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语生荣死哀的意思及解释

  • 关于成语生荣死哀的意思及解释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四字成语

人死亡几天后办葬礼

一般是死后的第1天,把人从医院拉到殡仪馆。然后就要准备葬礼了,并让亲人都过来。人死亡之后,首先是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在家里死亡,由当地所在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是在医院死亡,则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书。当然如果死者是意外死亡,比如车祸,自杀,溺水等,由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书。

然后,家属凭借死亡证明书到当地派出所,注销死者户口和身份证。接下来就是通知殡仪馆运送尸体,先暂时冷藏,整容,穿寿衣等等,家属和殡仪馆商讨丧葬办理事宜,比如,何时举行追悼仪式等等,以便殡仪馆方面做出相应的安排。结束火化后由殡仪馆开具火化证明,家属凭借证明在3到5个工作日类领取死者骨灰,当然也有火化之后立即领取的,具体情况不一定完全相同。

中国人向来重视生命,所以一般人都把死和生看得同样重要。旧时,有钱的丧家办丧事,为竭力表现“哀荣”,是十分讲究排场的。在一般人眼里,某家的丧事办得热闹不热闹,就是够不够哀荣的标准;出殡的行列越长,乐队越多,就越显得哀荣。于是,有些丧家雇了乐队、铜锣铙钹队,甚至雇人做“代孝子”,跟在花车或灵车后面..。其实,哀荣这句话是不通的,倒是“生荣死哀”的说法较切近人情。

拓展资料:

以西藏为例,葬礼按身分区分为4种︰贱民水葬,中等身分土葬或天葬,贵族始可火葬。在葬式上,世界各民族中有土葬、海葬、火葬、水葬、厚葬、天葬、洞葬、树葬、悬棺葬、壁橱葬、食葬等多种形式。

从原始社会的?旧石器时代起,人类便产生了灵魂观念。原始人认为,人死灵魂不死,仍能干预活人的人事、祸福。受这种灵魂不灭观念的制约及各国各民族文化传统、宗教信仰的差异,产生了形形色色的葬礼风俗:有的葬礼盛大隆重;有的简易朴素;有的充满了宗教色彩;有的科学而又卫生。地理、宗教及社会结构均影响葬礼形式,阶级身分更是决定性因素。

一般是死后的第1天,把人从医知院拉到殡仪馆。然后就要准备葬礼了,并让亲人都过来。然后第2天安排葬礼会场,第3天举道行葬礼并火化,然后过1个小时去领骨灰,并摆到空场上。放炮烧生前的东西。并让回家属一一道别。烧完,弄完,在殡仪馆找个位置放骨灰盒。后答面就是选墓地了。一般都是这。

生荣死哀意思是什么

生荣死哀_成语解释

【拼音】:shēngróngsǐāi

【释义】:活着受人尊敬,死了使人哀痛。用以赞誉受人崇敬的死者。

【出抄处】:《论语·子张》:“其生也荣,其死也哀。”三国魏·曹植zhidao《王仲宣诔》:“人谁不没,达士徇名,生荣死哀,亦孔之荣,呜呼哀哉。”

【例句】:

夫人开国分齐魏,生荣死哀送天地。★宋·文天祥《哭母大祥》诗

曾国藩的名言:内疚神明,外惭清议。是什么意思?

有感于曾国藩的“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在今天的历史教科书中,曾国藩是一个“双手沾满太平军战士鲜血”,“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刽子手”。但是,近来也有人说曾国藩是打击并摧毁“邪教”组织的大英雄。“刽子手”也罢,“大英雄”也罢,作为湘军的缔造者和统帅、近代“洋务派”的鼻祖、力挽狂澜的晚清重臣,曾国藩自有其过人之处。特别是他在当时以“程朱理学”的衣钵传人而自许,一生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文治武功均有建树。蒋介石对他推崇备至,毛泽东也对他“独服文正”。

有了二十世纪中国两位领袖的抬爱,恐怕没有人再对曾文正公说三道四了,然而我对这位做官、做人、作文、做事都堪称“千秋典范”的老先生,在处理“天津教案”一事中的首鼠两端很不以为然。

