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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羊驼和美洲豹》 高中生读后感作文1600字
羊驼与豹。
它们从刚生下来起,便是死敌,不会有友谊。
可是如果两者之间有母爱相结,便截然不同了。
母爱,我相信大家都有体验过。从小便知道母爱的伟大却又不会用词来描绘出来。
母爱的境界有多高深我一个孩子无从知晓,但至少,种族之间的跨越也无法阻止母爱。
这句话多多少少说起来都有些勉强,“毕竟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母子之间是完全不可能有种族跨越的。羊驼生羊驼,豹子生豹子。就连小孩子都知道,羊驼不可能生出豹子。
但还有一种情况可以成立“羊驼是豹子‘母亲’”的情况。相信聪明的你也猜到了几分。没错,这个情况便是“狸猫换太子”。
香吐和猛驼子便是一个例子。
关于为什么要狸猫换太子我不多说,主要是想重点讲一下换完之后的故事。
香吐是“妈妈”,猛驼子是“儿子”。虽然是一羊一豹,但真的成为了母子关系。
书里面说过,不管是多凶猛的动物,刚生下来时也是纯洁可爱的。想要讨好妈妈的。
香吐并没有怀疑猛驼子是不是自己儿子,因为眼睛和鼻子比起来,他更相信鼻子。
猛驼子因为第一眼看的是香吐,便知道自己是香吐的儿子。
猛驼子和香吐生活,多多少少会像羊。虽然两者之间本来就是吃和被吃关系的,但是猛驼子丝毫没有要吃香吐的意思。反倒会在香吐面前撒娇,讨香吐的欢心。在香吐面前,他不过只是一个孩子。
有一天,猛驼子突然将四肢盘在香吐粗壮的脖子上,将香吐的头吞向嘴里。香吐一点都没害怕,因为哪有儿子会杀掉自己的母亲?没有错,这只不过是猛驼子与香吐之间的玩耍。猛驼子过了一会就从香吐身上跳了跳了下来。
刚才的一幕马戏团导演尽收眼底。
他忽然想如果拿这个片段来弄出一个节目,结果一定非同凡响。
果然,导演弄出了这个节目。
节目的专业水准十分的普通,之所以有这么多人来看,只是因为这个节目的名字。
《大羊驼和美洲豹》。
大羊驼,只要是稍好一点点的马戏团都有。美洲豹更是不足以为奇。
可是羊和豹的组合表演谁都没看过甚至没听过。很多人都感觉不可能,呵,难道要表演豹子吃羊驼吗?
所有人都是带着这个疑问去看的表演,看完之后无意震惊万分。因为,一只豹子竟然能像面对母亲一样乖乖的依偎着羊驼,奇迹啊奇迹。
《大羊驼和美洲豹》陆陆续续演了两年,依然十分火热。两年,猛驼子变化了许多,唯独对香吐的爱没变。
一天一个有声望的官来看表演,身旁坐着一对母女。本来女孩看到豹就已经吓得直打颤,到猛驼子吞香吐头时吓得出不了声,眼泪一滴滴落了下来,发出害怕的哽咽声。
一幕幕全被官员看在眼里。
他写了一篇文章,主要是针对《大羊驼和美洲豹》这个节目的,句句说在理上。
《大羊驼和美洲豹》停演了。马戏团里的人全都生气地直跺脚。马戏团的人气又回到了从前。
一番事情过后,马戏团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将猛驼子和香吐分开。
和朝三暮四呆在一起的“母亲”分离,谁都不会开心。
马戏团用大价钱买回了一只美丽的美洲豹和一头年轻的羊驼。用意我想大家也都清楚。就是想让猛驼子和香吐适应分离的生活后有人生的伴侣,再产下崽子。
香吐刚开始便适应了,和雄羊驼产下了崽,一家子其乐融融。
而猛驼子恰恰相反,猛驼子依然不能摆脱“恋母”情怀。对新来的母豹半点兴趣都没有,连一个正眼都没给过她。猛驼子常常会隔着铁栏杆远望香吐。他是多么思念他的母亲。
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明明栅栏的高度超过了猛驼子的极限,可是它还是毅然决然的跳跃了起来。
总感觉奇迹高不可攀,可又偏偏在这个时候实现了。
我想,猛驼子如果没有对母亲的思念,根本就不可能跳过去。
