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语既往不咎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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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是什么意思?

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孔子听到后说:“已经做过的事不用提了,已经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也抄不必再追究了。”

【原文】

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袭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百【注释】

(1)社:土地神,祭祀土神的庙也称社。

(2)宰我:名予,字子我,孔子的学生。

(3)战栗:恐惧,发抖。

【翻译】

鲁哀公问宰我,土地神的神主应该用什么树木,宰我回答:“夏朝用度松树,商朝用柏树,周朝用栗子树。用栗子树的意思是说:使老百姓战栗。”孔子听到后说:“已经做过的事不用提了,已经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必再追究了。”

我国法律的主要精神,比如既往不咎什么的

你所说的既往不咎在法律上称为法的溯及力。所谓法的溯及力就是指新法可否适用于其生效以前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并对这些事件和行为法律上的效果发生面向过去和未来的影响。如果新法适用于其生效前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并改变已经发生的法律上的效果,是溯及既往;如果新法适用于正在发生的事实或者对在持续中的法律上的效果面向未来地加以改变,是不溯及既往;如果新法只适用于其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和事件,则是不溯及既往。狭义的溯及力往仅指溯及既往,广义的则还包括不溯及既往力。

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的法律制度,即新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是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新法。民法溯及力,新的民事法律颁布实施以后,对其生效之前发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关系同样适用的效力。有强弱之分,在新法律规范施行之前产生的民事关系和事实,自新法施行之日起方可适用新法的,为弱度溯及力;而溯及至该民事关系和事实所产生当时即适用新法有关规定的,为强度溯及力。法律只有公诸于世,才能要求社会成员共同遵守并产生约束力。经旧法确立的法律关系如果要用新法加以改变,难免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故此民事法律一般只适用于其生效后发生的事实和关系,“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早在罗马法中就得到确立并为后世所公认的原则。中国民法也采取民法规范一般没有溯及力的原则。但是在原则上确认民事法律没有溯及力的同时,并不排除国家根据客观需要,在一定的情况下作出某种溯及既往的规定。例如,1950年10月20日,前政务院颁行的《新区农村债务纠纷处理办法》等1条规定:“解放前,农民及其他劳动人民所欠地主的债务,一律废除”。民法溯及既往,必须要由国家的法律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由有权解释法律的机关作出解释,这种法律规定或解释,是不溯及既往原则下的例外规定。

所谓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法规实施后,对它生效前已经发生的违反新的法律法规的事实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目前,各国法律一般都采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其原因在于,法律是预测行为后果的标准,人们只能根据行为时已经生效的法律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从而选择自己的行为,达到自己行为的目的;如果根据行为时并不生效的法律评价人的行为,就侵犯了行为人对法律的信赖利益,法律也失去了对行为的指导、评价功能和对行为后果的预测功能。

什么叫既往不咎

既往不咎(jìwǎngbùjiù)意思原指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现指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

出自《论语·八佾》:“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译文:凡事已成定局,就不必说了。百已近完结的事情,就没必要再去匡正,挽回。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对以往的错不再责备。度

反义词:赏罚分明、信赏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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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义词

1、赏罚分明,汉语成语,拼音是shǎngfáfēnmíng,意思是指该赏的赏,该罚的罚。形容处理事情清楚明白。

出自汉·王符《潜夫论贡》:“赏罚严明,治之材专也。”

译文:该赏的赏,该罚的罚,处理清楚明白,这样的人是治理国家的人才。

用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2、信赏必罚是一个成语,读音是xìnshǎngbìfá,意思是有功劳的一定奖赏,有罪过的一定惩罚。

出自《韩非子·属外储说右上》:“信赏必罚,其足以战。”

译文:有功劳的一定奖赏,有罪过的一定惩罚,足以挑战。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奖罚分明

既往不咎是什么意思

既往不咎的释义:原指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现指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

既往不咎,读音:[jìwǎngbùjiù]

1.?【解释】:咎:责怪。原指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现指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

