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不耻最后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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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耻最后,不为最先的意思是

不耻最后copy:不因为得最后一名而感到可耻。比喻凡是只要坚持到底,就能达到目的。不为最先:不做第一名。引喻为做事情不要当出头鸟。

造句:鲁迅先生所说的“不为最先,不耻最后”的观点与今天弘扬的“重在参与”“和平友谊”的奥运zhidao精神完全一脉相承,可见鲁迅先生早就对奥运的精髓心领神会矣。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不为最先不耻最后的成语故事

不为最先,不耻最后

“不为最先,不耻最后”最早源自于《韩非子·喻老》和《淮南子·诠言训》,后来在鲁迅的《华盖集·这个与那个》中又再次被诠释了一番。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战国时韩国人,古代思想家和政治家。他在《韩非子·喻老》就提到过,“夫诱道争远,非先则后也。而先后皆在于臣,上何以调于马?此君之所以后也。”

这则典故主要讲的是晋国有个很有名的驾驭能手叫王子期。有一次卿大夫赵襄子(真国国群的先人)向他学习驾车的技术,但学习没多久,就自以为很了不起了,便要同王子期比比高低。比赛开始了,赵襄子刚反车赶到平原上,就挥鞭催马,同王子期双双飞快地追赶起来。一开始赵襄子遥遥领先,可越跑他的车越慢。结果,他接连换了3次马,还是远远地落在了王子期的后面。赵襄子不高兴,便把王子期叫到跟前,责备道:“你教我驾车,为何不把技术全都教给我?”王子期解释道:“我的技术都毫无保留地全教给您了,可您在运用上有毛病。驾车最重要的是要让马和车协调一致,套上车辕,宽要合迁,要让马感到舒服。同时,驾车的人要特别注意马鞍的使用,不断加以调整,这样马才能跑得快,跑得远。”接着,王子期又具体地指出赵襄子的毛病,说:“在比赛中,当您跑在前面的时候怕我赶上您,当您落在后面的时候又拼命想追赶上我,总是把注意力放在我身上,试问,您哪里还有心思来驾车呢?这就是您落后的原因。”赵襄子虚心接受了王子期的批评,并认真按照王子期的指点练习驾车技术,终于成为了一个驾车能手。

这就是说,做任何事,一个人的思想如果一直围着远事转,就会丢掉眼前的事情。脑子里老想得第一,老想出人头地,心思并没有放在行动上,就很容易流于形式,而且也很容易被人瞧见。要根据时机来办事,依靠条件来立功,利用万物的特性而在此基础上获利。同时,不要患得患失,要做到宠辱不惊,对自己有信心,要“壮吾神”、“悦吾心”,这也是王子期连续赢过赵襄子的原因。

在《淮南子·诠言训》中也有类似的记载:“駎(zhou)者不贪最先,不恐独后,缓急调乎手,御心调乎马,虽不能必先载,马力必尽矣。”说的是,善于驾驭马的人,不担心落在最后面,快慢都控制在自己手中,用心去驾驭,即使不能得第一,所驾的马匹也会尽心尽力,最终必能成功。

其实,最先明确提出“不为最先,不耻最后”的还是鲁迅先生,不过他当时以国民劣根性的标签给以定义的。在鲁迅看来,“不为最先”是中国国民劣根性的一种表现,认为“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而“不耻最后”则是一种希望,特别是他每每观看运动会后的那种感触:“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竞技者而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

现在从字面上看来,“不为最先”,引喻为做事情不要当出头鸟。现在这个社会,有时候就应该“不为最先”——枪打出头鸟,往往你走在太前面,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即使你很优秀,最后也会在众人的压力下摔的很惨。

俗话说:“木秀林中,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就是说的这个道理。在中国社会,要学点中庸之道,圆滑处世。惟有此,方能保全。

战国时期,魏惠王为了显现自己招贤纳士,请来了孙膑。哪知道庞涓存心不良,背后在魏惠王面前诬陷孙膑私通齐国。魏惠王十分恼怒,把孙膑办了罪,在孙膑的脸上刺了字,还剜掉了他的两块膝盖骨。幸好齐国有一个使臣到魏国访问,偷偷地把孙膑救了出来,带回齐国。齐国大将田忌听说孙膑是个将才,把他推荐给齐威王。齐威王也正在改革图强。他跟孙膑谈论兵法后,大为赏识,只恨没早点见面。

