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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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是什么关系啊

此句含义的确如此。但是各位老兄好像没有读懂提问者的意思。依我看问题应该是“为什么不能同时得到鱼和熊掌?它们有什么关系?”。

因为几乎所有上过学的人都知道如上一句的含义。但知道为什么这么写的人好像不多。如下是我的答案:

熊好吃鱼。它捕鱼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击河里的鱼,使他被击到岸边。设想一下,一只熊刚好抓到一只鱼的时候,有个猎人出现。这时他有两个选择:1.把熊赶走得到鱼。2.趁熊吃鱼时,袭击并捕猎它。

熊凶残成性,捕猎它并不是件容易事。要得到熊掌必须以鱼为诱饵。要得到鱼,就得赶走熊(失去熊掌)故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语出《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的话在告诫人们要重义,宁可舍生取义,但是人们往往忘记了这本来的意思,却津津乐道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真理。

人不能太贪心,事情不可能让一个人占尽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次要的而顾着重要的。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到底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两项之中只能得其一,不能兼而有之。

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copy们应当如何取舍。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百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扩展资料:

1、鱼与熊掌度比喻俱为所欲,难于取舍之物。选择不能优柔寡断,有舍有得,更为珍贵。

1、“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问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白话释义答: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这句话的意思是: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知,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形容在遇到选择时要有所取舍。

扩展资料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告子上》。

《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道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白话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专能够同时得到,我只好舍弃鱼而取得熊掌呀。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义属,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我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正义呀。”

含义相同的还有“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意思是指鱼和熊掌两样东西只能得一个,不能两全。

孟子的原来话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

他是用鱼与熊掌来比喻“生”与“义”的取舍关系:“生,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求义。”

扩展资料:自

关于不能两全的诗词还有

1、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2、忠孝不能两全:个人利益与群zhidao体利益不能两全,爱情与亲情有时不能两全

3、顾此失彼

参考资料: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百度百科

意思是:

鱼和熊掌都是好东西,但是你不能两个都要,所以必须得选择其中的一个,用来比喻人很难做出选择。

孟子的原话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他是用鱼与熊掌来比喻“生”与“义”的取舍关系:“生,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求义。”

扩展资料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出处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

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原文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

白话译文: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哪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如果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要考虑的。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再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若是用脚把饭踢给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难以接受。可如今,有的人对万钟的俸禄却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去接受。

其实,这优厚的待遇能为我带来什么?难道就因为我从此就有了华丽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难道就因为这些楼庭、美人和巴结的出现,那些曾经相比死亡我们都拒而不受的东西就因此变得可以接受了?有这道理吗?这样的做法只能表示一个人已经丧失了他心灵的本来面目,即“失其本心”。

扩展资料: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鱼我所欲也》原文+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color=Blue][size=4][译文][/size][/color]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鱼,我所欲zd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专?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才有属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为什么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直白翻译过来,意思是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

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但这句话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这句话在生活中经常会用到。

扩展资料: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原文解析: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那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如果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唯一要考虑的。

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再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

若是用脚把饭踢给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难以接受。可现在,有的人对万钟的俸禄却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去接受。其实,这优厚的待遇能为我带来什么?

难道就因为我从此就有了华丽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难道就因为这些楼庭、美人和巴结的出现,那些曾经相比死亡我们都拒而不受的东西就因此变得可以接受了?

有这道理吗?这样的做法只能表示一个人已经丧失了他心灵的本来面目,即“失其本心”。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1.因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鱼要去水里去捞,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熊掌和鱼不能兼得.

2.这句话的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孟子的原话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他是用鱼与熊掌来比喻“生”与“义”的取舍关系:“生,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求义。”

所以,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鱼和熊掌应该说还是可以兼得的。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鱼我所欲章》。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因此,放到《告子下》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有损于人格的事来。

1.因为要想得到熊掌要去山上去打,而要想得到鱼要去水里去捞,这两者不可能同时得到,所以熊掌和鱼不能兼得.

