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语野人献芹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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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有田夫的翻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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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国有田夫---TherewasafarmerinSongDynasty.

InSongDynasty,therewasafarmer

想翻译信达雅,不copy理解透彻中文的含义是不行滴,参考下吧,希望有用。

田夫献曝--《列子·杨朱》

昔者宋国有田夫,常衣缊黂,仅以过冬。暨春东作,自曝于日。不知天下之有广厦隞室,绵纩狐貉。顾谓其妻曰:“负日之暄,人莫知者。以献吾君,将有重赏!”

文言文翻译:

从前有个宋国的农夫,常常披着破麻烂絮,勉强熬过冬天。等到春天就走到村东去干活,独自晒太阳。从来没有想过世界上还有什么高楼大厦、丝絮毛皮。回头zhidao向他妻子说:“背晒太阳的温暖,没有人知道的。把它奉献给咱们的君王,将会得到重赏!”

献曝现在多引申为平常人提出来的平凡意见。又常作“野人献曝”,与“野人献芹”意近,但是前者指“意见”,后者指“物品”。

献芹是什么意思?

从前有一个穷苫人,终年没有百多少粮食吃,多是靠野菜来填饱肚子。有一次他吃到一种野菜,感到非常脆美可口。便向度富人推荐说,这种芹菜味道如何美,如何爽脆可口。富人听了之后果然动心了,便弄了点来吃。谁知这吃惯珍馐美味的嘴和肚子问。怎能降(xiang)得了这种野菜呢!嘴巴也刺破了,肚子消化不了也疼痛得要腹泻。许答多好心人都埋怨这个穷人:你何必多事呢!看把人家折腾的。穷人也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他虽然不知道专穷人和富人的肚子不一样,消化能力不同,但他确实是一片好心,没想到落了这样一个结果。后来人们便以“芹献”、“献芹”或“野人献芹”或“献芹之意”来谦称自己诚敬的奉献属了。

《说文解字》:“芹,楚葵也。从艸,斤声。”《说文通训定声》:“即今水芹菜也。”《吕氏春秋·本味》载,菜之美者有云梦之芹。云梦即楚地,就是楚葵了。南方的是水芹,鲜而嫩,北方的旱芹,老而苦,而芹菜是全国各地都有的。《诗经》中共有两个芹字,都是说的采芹,郑玄笺:“芹,水菜也。”即是采的水芹。两次采芹,均说的是亲近王者。

《诗经·采菽》:“觱沸槛泉,言采其芹。君子来朝,言观其旗。”明代何楷《诗经世本古义》:“槛泉之旁,有芹可采。兴君子来朝,亦有仪从可观。”有仪从可观,即是谨(认真)慎之义,亦即芹字可从堇之义。这是说,诸侯来朝见周天子,威仪可观,是亲近的了,因此以采芹起兴。周天子有什么东西赐给他们呢?那就随其德了,能安民者赐车马,能富民者赐衣服(玄衮及黼)。赐给车马及衣服回去,那便是从辵、从袁(长衣貌),便是“远”字了。

《诗经》采芹的另一例见《泮水》:“思乐泮水,言采其芹。鲁侯戾止,言观其旗。”这是鲁僖公庆功祝捷、宴会宾客的诗。从这两次采芹来看,不论是朝见,还是庆宴,准备点新鲜的芹菜,就是表示礼节、表示亲近之义,故曰芹菜,字或从草、从近。若是说这是诗歌的起兴,并不一定真是采了芹菜。那也没有关系。《诗经》的起兴,常常是与全诗的主题结合,作为一种象征与附会。这种起兴,仍然说明芹菜表了礼节与情意。

从此成了一个典故,以芹菜作为进献之礼而表亲近的情意。如说献芹、芹献、芹意、芹曝等语。唐代高适《自淇涉黄河途中作诗》:“尚有献芹心,无因见明主。”意思是要给王者献芹,也就是给国家朝廷做点贡献,即使像点芹菜那么微薄,也做不到。