又如,韩非的《孤愤》、《五蠹》传到秦国,秦王赢政读了以后十分赞赏并发誓要得到他。后来秦王发兵攻打韩国,提出要将韩非交给他。韩非在韩国不受重用,韩王有他无他没有什么关系,便拱手把韩非给了秦王。因为韩非锋芒毕露,虽然秦王很喜欢韩非的才气,却不信任他,更谈不上重用。秦的重臣李斯自认为才能不及韩非,尽管两人有同窗之谊,仍十分忌恨他。于是,李斯与他人联合起来陷害韩非,在秦王那里大进谗言,要秦王将韩非杀掉。秦王把韩非打入了监狱。李斯抓住这个绝好的机会,派人送毒药给韩非,要韩非自杀。可怜韩非远离故国家乡,想拜见秦王为自己申诉,有李斯作梗而不可能,不得不含愤自杀了。

一个人,你虽然很优秀,但你必须学会适应环境,审时度势,不可清高自傲,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傲才往往会成为大家攻击的对象。有道是,人言可畏。有的领导者可能因不辨真伪,偏听偏信,而对傲才横加制裁,或打入“冷宫”,结果人言虽然平息了,但人才也摧毁了。

“不耻最后”是指不因为得最后一名而感到可耻,比喻凡是只要坚持到底,就能达到目的。

但凡竞技运动,终有高低快慢忧劣胜负之分。奥运之父顾拜旦却盛赞:参与精神,在竞技中更高、更快、更强。推及各项工作,皆可类比,举凡诸事都应用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发挥潜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好一切客观条件,弘扬更高、更快、更强奥运精神,力争使自身承担的各项工作,创造出“第一等的工作”。

然而,鲜花和掌声送给“最先者”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把目光聚焦在众多的参与者身上,能忍辱负重、攻坚克难、百折不挠、坚持不懈;能始终如一,保持高昂斗志奋战一线;能胜不骄、败不馁“屡败屡战”者等等,我们都应肃然起敬,并用掌声鼓励支持!

在当今社会,这种情形依然可见,刚结束的澳网比赛,中国女将李娜和政界额力闯八强,在遇到国际顶级强手小威时,并没有怯懦和妥协,而是竭尽全力,打好每一球,“缓急调乎手,御心调乎马”,连续三次挽回赛点。因实力相差悬殊,李娜最终以0比2负于对方,虽败犹荣,此为“不耻最后”的典型事例。

2008年北京残奥会上的两件事,虽已时隔两年,至今仍历历在目,不失为一个很好的例证。其中一个例子,是在男子100米自由泳的预赛中,最后一名澳门选手欧里斯的成绩比第一名慢两分多钟,有一分多钟是他一个人在游,观众呐喊为他“加油”。最后到达终点时,“水立方”又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原来,欧里斯是卸了假肢后由教练抱下水的。但他不放弃,努力不止,坚持到终点。

还有一个例子就是,男子100米比赛中,美国的前“百米飞人”谢利·马龙中途突然摔倒,他抱住受伤的右腿躺在跑道上,其他运动员全部冲过终点线后,他痛苦地站了起来,用左腿的假肢艰难地移向终点。现场顿时响起了最热烈的掌声。近年伤病缠身,仅今年就接受了大小手术十二次,未参加任何比赛,此次为挑战“刀锋战士”而来。他站在跑道上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在奥运史上另一位“不耻最后”的运动员自然不会被忘记。那是在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上,在马拉松比赛中,一直在平原训练的坦桑尼亚选手约翰·阿赫瓦里,不适应在海拔一万英尺以上的高原跑步,头晕乏力,跑了18公里感到肚子特别痛,又跑了一段,摔伤了右腿,教练看他太痛苦了,让他“放弃”,但他要“继续”。当他跌跌撞撞跨过终点线时,现场观众起立,送给他经久不息的雷鸣般掌声。他说:“我的祖国从7000英里的远方把我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而是要我完成比赛的。”

这些运动员分别演绎了伟大的奥林匹克精神,印证了“奥运会重要的不是取胜,而是参与;生活的本质不是索取,而是奋斗。”他们坚持到底,成为鲁迅先生曾经赞扬过的“不耻最后”的人。

“不为最先”,韬光养晦,这是一种明哲保身的修为,不为最先而急功近利,不为最先而舍大抓小,谦虚谨慎,虚怀若谷,定能功成身退。

“不耻最后”,坚持到底,这是一种宝贵的敬业精神,拼搏精神,自强不息,挑战自我,不因挫折而退缩,不为伤痛而却步,目标如一,奋然前行,最会必定成功。

"不为最先,不耻最后"的意思

意思是不想要做最好的,也不以最差为耻辱。

出自:现代鲁迅的《最先与最后》

原文:

《韩非子》说赛马的妙法,在于“不为最先,不耻最后”。这虽是从我们这样外行的人看起来,也觉得很有理。因为假若一开首便拼命奔驰,则马力易竭。但那第一句是只适用于赛马的,不幸中国人却奉为人的处世金箴了。

中国人不但“不为戎首”,“不为祸始”,甚至于“不为福先”。所以凡事都不容易有改革;前驱和闯将,大抵是谁也怕得做。然而人性岂真能如道家所说的那样恬淡;欲得的却多。既然不敢径取,就只好用阴谋和手段。

以此,人们也就日见其卑怯了,既是“不为最先”,自然也不敢“不耻最后”,所以虽是一大堆群众,略见危机,便“纷纷作鸟兽散”了。如果偶有几个不肯退转,因而受害的,公论家便异口同声,称之曰傻子。对于“锲而不舍”的人们也一样。

我有时也偶尔去看看学校的运动会。这种竞争,本来不像两敌国的开战,挟有仇隙的,然而也会因了竞争而骂,或者竟打起来。但这些事又作别论。

竞走的时候,大抵是最快的三四个人一到决胜点,其余的便松懈了,有几个还至于失了跑完预定的圈数的勇气,中途挤入看客的群集中。

或者佯为跌倒,使红十字队用担架将他抬走。假若偶有虽然落后,却尽跑、尽跑的人,大家就嗤笑他。大概是因为他太不聪明,“不耻最后”的缘故罢。

所以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

战具比我们精利的欧美人,战具未必比我们精利的匈奴蒙古满洲人,都如入无人之境。“土崩瓦解”这四个字,真是形容得有自知之明。

多有“不耻最后”的人的民族,无论什么事,怕总不会一下子就“土崩瓦解”的,我每看运动会时,常常这样想: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竞技者而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这篇文章创作于五四运动之后,鲁迅写这篇文章表达对国人盲目的悲痛之情。

本文构思清晰,先用《韩非子》中的一句话入手,从书面走向现实,用生活实例进行论证铺垫,最后以一连串的排比句与议论句结尾,铿锵有力,直接明了,体现出鲁迅杂文“投枪、匕首”的特点。

本文的中心思想是:反对道学空谈,反对封建传统中的“明哲保身”主义及权利主义,对生活中及革命道路上的锲而不舍、勇往直前者进行赞美,与奥林匹克精神中的“重在参与”有异曲同工之处。

“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竞技者而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这句话如今已成为鲁迅最为著名的名言之一,并激励着全国人民奋勇拼搏、创造辉煌。

人们不管做任何事,往往都会遇到最先与最后的问题,人们总爱赞美最先者,当人们处于最先与最后之间,或即将落于最后,人们往往会采取躲避或放弃.正如鲁迅先生在“最先与最后”这篇短文中所举出的例子:“我有时也偶尔去看看学校的运动会。竞走的时候,大抵是最快的三四个人一到决胜点,其余的便松懈了,有几个还至于失了跑完预定的圈数的勇气,中途挤入看客的群集中;或者佯为跌倒,使红十字队用担架将他抬走。假若偶有虽然落后,却尽跑、尽跑的人,大家就嗤笑他.”为何人们会见胜就聚,见败就逃呢?为何,人们就只会偏向胜利的那一边,而害怕失败呢?其实失败并不可怕,如果你在此错误上加以改进的话,说不定下一个胜利者便是你。先与后是会不停变动的,如果你处于最先而骄傲自大不努力的话,下一次你就不会再站上这个冠军台上了;如果你是处于最后而坚持不懈地努力的话,或许这冠军奖杯就会传到了你手中。想要胜永远属于你,就得坚持不懈,想要败不会永远跟随你,就得锲而不舍。

鲁迅先生所写的,是处于旧时代的中国,因那时侯很不发达,而被其他国家欺辱,现在的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因而其他国家都十分尊敬我国。假如中国当时是处于最后的,而美国是处于最先,你们可能会问:为何这样落后的国家,会发展成为拥有高新技术的中国,而与最优先的美国的距离不遥远呢?因为中国从来都没放弃过,它始终在默默地追赶着美国,锲而不舍地向高处攀去。我相信,这距离将会越来越近,直到最后超过了最先者。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要面临暂时的先而骄傲,也不要面临暂时的后而逃避。不管你是处于最先还是最后,只要你记住:不为最先,不耻最后!

现在这个社会,有时候就应该“不百为最先”——枪打出头鸟,往往你走在度太前面,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即使你问很优秀,最后也会在众人的压力答下摔的很惨;不过也不能“不回耻最后”,那样你也许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连答最起码的生存也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