1870年6月,天津的法国天主教育婴堂接连死了三、四十个幼儿,附近老乡又不断丢失小孩,被抓住的拐子手说是天主堂让干的,老百姓就告到了官府,官府要搜教堂,法国领事丰大业提着两支手枪,带着手提利剑的秘书西蒙,先闯到三口通商衙门,向通商大臣崇厚开了两枪,把崇厚吓得屁滚尿流,又回头拦住了天津知县刘杰,开枪打死了刘杰的家人。这一下具有爱国主义传统的天津哥们儿不干了,群众当场就打死了丰大业和西蒙,又一把火烧了望海楼教堂,连带着几个不相干的“洋人”也城门失火,殃及鱼池送了命。

钦命全权处理此案的直隶总督曾国藩,明知此案因丰大业先枪击中国官员,杀害无辜华人,侮辱大清帝国,引起了“义民”的愤怒而起,显然“曲在洋人”。但他更知道“弱国无外交”,深知保持安定局面是国家第一要务。没办法杀了十几个“刁民”,附带“民事判决”赔银五十万两,还派专会给洋人磕头下跪的崇厚去法国赔礼道歉。无奈洋人仍不肯善罢甘休,以战争相威胁,非要杀几个中国官员才解气。曾大人只好委屈求全,勉强同意了崇厚的意见,把没有犯错误的天津道员、天津知府和天津知县“交部议处”,发配充军。

如果是李鸿章这样处理这件事,没说的,李鸿章本来就是个汉奸卖国贼,“斯人斯事”么。可曾国藩就不该这么办,虽没贪赃,但却枉法,不光处理的不公正,而且丢了中国人的脸。在今天就是“司法腐败”、“崇洋媚外”,把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招来了朝野的一片骂声。远在大西北的左宗棠竟然不顾乡谊,不和中央保持一致,公然认为天津教案乃“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惩办地方官员已非明智之举,正宜养民锋锐,修我戈矛……,方可挫夷人凶焰而长我中华之志气。”知识界也不留面子,在湖南开堂讲学的一代宗师王闿运公开发表言论,质问曾国藩这样做“何以表率乎臣工,何以惩乎天下后进之人?”北京国子监里的大学生又闹学潮,把曾国藩在北京的题词、留墨砸了个一干二净。没文化又无组织无纪律的老百姓,不光骂得难听,还把“汉奸”的帽子扣在了曾国藩的头上。那时候法律可能不太健全,堂堂的“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一等毅勇侯兵部尚书衔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被国人骂得体无完肤,也没见把那个人给抓了,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少不更事的我,读书时也曾为这件事腹诽过曾国藩。后来也懂得了在国势疲弱,只讲强权、毫无公理可言的情况下,倘若凭意气用事,只能给国家带来更大的灾难,才多少明白了曾老先生老成谋国之不易,但还是觉得他迁就洋人太过分了,不该因为洋人嫌杀中国人太少,就再凑上一些无辜的百姓来满足洋人,更不该为平息洋人的怒气,就把不肯按洋人意图办理、还有点骨气的地方官员违心的充军流放。

让我敬服曾国藩的是他自己后来对这件事的态度:面对举国上下的批评责难,他没有公开分辨推卸,据说还自己掏了一大笔钱私下里安抚蒙冤者及遗属,也没用公款报销冲账,但在给家人的家书中用“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八个字,道出了他“萃六州之铁,不该铸此一错”的悔恨。

有一句古话说得好:哪一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魂,哪一个朝代没有屈死的忠臣。位极人臣、权倾朝野的曾国藩,枉杀了几个草民,屈判了几个小干部的罪,既不是因个人恩怨搞陷害报复,也不是贪功图赏搞政绩工程,是为了稳定大局才出此下策,不但把自己陷入了耻辱的深渊,而且因此而终身“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以至郁郁而亡,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分。

无论是做官,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或“公仆”,一点错误都不犯是不可能的。有了错误,能不能听得进去来自各方面的批评,能不能对自己的错误造成的损失、恶果作一番深刻的反省、自责,那就因人而异了。如果能反省、自责到曾国藩“外惭清议,内疚神明”的程度,那就太难能可贵了。居庙堂之高而不失书生本色,试问曾国藩之后能有几人可以和他相比肩?