2.这句话的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孟子的原话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鱼而求熊掌。”他是用鱼与熊掌来比喻“生”与“义”的取舍关系:“生,我所欲,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求义。”

所以,在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鱼和熊掌应该说还是可以兼得的。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抄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

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zhidao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鱼和熊掌为什么不可以一起吃?

这只是比喻而已,说的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出自战国孟轲《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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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相近的词语

1、一山不容二虎

拼音:yīshānbùróngèrhǔ。

释义:一座山不能同时生活两只老虎,比喻两人不能相容,在一起就会有冲突。

这是和老虎的特殊习性有关,老虎是一种领域性很强的动物,平时都是单只占据一定的领域,只是在发情期才匆匆相聚后马上分开。

出自:欧阳山《三家巷》:“他跟展公有点一山不藏二虎的味道,这是他太狂妄。”

2、天无二日

拼音:tiānwúèrrì。

释义:天上没有两个太阳。旧喻一国不能同时有两个国君;今喻凡事应统于一,不能两大并存。

出自:西汉戴圣《礼记·曾子问》:“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家无二主,尊无二上。”

译文:天上没有两个太阳,一国不能同时有两个国王,家中不能有两个一家之主,一个国家不能有两个皇帝。

不是不能一起吃,是一种比喻。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告子上》:“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应当如何取舍。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也,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也,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尔。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孟子说:‘’鲜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我只好舍弃鱼而取得熊掌呀。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我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正义呀。”生命自然是我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胜于生命的,所以我绝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自然是我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那比死亡更可怕的,所以灾祸也有不去避开的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好保全性命的手段,

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一切好避开灾祸的歪门邪道,为什么不去做呢?靠这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硬是不肯采用,凭这个歪门邪道就能够避开灾祸,可是有的人硬是不肯用。由此可见,他们想要的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他们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不仅知书达理的人有这种思想呀,所有的人都有,只不过那些知书达理的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米饭,一碗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别人吃,饥饿的路人不肯接受;又踢又踏地丢给别人吃,乞丐也不屑看它一眼。有那优厚的俸禄的诱惑,却不顾礼貌和道义就接受下来。那优厚的待遇对于我又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雕梁画栋、大小老婆的侍奉和穷苦的熟人感激我吗?向来是宁可断送性命也不愿接受,如今为了雕梁画栋去做了;向来是宁可断送性命也不愿接受,如今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候去做了,向来是宁可断送性命也不愿接受,

如今为了使穷苦的熟人感激我去做了,这也是不能够强制不做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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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本心”不可小视,因为它们分别是仁义礼智这几种道德的萌芽形态:“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意近“恭敬”)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义之端也。”人应该推求本心,顺着“本心”的方向发展,并将它发扬光大,从而成为道德上完善的人。

放到《告子上》全文里看,本文讲的是每个人都有“本心”,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都应该保有自己的“本心”。只要“本心”在,即使在生死关头,人也能经受住考验;而如果丧失了“本心”,人就会做出亏心事来。其实,仅对本文的结构进行一番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它的主旨是讲每个人都有“本心”和保有“本心”的重要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鱼与熊掌

不能同吃的食物组合一、鸡蛋与豆浆z*3W=:o

豆浆中含有胰蛋白酶抑制物,这种物质能抑制人体蛋白酶的活性,影响蛋白质在人体内的消化和吸收。而鸡蛋的蛋清里含有的黏性蛋白,可以与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使蛋白质的分解受到阻碍,从而降低人体对蛋白质的吸收利用率。~=lAF3

二、牛奶与巧克力&Jlv4x;

牛奶中含丰富的蛋白质和钙,巧克力中则含有草酸,若二者混在一起吃,牛奶中的钙会与巧克力中的草酸发生反应,生成不溶于水的草酸钙。这样一来,牛奶和巧克力中的营养物质不但得不到较好的吸收利用,还可能会发生腹泻、头发干枯等症状,影响身体健康。V,BE`=eR'