猛驼子看到雄羊驼和羊驼崽子时,真的是气坏了。一下子就冲到雄羊驼前,虽然没有吃掉,但也把雄羊驼弄死了。我感觉,之所以没有吃羊驼一是因为猛驼子没动杀机,二是因为没有时间,因为他急迫地想要与久违了的母亲团聚;三可能便是因为雄羊驼和香吐长得相像,他下意识地知道他不是他该吃的东西。
猛驼子把雄羊驼弄死之后,恶狠狠地将视线停在缩在香吐身下瑟瑟发抖的小羊驼。
猛驼子没有一丝犹豫,将小羊驼从香吐身下拽出来直接便让小羊驼咽气了。
之所以如此失控,只是因为隔着那铁栅栏,他看到那个臭家伙像他一样依偎着他的母亲。这怎么可以!他的妈妈是属于他自己的!
香吐看呆了,动物没有那么容易流泪,可她比流泪还要难受。脑袋里刹那间是空白的,她什么都没有思考,却又是那么的心痛。
当书看到这里,也便结束了。结局令人心痛。香吐没有死,猛驼子亦是。猛驼子不惜跨越极限也要见面母亲令我感动,同时香吐的可怜令我心痛。
动物便是如此直白,自己想干什么就直接干出来,从不蒙在鼓里。而也是这种直白害了他们。
其他的,我相信大家比我都要清楚。
2、读红楼梦后感 高中生红楼梦读后感作文900字
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悠久,而四大名著一定在其中占着重要的地位,这个暑假我又重读了四大名著,最让我难忘的还是红楼梦。
红楼梦作者曹雪芹,原名曹霑,意为会受到皇上的照顾和”滋润”,年少时过的也是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贵公子生活,雍正初年,由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牵连,曹家便逐渐衰败,这一转变,使曹雪芹深深看透了世态炎凉,从此他远离官场里的勾心斗角,无视权贵之人,一生清贫,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致志的从事小说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批阅10载,增减5次,历时十年还未将这一巨作完成,而红楼梦本身就由曹雪芹自己的故事为范本,真实度极高,从这便可见红楼梦的文学价值之高。。
当然,口说无凭,举个例子,红楼梦整本书为何是天衣无缝的呢?因为它每段描写都细节满满,都话里有话,都有背后的意思。从此也可看出故事的严密完整,如:第三十三回中宝玉被他父亲贾政误会,贾政痛打了一顿宝玉,得亏贾母赶来,制止了他,贾政这才停手。不打了,贾政心绪万千,想到宝玉是家中东山再起的希望,却那么无能,不禁哭起来。这一段乍看没毛病,实则反映了封建社会对人思想的固化,何为”不成才”?在贾政眼里,”不成才”就是不做一个思想僵化,一个完全服从君主的臣子,一个和别人一样的读书为做官的人云亦云的人,他为此而哭。多么可悲啊,而这,也是作者想表达的对世态的不满,这么一小个片段就足以看出这么多背后的道理,不禁让人感叹。
仔细观察,你还会发现每回的题目都是几句押韵顺口,玲珑精致的诗句,可想而知作者到底有多用心,多认真。
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心地善良的贾宝玉,风趣幽默的刘姥姥…但整本书我最喜欢的还是王熙凤这个角色,她美艳动人,却也不是绣花枕头,八面玲珑,富有心机,作者成功塑造了这个角色。虽然我也不太喜欢她总对贾母献媚讨好,但她说句话,干件事能使每个人都满意,舒服,她从不急躁慌张,仿佛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她的每句话都暗藏深意,令人捉摸不透。在那个重男轻女的社会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在贾府这个严酷的小社会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也是很厉害了。
小说最后是一个悲剧结尾,林黛玉抱憾终身,贾宝玉也在最后看透了一切,出家做了和尚,正如曹雪芹12岁时,那样贾府也树倒猢狲散,逐渐没落了,逐渐被遗忘。