官做到曾国藩这个地位的大有人在。李鸿章就认为“做官的谁不被人骂,官越大,骂的人越多,他骂他的,我行我的。”李老先生真不愧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一生以卖国为己任,在“江山社稷”的大题目下做足了文章,既出卖国土又出卖主权,中饱私囊却毫无半点“外惭清议,内疚神明”。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也一样的生荣死哀,名垂千古。

袁世凯当了“总统”还不过瘾,为了当“皇帝”,接受了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卖国条约,被国人唾骂为“窃国大盗”。当了八十天的“洪宪皇帝”,就被全国人民轰下了皇帝宝座。但此公“心理素质”特别好,面对举国上下的声讨反对,既不“外惭清议”,更不“内疚神明”,“中华帝国”的皇帝当不成了,脱下龙袍,继续厚着脸皮当“中华民国”的总统,也同样是生荣死哀,名垂千古。

渐渐地“观念更新”了,曾国藩的那一套旧的“道德沦丧”了。别说是祸国殃民无须“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就是为升官发财丧良昧心地去制造冤假错案也屡见不鲜了。惨无人道地迫害残杀思想解放的先驱、与“鉴湖女侠”秋瑾女士同样光照千秋的张志新烈士的那些凶手,有几个懂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曾经把湖北的无辜良民罗织为“故意杀人案”,挖空心思设置陷阱、制造了甘肃“贩毒假案”的立功受奖者们,有几个知道“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还有那些和黑心老板相勾结,眼看着一批又一批可怜的工人因没有安全措施而死于非命、孤儿寡妇们哭天呼地的各地官员,更有那些对没钱看不起病、孩子上不起学的群众讲得比唱的还要好听,但贪污受贿起来动辄就是成百上千万的“人民公仆”,他们什么时候“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过?

清议:是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外惭清议:是对待批评的态度。

内疚:是自我批评;内疚神明:是自我批评的深度。

外惭清议:就是对自己做了群众不满意、不拥护、不支持、不赞成的事,面对群众的公开批评和私下议论,应当感到惭愧。

内疚神明:就是对自己给国家、给人民造成的危害,给群众、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应当于心有愧,悔恨自责。

看来,这和我们今天提倡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相一致的。开展积极有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要有共同的是非标准就可以了。要做到“外惭清议,内疚神明”,非需要有人性和良心不行。一个人如果丧失了人性,没有了做人的良心,就会肆无忌惮,不光敢吹嘘出“亩产二十万斤稻谷”的鬼话,买官卖官,收受贿赂,草菅人命,甚至在官场竞争中雇凶杀人,在宦途上拿人民群众的死活当赌注,什么样的“人间奇迹”不敢创造?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好方法,现在,那么多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搞不清楚到底该归到什么样的矛盾中去,所以,对每一个在行使社会公权的人来说,提倡推行曾国藩的“外惭清议,内疚神明”更能振聋发聩

有感于曾国藩的“外惭清议,内疚神明”

在今天的历史教科书中,曾国藩是一个“双手沾满太平军战士鲜血”,“镇压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刽子手”。但是,近来也有人说曾国藩是打击并摧毁“邪教”组织的大英雄。“刽子手”也罢,“大英雄”也罢,作为湘军的缔造者和统帅、近代“洋务派”的鼻祖、力挽狂澜的晚清重臣,曾国藩自有其过人之处。特别是他在当时以“程朱理学”的衣钵传人而自许,一生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文治武功均有建树。蒋介石对他推崇备至,毛泽东也对他“独服文正”。