三、菠菜与豆腐易患结石症?aQU`sg;G

豆腐里含有氯化镁、硫酸钙这两种物质,而菠菜中则含有草酸,两种食物遇到一起可生成草酸镁和草酸钙。这两种白色的沉淀物不能被人体消化吸收,不但影响人体对钙质的吸收,而且还会增加人体患结石症的机会。t20+74OC

四、海鲜与啤酒>QG&L&fv

海鲜中含有嘌呤和苷酸这两种成分,而啤酒中则含有分解它们的催化剂--维生素B1。如果频繁地吃海鲜并同时饮用啤酒,啤酒中的维生素B1会催化分解嘌呤和苷酸,促使有害物质在体内的结合,增加人体血液中的尿酸含量,从而形成难排的尿路结石。如果自身代谢有问题,还容易导致人体血液中尿酸水平的急剧升高,诱发痛风,甚至出现痛风性肾病、痛风性关节炎等。vS0YbJJ

五、海鲜与水果,g\wdo'

葡萄、山楂、石榴、柿子等水果中含有鞣酸,如若在吃海鲜的同时吃水果,这些鞣酸就会与海鲜中富含的蛋白质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沉淀凝结物,严重时还会出现呕吐、腹胀、腹痛、腹泻等症状,大大影响肠胃的消化功能。所以,人们在吃过海鲜后,最好间隔4小时以上再吃这类含鞣酸的水果,以免造成消化不良

不是的,是可以一起有的这不过是孟子说明义理的借用例子,而不是说鱼和熊掌真的不能并存....孟子曰:「鱼,我所知欲也;熊掌,亦道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鱼是寻常食物,熊掌却不是人人可得。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自然会选较珍贵的熊掌了。孟子以此说明仁义较生命专可贵,为了保存仁德,可以放弃生命(舍生而取义)....你喜欢,换别的也行:鸡与龙虾不可兼得、鸭与燕窝不可兼得,白纸与电属视机不可兼得....不过是比喻时所用的例子而已,明白了其中意思,用什麼例子都不要紧了参考资料:孟子.告子上章

鱼和熊掌为什么不能同时得到?

这不过是孟子说明义理的借用例子,而不是说鱼和熊掌

真的不能并存....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来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鱼是寻常食物,熊掌却不是人人可得。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自然自会选较珍贵的熊掌了。孟子以此说明仁义较生命可贵,为了保存仁德,可以放弃生命(舍生而取义)

....

你喜欢,换别的也行:鸡与龙虾不可兼得、鸭与燕窝不可兼得,白纸与电视机不可兼得....

不过是比喻时所用的例子而已,明白了其中意思zd,用什麼例子都不要紧了

参考资料:孟子.告子上章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其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就像一山不能容二虎,金字塔顶上永远是最稀少珍贵的,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原文】:

鱼我所欲也

朝代:先秦

作者:孟子及其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此句含义的确如此。但是各位老兄好像没有读懂提问者的意思。依我看问题应该是“为什么不能同时得到鱼和熊掌?它们有什么关系?”。

因为几乎所有上过学的人都知道如上一句的含义。但知道为什么这么写的人好像不多。如下是我的答案:

熊好吃鱼。它捕鱼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击河里的鱼,使他被击到岸边。设想一下,一只熊刚好抓到一只鱼的时候,有个猎人出现。这时他有两个选择:1.把熊赶走得到鱼。2.趁熊吃鱼时,袭击并捕猎它。

熊凶残成性,捕猎它并不是件容易事。要得到熊掌必须以鱼为诱饵。要得到鱼,就得赶走熊(失去熊掌)故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语出《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的话在告诫人们要重义,宁可舍生取义,但是人们往往忘记了这本来的意思,却津津乐道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真理。

人不能太贪心,事情不可能让一个人占尽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次要的而顾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