红楼梦没有写完,我也没有去读后人的续写,红楼梦将像断臂的维纳斯,虽有遗憾,却依旧令人惊叹,它将成为一座不朽的宝藏,继续等着后人的想象和挖掘,永被铭记!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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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昕睿 | 作者年龄 | 12岁零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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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延兴门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2班 |
性格特点 | 无畏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游泳 | 平均成绩 | 100分 |
指导老师 | 韩思博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3、读《月光下的狍子》有感 高中生读后感作文900字
月华如水,透过层层枝叶倾洒而下,地面上的月光似一层银纱,看上去柔软而又光洁,给一切事物镶上银边。森林中,一群似鹿的生物沐浴着月光,温顺地小声叫着,像在窃窃私语,怕吵醒森林中正睡熟的小动物似的。
那惹人喜爱但却又胆小懦弱的“鹿”便是本篇文章的主角—狍子。
《月光下的狍子》,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关于人与狍子的离奇曲折的故事。故事并不复杂,讲的是男孩小凸和女孩梅冬为父母追回狍子和白金项圈的故事。并不平凡的故事,给人同样不平凡的感受。
看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学到了小凸爸爸只因为老连长的一句话而花重金从村民手里买那群狍子并告诫村民狍子是保护动物的诚信。“人无信不立”,古代的商鞍便是一个例子,为了使变法顺利进行,他派人在城门“立木为信”最终使秦国统一六国,秦国也由此变成秦朝;学到了小凸为了使爸爸妈妈不再为狍子和项圈丢了而担忧奋勇去追回它们的孝心。我的故乡有三孝口,讲的是有三个孝子为了不使装有自己母亲的棺材被失火而烧掉,扑上了棺材而自己却被活活烧死的故事。“百善孝为先”,三个孝子用他们的行动使他们的故事如今还在被人们津津乐道、广为流传,而我们又为父母们做了什么?学到了女孩梅冬只因为一句“你帮我做题目,我可以帮你办一件事”而放掉了狍子并和小凸一起把它追了回来,在这期间,她与“狍”为伴、与狼为敌,几次受到了生命危险,可仍不放弃,这多么值得我们赞扬啊!我还……
现在我来谈谈关于动物的。 狍子, 偶蹄目鹿科狍属,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又称矮鹿、野羊,是经济价值比较高的兽类之一,也是中国东北林区最常见的野生动物之一。可如今,作为保护动物的它们并没有得到片刻安宁,相反,在书中,它还是人们眼中的漂亮的皮衣和可口的食物,仿佛它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是仍人宰割的野鸡野鸭。如今,因人类而灭绝的动物不在少数,远到1681年的渡渡鸟,近到如今只有3只的斑鳖,而有些人却根本没意识到这些生命的飞逝,为了所谓的利益而肆意屠杀,在偷猎者的腰包变的鼓鼓囊囊的同时,物种也在同时消逝,平均每天有72个物种灭绝,每一个小时就有3个物种灭绝,我们的后辈们只能在书上看见现在我们这儿寻常可见的动物,当我想着未来生活中不谙世事的小孩指着书上的老虎问这是什么就感觉悲哀,在什么时候金钱开始比生命重要了?
