宗首创的。显庆四年(659年),唐高宗亲自在大殿上开科取士,由皇帝亲自监考选拔人才就是后世说到的"殿试"。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宋朝正式成制,金、元、明、清四代沿用。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两榜。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 北宋初年的科举,为一年一度的两级考试,一级是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二级是由礼部在开宝寺内贡院举行的"省试"。后改为每隔一处或两年举行一次,最后改为三年举行一次。

宋开宝六年(973年),翰林学士李仿知贡举,主持在东京贡院进行的全国会试。经过各场会试,共录取进士、各科及第者38人。其中有2人在召对时因"材质最陋,对问失次"而被黜落。落第进士徐士廉击登闻鼓,控告李仿"用情取舍",要求殿试,以求公道。宋太祖下诏从落第者中选出195人和已中的36人,在讲武殿进行复试,由宋太祖亲自主持,结果又有127人及第,而原录取的人中又有10人落选。张榜后,朝野大哗,李仿降职。这次科举案,不仅成为殿试的发端,而且自此确立了封建社会的三级考试制度。

到了元代元顺帝,殿试划分一、二、三甲,而明清沿元制分三甲。

明清殿试后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通称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通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从唐朝唐高宗时期起创立的(由于武则天进行发展多数人认为是其创立),在宋代成为常制。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古代乡试后是什么?会试后又是什么?殿试后又是什么?

古代乡试后录取者是举人,会试后录取者是贡生,殿试后后录取者是进士。

1、乡 试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省级考试,生员参加。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至第十名称“亚元”。

2、会 试

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家级考试,举人参加。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3、殿 试

也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国家级考试,贡士参加,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因此一般情况下并不会有淘汰的情况。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

扩展资料:

科举制度是中国历史上考试选拔官员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

历经隋、唐、宋、元、明、清六个朝代。而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绵延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

1904年7月4日清晨,清王朝在礼部会试中选拔出来的273名贡士来京城参加由皇帝主考的殿试。上午10时,试题发下,是以皇帝名义提出的时务策问,题长大约五六百字。

日暮为交卷时限。这次殿试的前三名为:状元刘春霖、榜眼朱汝珍、探花商衍鎏。清廷于次年宣布废科举,因此甲辰科考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次科举考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科举制度

明清时代科举制省一级(包括京师顺天府) 的考试。明洪武十五年(1384)规定了“三年大比”制度,每隔三年,举行一整套自下而上的考试步骤。以便承袭下来,并逐步予以完善,直至清末。乡试每逢子、午、卯、酉年举行,是为正科。若遇庆典,有时加科,是为恩科。乡试在秋天举行,故又称秋试或秋闱。顺天府的乡试在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凡顺天、直隶(今河北省)、关外各府、州、县学的生员与贡生,经过上一年由学政主持的科考以及本年举行的“录遗试”、“大收试”合格者,与儒子未试者、官之未入流者经有司举荐,均可参加乡试。主持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以京堂官经过考选而由政府特派。此外还有监临官、提调官、监视官、收掌官、同考官等。同考官中文优学长的,派充内帘,负责分房阅卷;文字较差的,派充外帘,司受卷、对读、誊录、弥封等职。考试分三场举行,三日一场。八月初九为第一场,试以《论语》文一、《大学》或《中庸》文一、《孟子》文一以及五言八韵诗一; 十二日为第二场, 试以《易》、《书》、《诗》、《礼记》、《春秋》五经文各一;十五日为第三场,试以策问五道。三场都是先一日入场。应试者的试卷用墨笔书写,称“墨卷”。作成后,呈交受卷官,随即弥封编号,然后交给誊录所用朱笔抄录,称作“朱卷”,校对无误后方送同考官阅看。“朱卷”经各号房同考官阅后,选其佳卷,随时向正副主考官呈荐。主考官决定取中之卷,再对号启封,各书姓名于朱、墨卷上,然后依照应录取名额及前后名次序,正式发榜,取中者即为本科中式举人。录取名额,因省因年而异,顺天的乡试取中者往往有一二百名。凡考中的举人,均应谒见荐卷的房师及主考的座师,自称门生,拜主考为座主,得领水陆牌坊银二十两。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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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代科举制度由地方主持的初级考试办法, 包括童试、院试、岁试、科试等步骤。清代康熙年间方更为完备。童试又称小考,由各府、州县长官主持,考选本地的童生。考试分四场举行,第一、二场试一文、一诗,第三场试一赋一诗或一策一论,第四场试小讲三四艺。对考生逐场淘汰,最后被录取的童生名册被送往本县儒学署,然后再往上送督学院,等中央所派的督学使者(又称学政)来监即举行院试。正试试两文一诗,复试试一文一诗,并默写《圣谕广训》百数十字。被录取者即成为所在地县学(州学或府学)的生员,初学的称附学生,逐步升为增广生和廪膳生,他们统称为秀才。廪、增、附生每年必须参加由学政主持的考试,称岁试,因故未考者,必须补考。考试时,试以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文一,五经《易》、《诗》、《书》、《礼》、《春秋》文一,五言六韵诗一。依照考生文字的优劣,分为一、二、三等,考列一等的,原为廪膳生的不计,原为增广生、附学生的,经复试后可补叙廪膳生,每年便可领到廪饩银四两。复试试以四书文一,五言八韵诗一。当时有“三年大比”制,即每隔三年举行一整套的自下而上的考试步骤,每逢子、午、卯、酉年的秋季,举行乡试,每逢辰、戌、丑、未年的春季,举行会试。当大比之前一年,由督学举行一系列的科试,其次序为第一日试经古,正复两试,与岁试同。第二日试廪、增、附生四书文一、策一、五言八韵诗一。第三日试童生,与岁试同。第四日复试经古。第五日复试取得一等的廪、增、附生。第六日复试取进的童生。第七日试出学的贡生,贡生如已出学,可不应试,但欲应乡试者,必须参加此项科试。科试除童生考试补为附学生外,凡廪膳生取列一、二等或三等前三名的便取得了次年应乡试的资格。童试、院试、岁试、科试等仅为科举的初步,至进而为乡试、会试、殿试,才是科举选士的正途。