谁知道网上虚拟结婚的网址

http://city.the9.com/这里有补充:网上虚拟结婚违法吗?近日,某报上有这样一篇奇文,大致意思是:一位姓王的太太发现丈夫梁某在网上娶了“二奶”,“原配”大光其火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而那位作者的意思是在网上娶“二奶”是违法行为,不是虚拟行为,并引用婚姻法的规定,认为该行为对婚姻构成了危害,法院可以判决梁某负损害赔偿责任,而且,在家庭财产处理上,应照顾无过错的王太太一方,云云。天啦!在网上玩玩游戏就是违反新婚姻法,还要负赔偿责任。这是我所料不及的。笔者赶紧急用先学,翻遍了2001年4月28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就是找不着丈夫在网上玩虚拟社区游戏就构成对婚姻损害的法律规定,那位作者引用的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和第四十六条。为了明了起见,笔者将第四十六的内容一字不差地全文引用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显然那位作者是把网上娶妻的行为等同于第四十条六第一项或第二项,因而得出玩游戏的丈夫违法要向无过错的夫人赔偿损失的荒唐定性。这位好心的作者真是社会良好道德的楷模,如此冲动地、义正辞严怒火万丈声讨网上娶“二奶”“不忠实”行为,而且还引用了婚姻法的规定。笔者作为一名曾玩过虚拟城市游戏的网民,也曾念过几年法律,就这个问题有几点冷静的建言,野人献芹,就算“清风不识字只想乱翻书”吧!第一、网上“娶妻”的真相。所谓网上“娶妻”是众多“江湖”游戏网站、虚拟社区的重要的一项游戏内容,网上的男女可以通过诸如“社会中心”、“虚拟结婚”、“相约玫瑰园”、“网上情缘”等网络栏目选定一位网友就可以完成“娶妻”的大业,笔者在3721上随便检索,“江湖”网站67个,虚拟社会391个,虚拟城市51个。如果从搜狐网上去检索,远远同倍于这个数目。如此众多的网站开办网上娶妻的“业务”,而且娶“二奶”、“三奶”、及到“几百几千奶”都易如反掌,如果照那位作者所言,网上娶妻是违法行为,那这些上网的已婚女士先生们每个人都要随时做好上法庭当被告的准备,这些网站恐怕都要关门大吉了。第二、婚姻法设立婚姻损害赔偿和夫妻忠实义务的主要目的是禁止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社会现实中存在的“包二奶”、“包二爷”的现象以及家庭暴力。“包二奶、二爷”的正规法律概念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意义作了专门的解释,其内容是: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网上娶妻与这条法律规定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无异于长坂坡上秦琼战吕布,不搭界。第三、与那位作者相反,笔者临时抱佛脚,在同样的婚姻法却找到另外几条规定,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第十五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电脑给现代家庭打开了一扇通住世界的窗口,给家庭带来丰富知识和信息的同时,也变革了家庭的娱乐方式,网上虚拟结婚游戏是异彩纷呈的网络游戏中的苍海一粟,夫妻双方都有玩这种游戏的权利和自由,如果一方硬是要大吃特吃电脑的醋,那双方就很必要心平气和地对这个“电脑二奶”讨论讨论,但不要动不动就谈离婚、谈婚姻损害赔偿,因为婚姻损害赔偿是婚姻彻底破裂后对无过错方的最后保护,同时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在惩罚另一方的同时,对自己也是一种深深的伤害。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了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就是对滥用“双刃剑”的限制。当然,夫妻任何一方与沉溺网络游戏无法自拔的另一方实在过不下去了,就另外找一个不玩游戏的人一起生活吧!但这与网上娶妻违不违法根本就是两码事,何况网上虚拟结婚游戏实在是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请不要随便用“违法”的大帽子来吓唬我们这些普通的网络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