那月光下的狍子仿佛就在我的眼前,轻柔地小口喝着泉水,慢慢抬起头,温顺地看了我一眼,仿佛一直在听我说话似的,我说完,便迈着轻盈的步伐走了。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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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连衣裤 | 作者年龄 | 11岁零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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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邯郸市七色光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4班 |
性格特点 | 圣洁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郊游 | 平均成绩 | 120分 |
指导老师 | 易强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4、读《东周列国志》有感 高中生读后感作文600字
这个学期,我读了《东周列国志》这本书,书是从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导致西周灭亡,东周建立,进入春秋时代开始叙述的,直至秦始皇统一六国,东周(周朝)灭亡为止,一共五百多年的历史。在这部人物繁多、事情复杂的史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被诸葛亮所说的“每自比管仲、乐毅”这句话中的管仲先生。管仲,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
周穆王的后代,管仲少时丧父,老母在堂,生活贫苦,不得不过早地挑起家庭重担,为维持生计,与鲍叔牙合伙经商后从军,到齐国,几经曲折,经鲍叔牙力荐,为齐国上卿(即丞相),被称为“春秋第一相”,辅佐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第一霸主,所以又说“管夷吾举于士”。
管仲的言论见于《国语·齐语》,另有《管子》一书传世。 我之所以喜欢他,并不是因为诸葛亮的话,而是在于他的智慧与才干。他的智慧与才干表现在他远征孤竹国时,他放开老马任其识途,走出困境;他的智慧还表现在他担任上卿时与齐桓公商讨国家大策时,首次提出“以民为天”的思想准则,更表现在他的“按照土质好坏、产量高低来确定赋税征收额”的经济理念,在几千年后,马克思才提出级差地租的理念。这不正是管仲的智慧所在吗?他还帮助了齐桓公在春秋时期成为了诸侯国中的强国,帮助了齐桓公成功得“坐”上了“春秋五霸”的席位,并且还使齐国从原来的贫穷国家变成了一个经济繁荣、国泰民安、地位极高的国家,这样的局面,不是管仲创造的,还能是谁创造的?
每当想到管仲,我还会想到著名的书籍《管子》里面收录了许多的治国方略与发财之道,令人望而生叹啊!只可惜,管仲先生在公元前645年(齐桓公43年)去世,后来,齐桓公被奸人易牙、竖刁、卫开方三人在宫中活活饿死,最后,齐国虽然想再创辉煌,可已是无力回天,在公元前221年被秦国所吞灭,国家就此画上了句号。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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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铁志 | 作者年龄 | 12岁零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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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邯郸市浴新南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7班 |
性格特点 | 表情丰富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笛子 | 平均成绩 | 100分 |
指导老师 | 李正茂 | 老师职务 | 班主任 |
5、《偷影子的人》读后感 高中生读后感一则1600字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看一本书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解读方式,就算是对同一本书同一个角色,也会有不同的看法。也许我看这本书读懂与众不同吧。
催人泪下,温暖的亲情,不离不弃的友情,一段浪漫感人的爱情。一个人四处奔波,从小到大,一直陪在你身边的可能,仿佛只有你的影子吧。他知道你的所有秘密,他懂你的心思,他不离不弃。主人公有一种特殊的能力,可以与别人的影子交流。