有了二十世纪中国两位领袖的抬爱,恐怕没有人再对曾文正公说三道四了,然而我对这位做官、做人、作文、做事都堪称“千秋典范”的老先生,在处理“天津教案”一事中的首鼠两端很不以为然。

1870年6月,天津的法国天主教育婴堂接连死了三、四十个幼儿,附近老乡又不断丢失小孩,被抓住的拐子手说是天主堂让干的,老百姓就告到了官府,官府要搜教堂,法国领事丰大业提着两支手枪,带着手提利剑的秘书西蒙,先闯到三口通商衙门,向通商大臣崇厚开了两枪,把崇厚吓得屁滚尿流,又回头拦住了天津知县刘杰,开枪打死了刘杰的家人。这一下具有爱国主义传统的天津哥们儿不干了,群众当场就打死了丰大业和西蒙,又一把火烧了望海楼教堂,连带着几个不相干的“洋人”也城门失火,殃及鱼池送了命。

钦命全权处理此案的直隶总督曾国藩,明知此案因丰大业先枪击中国官员,杀害无辜华人,侮辱大清帝国,引起了“义民”的愤怒而起,显然“曲在洋人”。但他更知道“弱国无外交”,深知保持安定局面是国家第一要务。没办法杀了十几个“刁民”,附带“民事判决”赔银五十万两,还派专会给洋人磕头下跪的崇厚去法国赔礼道歉。无奈洋人仍不肯善罢甘休,以战争相威胁,非要杀几个中国官员才解气。曾大人只好委屈求全,勉强同意了崇厚的意见,把没有犯错误的天津道员、天津知府和天津知县“交部议处”,发配充军。

如果是李鸿章这样处理这件事,没说的,李鸿章本来就是个汉奸卖国贼,“斯人斯事”么。可曾国藩就不该这么办,虽没贪赃,但却枉法,不光处理的不公正,而且丢了中国人的脸。在今天就是“司法腐败”、“崇洋媚外”,把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招来了朝野的一片骂声。远在大西北的左宗棠竟然不顾乡谊,不和中央保持一致,公然认为天津教案乃“义愤所形,非乱民可比,”“惩办地方官员已非明智之举,正宜养民锋锐,修我戈矛……,方可挫夷人凶焰而长我中华之志气。”知识界也不留面子,在湖南开堂讲学的一代宗师王闿运公开发表言论,质问曾国藩这样做“何以表率乎臣工,何以惩乎天下后进之人?”北京国子监里的大学生又闹学潮,把曾国藩在北京的题词、留墨砸了个一干二净。没文化又无组织无纪律的老百姓,不光骂得难听,还把“汉奸”的帽子扣在了曾国藩的头上。那时候法律可能不太健全,堂堂的“太子太保武英殿大学士一等毅勇侯兵部尚书衔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被国人骂得体无完肤,也没见把那个人给抓了,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少不更事的我,读书时也曾为这件事腹诽过曾国藩。后来也懂得了在国势疲弱,只讲强权、毫无公理可言的情况下,倘若凭意气用事,只能给国家带来更大的灾难,才多少明白了曾老先生老成谋国之不易,但还是觉得他迁就洋人太过分了,不该因为洋人嫌杀中国人太少,就再凑上一些无辜的百姓来满足洋人,更不该为平息洋人的怒气,就把不肯按洋人意图办理、还有点骨气的地方官员违心的充军流放。

让我敬服曾国藩的是他自己后来对这件事的态度:面对举国上下的批评责难,他没有公开分辨推卸,据说还自己掏了一大笔钱私下里安抚蒙冤者及遗属,也没用公款报销冲账,但在给家人的家书中用“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八个字,道出了他“萃六州之铁,不该铸此一错”的悔恨。

有一句古话说得好:哪一个庙里没有冤死的鬼魂,哪一个朝代没有屈死的忠臣。位极人臣、权倾朝野的曾国藩,枉杀了几个草民,屈判了几个小干部的罪,既不是因个人恩怨搞陷害报复,也不是贪功图赏搞政绩工程,是为了稳定大局才出此下策,不但把自己陷入了耻辱的深渊,而且因此而终身“外惭清议,内疚神明,”以至郁郁而亡,不能不令人感慨万分。

无论是做官,还是当人民的“勤务员”或“公仆”,一点错误都不犯是不可能的。有了错误,能不能听得进去来自各方面的批评,能不能对自己的错误造成的损失、恶果作一番深刻的反省、自责,那就因人而异了。如果能反省、自责到曾国藩“外惭清议,内疚神明”的程度,那就太难能可贵了。居庙堂之高而不失书生本色,试问曾国藩之后能有几人可以和他相比肩?