2.?【出自】:《论语·八佾》:“成事不说,逐事不谏,既往不咎。”(译文:已经做过的事不用提了,已经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必再追究了。)

3.?【示例】:既往不咎,以后再办起事来,审慎点就是了。清·吴趼人《痛史》第十三回

4.?【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指对以往的错不再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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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义词:不追既往[bùzhuījìwǎng]

1.?【解释】:追:追究。对以往的错误或罪责不再追究。

2.?【出自】:清·林则徐《谕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稿》:“未来者断绝不来,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译文:从现在往后断绝不来的人,要是能悔过便不用刑法,对以往的错误或罪责不再追究。)

3.?【语法】:动宾式;作谓语;形容不计较过去的事情。

反义词:赏罚分明[shǎngfáfēnmíng]

1.?【解释】:该赏的赏,该罚的罚。形容处理事情严格而公正。

2.?【出自】:汉·王符《潜夫论·实贡》:“赏罚严明,治之材也。”(译文:赏与罚严格分明,这样的人是治理国家的人才。)

3.?【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既往不咎[jìwǎng-bùjiù]

【解知释】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追究责罚。

【出处】《论语·八佾》:“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道咎。”

【造句】知过能改,善莫大焉,所以大家才会以既往不咎的专心胸原谅你过去种种不是属。

用法说明:“咎”不要误写作“究”。

成语,出自《论语·八佾知》。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论语·八佾》)

原指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现指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

既:已经;往:过去。咎:责怪。

成语典故:

一天,鲁哀公约孔子及其弟子宰予交谈社祭(祭土地神)之事。哀公问宰予:“供奉土地神的神土道(木牌位)用什么木料?”

宰予回答:“夏代用松木,商代用柏木,周代用栗木。周代用栗木的意思是使黎民百姓害怕得战战栗栗。”

对此,哀公请孔子加以评说。

孔子说:“已经完成的事就不要再说了;正在顺势办的事,就不要再劝回阻;而对已经过去的事,应既往不咎,不必再予追究了。”

宰予问:“老师,您谈到‘既往不咎’,对已经过去的错误不再追究责备,是广义的,还是专指周代的做法?”

孔子认为周朝的做法及其用意是不妥当的,但又不便明讲,所以,只好用较为模糊的语言回答答:“对于既成事实的事,何必再去追究责备呢?把‘既往不咎’的含义推而广之,又有何不可呢?”

宰予又问:“对于曾伤害过您的感情而后来又认错的人,您能对他宽容吗?”

孔子果断地回答:“能,也可以既往不咎!”

哀公、宰予点头微笑。

既往不咎是什么意思

既往不咎的释义:原指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现指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

既往不咎,读音:[jìwǎngbùjiù]

1.?【解释】:咎:责怪。原指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现指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

2.?【出自】:《论语·八佾》:“成事不说,逐事不谏,既往不咎。”(译文:已经做过的事不用提了,已经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必再追究了。)

3.?【示例】:既往不咎,以后再办起事来,审慎点就是了。清·吴趼人《痛史》第十三回

4.?【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指对以往的错不再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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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义词:不追既往[bùzhuījìwǎng]

1.?【解释】:追:追究。对以往的错误或罪责不再追究。

2.?【出自】:清·林则徐《谕各国商人呈缴烟土稿》:“未来者断绝不来,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译文:从现在往后断绝不来的人,要是能悔过便不用刑法,对以往的错误或罪责不再追究。)

3.?【语法】:动宾式;作谓语;形容不计较过去的事情。

反义词:赏罚分明[shǎngfáfēnmíng]

1.?【解释】:该赏的赏,该罚的罚。形容处理事情严格而公正。

2.?【出自】:汉·王符《潜夫论·实贡》:“赏罚严明,治之材也。”(译文:赏与罚严格分明,这样的人是治理国家的人才。)

3.?【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褒义。

既往不咎[jìwǎng-bùjiù]

【解释】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追究责罚。百

【出处】《论语·八佾度》:“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造句】知过能改,善莫大焉,所以大专家才会以既往不咎的心胸原谅你过去种种不是。

用法说明:“咎”不要误写属作“究”。

成语,出自《论语·八佾》。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论语·八佾》)

原指已经做完或做过的事,就不必再责怪了。现指对以往的过错不再责备。

既:已经;往:过去。咎:责怪。

成语典知故:

一天,鲁哀公约孔子及其弟子宰予交谈社祭(祭土地神)之事。哀公问宰予:“供奉土地神的神土(木牌位)用什么木料?”