爱情
那个假期他和妈妈一起来到海滨度假,遇到了一个“聋哑”女孩——克蕾儿。我们在便签本交流,诉说着彼此的秘密,在码头尽头的旧灯塔里相约,用老鹰风筝写下“我想你”。我们相识相知,如两条渐渐相交的直线。每天分别时的亲吻,那是最单纯的爱情,带着孩子的天真浪漫,它只有一个含义——我喜欢你。
你偷走了我的影子,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一直想着你。假期结束,我们要分离,我们约定明年夏天再相见。可彼此都没有想到,那一别,那个约定变得遥遥无期。我慢慢长大,将那抹温暖的回忆埋藏在内心的深处。
我成了一名医生,遇上了新的女孩,开始新的恋情。可当我故地重游时,被唤醒的回忆,无法释怀的往事,遮挡不住的孤独,我开始寻找克蕾儿。不知姓氏的克蕾儿。这就是你在我生命里的角色,我童年时的小女孩,今日脱变成了女人,一段青梅竹马的回忆,一个时间之神没有应允的愿望。
当我在克蕾儿的城市上空用那个老鹰风筝,写下“我想你”时,当我们的手又一次握在风筝的手柄时,那个愿望总成了现实。
我最终娶了爱情,而不是婚姻。
亲情
文章的起手便写了我的学习生活和家庭。我是班里年纪最小的一个经常收到欺负,捉弄,并不让人愉快。而回家后妈妈却说,你看一周又过去了,不挺好的。而年少的我饭也不吃就气呼呼的上楼了。
我就像,我们,理解不了生活的苦与艰难。学校里的事儿,真的不算什么事,可一时之间自己却把它看得那么重,有时一整天就闷闷不乐的。其实,回首来看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原来的我们单纯,脆弱,受不了一点委屈,常埋怨父母不会照顾自己的情绪。可慢慢长大,才发现,他们承担的压力与与生活的艰辛远比我们多得多,又有谁理解他们呢。逐渐成熟,知道了一星半点的世事,明白了为什么那个儿子给妈妈打水洗脚的公益广告可以那么多人潸然泪下。“一周就这么过去了,不是挺好。”残酷生活下的无奈与乐观。
我转学的一周后,父亲在夜晚离开家门,便再也没有回来,从此我童年只剩下我和我的母亲,还有对爸爸的念想。
长大后我选择当了医生。在外实习时,母亲常常来信,而我却没有时间回信。她有时会来到我的城市,等我下班后陪我散步,聊聊生活的琐事,替我打扫房间洗衣服,吃饭时她依然会抢着买单。当慢慢长大,才发现春日阳光的温暖常常都在,而严寒时的一件夹袄只有母亲给你。她添了皱纹,但眼中闪耀着永不老去的温柔。当母亲离去时,我后悔自己太忙,没有时间回家,后悔曾经对母亲的误解,如今才后知后觉。
书里还写了吕克和他父亲的亲情,就不一一道来了。
父母到了某个年纪总会变老,但他们的容颜会深深烙印在你的脑海里,只要闭上眼睛,想着他们,就能浮现出他们昔日的脸庞,多希望我们对他们的爱,能让时光停顿。
友情
我和吕克从小便是同学,他也是我幼年时为数不多的朋友,一直到后来,都是。长大毕业后,我去外地学医,而他继承了面包店,但我们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疏远。我鼓励他坚持他自己曾经的梦想,去说服自己的父亲来当一名医生。哪怕我也是身处异乡,却依然像东道主一样的招待他,把出租房的房间腾出来给他住,带上你npy三个一起出去玩,相互扶持。
一段从青春到成年的友谊,一个可以令你依靠的人,朋友不需要太多一两个就够了,永远的友谊。一起走过三年的人儿啊,又要多少可以走到最后。昨天,有一个初中同学和我说,x在高中特别想初中你们这些人,前几天他生日,他总和她说,sx一定记得他的生日。一瞬间,泪目冲动,有一丝感动,愧疚,难过…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你若遇上,一定要好好珍惜。慢慢长大,才发现有些人始终不会变,不管多久没见还是能谈笑风生。在ta面前自己可以无拘无束,放下一切,很舒服。
文章里还有一段忘年交,我和伊凡,一个卫门的友谊。一个小孩的天真,一个大人的成熟,各自有着各自的心事和难以言说的秘密。友谊也可以不分年龄。
花开花落,春去秋来,我们彼此分离,但我们始终如一。愿你归来仍少年。
我至今最喜欢的一本外国小说,很温暖,像秋日午后的暖阳。
本文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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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俊寰 | 作者年龄 | 12岁零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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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学校 | 长沙星城实验小学 | 在读班级 | 六年级3班 |
性格特点 | 抑郁 | 家庭成员 | 爸爸、妈妈 |
平时爱好 | 滑板 | 平均成绩 | 99分 |
指导老师 | 郑晓江 | 老师职务 | 副班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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