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语千金之子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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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

联系上下文,应该这样理解:抄有身份的人,不能以盗贼的方式死!

这段话说的是谁?不是说张良吗?张良曾经遇刺过吗?没有,张良曾经雇人刺杀过秦始皇,古代刺客百多数会死的,刺客在正统社会人眼中,就会被人看做是盗贼,张良在秦始皇眼里就是盗贼,而张良有盖世之才,能够做宰相,才能与姜太公可比,这样的人,做刺客并死掉,不是太可惜了吗?这是苏轼的原意!度读读全文吧!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而世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且其意不在书。

当韩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虽有贲、育,无所复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末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盖世之材,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幸于不死,此圯上老人之所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庄王伐郑,郑伯肉袒牵羊以逆;庄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句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报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何则?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

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项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词色。由此观之,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呜呼!此其所以为子房欤!

不是这个意思百!古语同句话也有不偅的意思

我觉得这个意思应该是:很尊贵的度壹个人,没有死在这个盗知贼的手上,为什么呢?他是一个很受人道尊敬和爱戴的人,所以一个盗贼是没有版办法杀死他的

你看一句话的时候是不能只看这句话的,应该联系上下文!呵呵权

“千金之子,不死于市”的典故

这句话出自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的记录

原文如下:]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

文中的朱公乃范蠡,就是传说中跟西施隐居的人:P。历史上,他是春秋时期越国的政治家,勾践的卧薪尝胆的复国计便是他的功劳。曾官至吴国的上将军和齐国的宰相。后辞官司隐居陶地自称朱公,因有非凡的经商才能并能为善一方,被人称为陶朱公。这是题外话

原文讲的是:范蠡住在陶地时,生了小儿子。待小儿子成人时,他的二儿子杀了人,被楚国拘捕。范蠡说:“杀人偿命,这是常理。可是我听说家有千金的儿子不会被杀在闹市中。”于是告诫小儿子探望二儿子。便打点好一千镒黄金,装在褐色器具中,用一辆牛车载运。将要派小儿子出发办事时,范蠡的大儿子坚决请求去,范蠡不同意。长子说:“家里的长子叫家督,现在弟弟犯了罪,父亲不派长子去,却派小弟弟,这说明我是不肖之子。”长子说便完想自杀。然后他的母亲又替他说:“现在派小儿子去,不一定能救二儿子命,却先没了大儿子,如何是好呀?”范蠡不得已只好派了长子,写了一封信要大儿子送给旧日的好友庄生,并对长子说:“到楚国后,要把千金送到庄家,一切听从他去办理,并嘱咐长子千万不要与庄生争吵。”长子走时,也私自携带子几百镒黄金。

原文中的意思的是,有身份的人不能死在公共场所,

但现今引伸为拿钱买命,以利行贿之意。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於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於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镒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聼。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遣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奈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聼其所为,慎无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齎数百金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齎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於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後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後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庄生间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於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奈何?”庄生曰:“独以徳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庄生羞为儿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脩徳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徳耳,奈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恵乎。”令论杀朱公子,眀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兎,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去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骑衡,圣主不乘危而徼幸”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非常有钱的人不坐在家中横梁的下面,怕被砸着一般有钱的人不横着乘骑马匹或别的什么,也就是不做危险的事。

引申意思:要做好万全的准备还有一种说法就是,身上担负地越多,责任也就越大,做事就越不能草率。

出自《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

原文:

文帝从霸陵上,欲西驰下峻阪。袁盎骑,并车閴辔。上曰:"将军怯邪?"盎曰:"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骑衡,圣主不乘危而徼幸。

今陛下骋六騑,驰下峻山,如有马惊车败,陛下纵自轻,柰高庙、太后何?"

译文:

非常有钱的人不坐在家中横梁的下面,怕被砸着一般有钱的人不横着乘骑马匹或别的什么,也就是不做危险的事的意思圣明的君主不在危机中心存侥幸。

现在陛下亲自驰马下高山,如果马惊车散后果不堪设想,若陛下真有意外,太后跟宗庙社稷怎么办?

扩展资料:

古人如何守住“千金”

1、《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战国时期鲁国宰相公仪休嗜鱼而不受鱼的典故。对公仪休来说,他的“千金”之物就是政治上的前途命运,他所认为的“垂堂”就是“受鱼枉法”。

正是认清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公仪休得以“坐不垂堂”而守住了“千金”。

2、《北史·裴侠传》记载南北朝时河北郡守裴侠为官清廉的故事。“夫清者莅职之本,俭者持身之基。况我大宗,世济其美,故能存,见称于朝廷;没,流芳于典策。”

裴侠将名誉视为最宝贵的财富,“见称于朝廷,流芳于典策”,就是他的“千金”。为此,他也做出了远离“为政不廉”的“垂堂”的决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这句话的意思是富贵的人家不来让儿女坐在屋檐下,以免房屋上的瓦落下来伤到身体;不靠在楼阁栏杆上,以防不小心坠落。皇上别御驾亲征到危险地方免得被敌人俘虏。

文出自《史记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第四十一回》

文帝源从霸陵上,欲西驰下峻阪。袁盎骑,并车閴辔。上曰:“将军怯邪?”盎曰:“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骑衡,圣主不乘危而徼幸。今陛下骋六騑,驰下峻山,如有马惊车败,陛下纵自轻,柰高庙、太后何?”