宰予回答:“夏代用松木,商代用柏木,周代用栗木。周代用栗木的意思是使黎民道百姓害怕得战战栗栗。”

对此,哀公请孔子加以评说。

孔子说:“已经完成的事就不要再说了;正在顺势办的事,就不要再劝阻;而对已经过去的事,应既往不咎版,不必再予追究了。”

宰予问:“老师,您谈到‘既往不咎’,对已经过去的错误不再追究责备,是广义的,还是专指周代的做法?”

孔子认为周朝的做法及其用意是不妥当的,但又不便明讲,所以,只好用较为模糊的语言回答:“对于既成事实的事,何必再去追究责备呢?把‘既往不咎’的含义推而广之,又有何权不可呢?”

宰予又问:“对于曾伤害过您的感情而后来又认错的人,您能对他宽容吗?”

孔子果断地回答:“能,也可以既往不咎!”

哀公、宰予点头微笑。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的意思

白话释义:已经做过的事不用提了,已经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必再追究了。

“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出自《论语·八佾》篇。

不学诗,无以言:“诗”特指《诗经》。字面意思是,未学过《诗经》,就很难与人交流。

孔子如此推重对《诗经》的学习,因为孔子心目中的《诗经》,应该处于“知识元”的地位,

诸如语言功底、文化知识、个人修养、礼乐教化、纵横捭阖、治国安邦,都需要从《诗经》这个基础开始。这恐怕才是孔子“不学诗,无以言”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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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出自《论语·八佾》篇: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

白话释义: 鲁哀公问宰我,土地神的神主应该用什么树木,宰我回答:“夏朝用松树,商朝用柏树,周朝用栗子树。用栗子树的意思是说:使老百姓战栗。”孔子听到后说:“已经做过的事不用提了,已经完成的事不用再去劝阻了,已经过去的事也不必再追究了。”

孔子作为一位德高望重的教育家,对于弟子如此荒谬的错误,没有立即去倍加责难,只是语重心长的一句话: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展现了夫子待人的宽厚、仁爱,也用善于原谅但不忘教诲的态度给弟子以警戒,又不致让他过分难堪和不安,实为润物细无声般循循善诱的典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成事不说,遂事不谏

成事不说:凡事已成定局,就不必说了。

遂事不谏:已近完结的事情,就没必要再去匡正,挽回。

既往不咎:过去的事情,就没必要再去追究它的得抄失与责任了。

不学诗,无以言:“诗”特指《诗经》。字面意思是,未学过《诗经》,就很难与人交流。

孔子如此推重对《诗经》的学习,因为孔子心目中的《诗经》,应该处于“知识元”zd的地位,诸如语言功底、文化知识、个人修养、礼乐教化、纵横捭阖、治国安邦,都需要从《诗经》这个基础开始。这恐怕才是孔子“不学诗,无以言”的本意。

孔子听悉哀公与宰我此zhidao一问答,便说:「成事不说。」凡事已成定局,就不必说了。此指哀公失政而言。三家专权的局势,形成已久,再说无专用,故不需说。「遂事不谏。」遂事,是指三家已经遂心成事。宰我今对哀公进谏,为时已晚,不如不谏。「既往不咎。」既往,是指宰我对哀公之言,虽不适当,然而已经说出,孔子属亦不追咎宰我了,故云不咎。

不学语言的精华,就不能形象而准确地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