官做到曾国藩这个地位的大有人在。李鸿章就认为“做官的谁不被人骂,官越大,骂的人越多,他骂他的,我行我的。”李老先生真不愧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一生以卖国为己任,在“江山社稷”的大题目下做足了文章,既出卖国土又出卖主权,中饱私囊却毫无半点“外惭清议,内疚神明”。笑骂由他笑骂,好官我自为之,也一样的生荣死哀,名垂千古。

袁世凯当了“总统”还不过瘾,为了当“皇帝”,接受了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条”卖国条约,被国人唾骂为“窃国大盗”。当了八十天的“洪宪皇帝”,就被全国人民轰下了皇帝宝座。但此公“心理素质”特别好,面对举国上下的声讨反对,既不“外惭清议”,更不“内疚神明”,“中华帝国”的皇帝当不成了,脱下龙袍,继续厚着脸皮当“中华民国”的总统,也同样是生荣死哀,名垂千古。

渐渐地“观念更新”了,曾国藩的那一套旧的“道德沦丧”了。别说是祸国殃民无须“外惭清议,内疚神明”,就是为升官发财丧良昧心地去制造冤假错案也屡见不鲜了。惨无人道地迫害残杀思想解放的先驱、与“鉴湖女侠”秋瑾女士同样光照千秋的张志新烈士的那些凶手,有几个懂得“外惭清议,内疚神明”?曾经把湖北的无辜良民罗织为“故意杀人案”,挖空心思设置陷阱、制造了甘肃“贩毒假案”的立功受奖者们,有几个知道“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还有那些和黑心老板相勾结,眼看着一批又一批可怜的工人因没有安全措施而死于非命、孤儿寡妇们哭天呼地的各地官员,更有那些对没钱看不起病、孩子上不起学的群众讲得比唱的还要好听,但贪污受贿起来动辄就是成百上千万的“人民公仆”,他们什么时候“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过?

清议:是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外惭清议:是对待批评的态度。

内疚:是自我批评;内疚神明:是自我批评的深度。

外惭清议:就是对自己做了群众不满意、不拥护、不支持、不赞成的事,面对群众的公开批评和私下议论,应当感到惭愧。

内疚神明:就是对自己给国家、给人民造成的危害,给群众、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应当于心有愧,悔恨自责。

看来,这和我们今天提倡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是相一致的。开展积极有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要有共同的是非标准就可以了。要做到“外惭清议,内疚神明”,非需要有人性和良心不行。一个人如果丧失了人性,没有了做人的良心,就会肆无忌惮,不光敢吹嘘出“亩产二十万斤稻谷”的鬼话,买官卖官,收受贿赂,草菅人命,甚至在官场竞争中雇凶杀人,在宦途上拿人民群众的死活当赌注,什么样的“人间奇迹”不敢创造?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好方法,现在,那么多的社会现象和问题,搞不清楚到底该归到什么样的矛盾中去,所以,对每一个在行使社会公权的人来说,提倡推行曾国藩的“外惭清议,内疚神明”更能振聋发聩

对不住神明,对不住群百众

清议:是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外惭清议:是对待批评的态度。

内疚:是自我度批评;内疚神明:是自我批评的深度。

外惭清议:就是对自己做了群众不满意、不拥知护、不支持、不赞成的事,面对群众的公开批评和私道下议论,应当感到惭愧。

内疚神明:就是对自己给国家、给版人民造成的危害,给群众、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应权当于心有愧,悔恨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