会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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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明清四代科举考试名目之一。由礼部主持,在京师举行考试。金代凡府试中选者可参与会试。泰和二年(1202) 定,策论三人取一, 词赋经义五人取一。元代乡试取300人,三分之一可参与会试,其中蒙古、色目、汉人、南人各占四分之一。考试内容重经义,轻诗赋。明清各省乡试中式的举人,于次年二月(清乾隆以后改在三月)入京参加由礼部主持的考试。以往各届会试中未中的举人与国子监的监生也可一同应试。因考试在春天,又称春试或春闱。若乡试有恩科,则次年也举行会试,称会试恩科。会试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会试的主考官4人(明代为2人)称总载,以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的官员,由部都请派充。另有同考官18人(明代初为8人,以后有所增加,多时曾达20人),多由翰林充当。考试时的弥封、誊录、校对、阅卷、填榜等手续与乡试一样。参加会试的举子应先行复试,道远不及者,得于会试后另行复试。会试分三场举行,三日一场,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亦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三场所试项目,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以及策问,与乡试同。会试取中者称“贡士”又称为“中式进士” ,第一名称“会元”。录取名额不定,明代约300名左右,分南、北、中三地域按比例录取;清代无定额,每科自百余名至二三百名不等,最多的一次在雍正八年(1730),录取406名,最少的一次在乾隆五十四年(1789)公取96名。各省被录取的名额,以应试人数及省的大小、人口多寡而酌定。会试揭榜后,中式进士须于下月应殿试。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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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明清四代科举考试之一。又称御试、廷试,即指皇帝亲自出题考试。会试中选者始得参与。目的是对会试合格区别等第。金代及第者分上、中、下三甲。元工分一、二、三甲,两榜。蒙古、色目为一榜,汉人、南人为一榜。前三人赐进士及第,为一甲;余赐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为二、三甲。明清沿元制分三甲,但不分二榜。其程序大体如下:试前须复试,在紫禁城内的保和殿应试。复试毕,于四月二十一日应殿试,也在保和殿。殿试只考策问,应试者自黎明入,历经点名、散卷、赞拜、行礼等礼节,然后颁发策题。制策题目,清初用时务策一道,题长二、三百字,所询一二事;康熙以后,题长达五、六百字,甚至千字左右。乾隆二十六年(1761) ,改由读卷大臣密议八条中圈出四道为题。策文不限长短,一般在2000字左右,起收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特别强调书写,必须用正体,即所谓“院体”、“馆阁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从某种角度来看,书法往往比文章重要。殿试只一天,日暮交卷,经受卷、掌卷、弥封等官收存。至阅卷日,分交读卷官8人,每人一桌,轮流传阅,各加“○”、“△”、“\”、“1”、“×”五种记号,得“○”最多者为佳卷,而后就所有卷中,选○最多的十本进呈皇帝,钦定御批一甲第一、二三名即为状元、榜眼、探花,一甲三人称“进士及第”,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一,称“进士出身”,二甲的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若干人,占录取者的三分之二。最后由填榜官填写发榜。一甲三人立即授职,状元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进士如欲授职入官,还要在保和殿再经朝考一次,综合前后考试成绩,择优入翰林院为庶吉士。即俗称的“点翰林”,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赴外地任职。

秀才?D举人?D状元、探花、解元进士。

秀才―举人―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