“坐不垂堂”这里意指休息的时候不要待在高大的厅堂下,不在有危险的地方停留。是指有钱有身份的人要爱惜自己的性zd命。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反之,也就说明了为什么每次揭竿而起的都是下层贫民了。

成语,千金之子是什么意思

【成语】:千金之子百

【拼音】:qiānjīnzhīzǐ

【解释】:旧指富贵人家的子弟。

【出处】:西汉·度司马迁《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知

【举例造句】:合抱之木,不生于步仞道之丘;千金之子,不出于三家之市。★宋·苏轼《仁宗皇帝御飞白记》回

【拼音代码】:qjzz

【近义词】:纨绔子弟、公子哥儿

【用法】:作宾语;指富贵人家的子答弟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是什么意思

千金之子,坐不垂堂(qiānjīnzhīzǐ,zuòbùchuítáng)

解释:垂堂:靠近屋檐zd的地方。家有千金的人不在屋檐下停留。形容有钱人非常看中自己的身体。

出处:西汉·司马迁回《史记·袁盎晁错列传》:“臣闻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示例:向在张因,尝以~昭示大众。★章炳麟《与答吴君遂书》

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是什么意思,解释详细点

意思是:有钱财的人犯死罪可以不被处死。

1、原文选段

故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礼生于有而废于无。故君子富,好行其德;小人富,以适其力。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富者得执益彰,失执则客无所之,以而不乐。夷狄益甚。

谚曰:“千金之子,不死于市。”此非空言也。故曰:“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2、译文

所以,管仲说:“仓库储备充实、老百姓才能懂得礼节,衣食丰足,老百姓才能分辨荣辱。”礼仪是在富有的时候产生的,到贫困的时候就废弃了。因此,君子富了,才肯施恩德;平民富了,才能调节自己的劳力。

水深,鱼自然会聚集;山深,兽自然会奔去;人富了,仁义自然归附。富人得了势,声名就更显著;一旦失势,就会如同客居的人一样没有归宿,因而不快活。在夷狄外族,这种情况则更厉害。俗话说:“家有千金的人,不会死在市上。”这不是空话啊。

所以说:“天下的人乐融融,都是为财利而来;天下的人闹嚷嚷,都是为着财利而往。”兵车千辆的国君,食邑万户的诸侯,食禄百户的大夫,尚且还都怕穷,更何况普通的平民百姓呢!

3、出处

出自于《史记·货殖列传》

扩展资料

1、《货殖列传》简介

《货殖列传》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一篇文言文,收录于《史记》中。这是专门记叙从事“货殖”活动的杰出人物的类传,也是反映司马迁经济思想和物质观的重要篇章。“货殖”是指谋求“滋生资货财利”以致富,即利用货物的生产与交换,进行商业活动,从中生财求利。

司马迁所指的货殖,还包括各种手工业,以及农、牧、渔、矿山、冶炼等行业的经营。

西汉初年中国第一次全方位应用道家理论治国,产生了大汉第一盛世――文景之治,《货殖列传》中关于道家的“低流之水”的市场机制,其有关理论和实践情况主要记述在《淮南子》、《史记》、《汉书》等道家诸书与史书中。

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第一篇就讲述了市场自我调节的例子:东南西北方的物产各不一样,北有牦牛,西有畜牧,东有渔盐,南有木材,那么这些东西都是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北方也要用木材,南方也要用皮毛,那怎么办呢

?司马迁说:“这难道还需要官府发布政令,征发百姓限期会集吗?人们能各凭其能,各竭其力,各满其欲。所以,贱货能贵卖,贵物能贱买。人们各经其业,各从其事,就像水往低处流那样,日夜无休,不招自来买卖,不求自出交易。这符合大道,也是自然调节的证明。”

2、作者简介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

司马迁早年受学于孔安国、董仲舒,漫游各地,了解风俗,采集传闻。初任郎中,奉使西南。元封三年(前108)任太史令,继承父业,著述历史。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

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千金之子,不死于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殖列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司马迁

要想知道这句话的详解,要从原文说起。

这句话出自史记越王勾践世家的记录

原文如下:]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于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于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

文中的朱公乃范蠡,就是传说中跟西施隐居的人:P。历史上,他是春秋时期越国的政治家,勾践的卧薪尝胆的复国计便是他的功劳。曾官至吴国的上将军和齐国的宰相。后辞官司隐居陶地自称朱公,因有非凡的经商才能并能为善一方,被人称为陶朱公。这是题外话

原文讲的是:范蠡住在陶地时,生了小儿子。待小儿子成人时,他的二儿子杀了人,被楚国拘捕。范蠡说:“杀人偿命,这是常理。可是我听说家有千金的儿子不会被杀在闹市中。”于是告诫小儿子探望二儿子。便打点好一千镒黄金,装在褐色器具中,用一辆牛车载运。将要派小儿子出发办事时,范蠡的大儿子坚决请求去,范蠡不同意。长子说:“家里的长子叫家督,现在弟弟犯了罪,父亲不派长子去,却派小弟弟,这说明我是不肖之子。”长子说便完想自杀。然后他的母亲又替他说:“现在派小儿子去,不一定能救二儿子命,却先没了大儿子,如何是好呀?”范蠡不得已只好派了长子,写了一封信要大儿子送给旧日的好友庄生,并对长子说:“到楚国后,要把千金送到庄家,一切听从他去办理,并嘱咐长子千万不要与庄生争吵。”长子走时,也私自携带子几百镒黄金。

原文中的意思的就像楼上强文所讲,有身份的人不能死在公共场所,

但现今引伸为拿钱买命,以利行贿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