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字成语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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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欲取之 必先予之”是什么意思?

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先给些什么。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jiāngyùqǔzhī,bìxiānyǔzhī)将欲取之,必先予之: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先给些什么。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出处:

《老子》三十六章:“将欲去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将欲灭之,必先学之。予,与也。??????????????????????????????????????????????????????——《广雅》

予?:(yǔ)|授予;给予

君子来朝,何锡予之?——《诗·小雅·干旄》

与作动词用时也有给予,授予的意思,如:

“与之璧,使行。”——《左传·僖公七年》

老子论述了一种荡秋千式的局势推动术——“取与之术”的玄妙性、有效性;认为懂得施行“取与之术”是行为者灵动因应的内明境界的外在表现,也是柔弱可以战胜刚强的机理之所在。所以也不是褒义也不是贬义。

这句话流传至今,已经变成了“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两句意思一样的)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关键前后两个“之”字

前一个表示:它(物);

后一个表示:他或她(人)。

主要意思是:想要夺取它,必须暂时给予它。

“将欲取之,必先予之”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要想夺取些百什么,得暂且先给些什么。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读音是:【jiāngyùqǔzhī,bìxiānyǔzhī】度

出处:《老子》

全文:将欲去之,必固举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将欲灭之,必先学之。

造句:常有这样的情形,就是只有丧失,才能不丧失,这知是“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原则

老子简介: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一字或曰谥伯阳。汉族道,楚国苦县历乡曲仁里(今河南省鹿邑县太清宫镇)人,约生活于前571年至471年之间。是我国古代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被唐朝帝王追认为李姓始祖。

类似的句子:

1、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2、无名天地之回始;有名万物之母。

3、故常无欲,以观其妙;答常有欲,以观其徼。

4、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5、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如欲取之,必先予之”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百先给些什么。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出处:春秋老子《道德经》

原文: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度,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译文:想要收敛它,问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答唬人。

扩展资料

这句话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内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容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德经·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应该是:将欲取之,必先与之[?jiāngyùqǔzhī,bìxiānyǔzhī]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要想夺取些什么,得暂且先抄给些什么。指先付出代价以诱使对袭方放松警惕,然后找机会夺取。

出处:《老子》三十六章:“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战国策·魏策一》《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zhidao欲取之,必姑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