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语以眼还眼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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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说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怎么解释

旧约的时代,没有圣灵帮助人们过得胜的生活,所以神允许人们按照行为定罪。只要是百行为不犯罪就不算为罪。但是不信神的人们因为心里没有神,所度以很容易欺负那些信神的良善的人。所以神定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规定来保护那些信神的良善之人。但是新约,我们主耶稣来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随后圣灵降下进入版每一个信主耶稣基督的人。这样信主的人有了新的生命,有了圣灵的帮助,可以胜过黑暗,有了圣灵的能力,就能做到爱人如己,有了圣灵的能力就能够为逼迫你的人祷告。有了圣灵在人权心中,只要信凡事都能。

表面上,“以眼还眼”的规定好像来赞成人报复,但这条律法订立的目的,其实是为了制止报复这种没有理智的行为。在以色列,假如有人弄瞎了同胞的眼睛,上帝的律法容许以色列人对犯过者作出公正的惩罚。然而,律法没有说受害人可以自行惩处伤害他的人或那人的家人。受害人必须把案件呈交给那些有权执法的人,也就是受委任的审判官处理。这条律法可以起有力的阻吓作用,让以色列人知道,故意源犯下刑事或暴力罪行的人,所受的刑罚可能跟他们所犯的罪程度相若。可是,这条律法所牵涉到的并不只是惩罚。在说出上述“以眼还眼”的规定之前,耶和华上帝通过摩西告诉以色列人:“不可心里怀知恨弟兄。……不可报仇,也不可怨恨本族的人。”(利未记19:17,18)因此,我们应该按照摩西律法的精神去理解“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个规定。耶稣将摩西律法总结道为两条诫命,就是“要全心、全意、全智,爱耶和华你的上帝”和“要爱人如己”。

律法定出“以眼还眼”,百只是作为判决的原则,并不是人际关系的准则,也非同意报复。这种作恶受惩,只是为了避免人使用残酷而野蛮度的方式来互相报复,因为古代许多国家都有滥知用私刑的情况。主耶稣以这个原则教导人不要报复(参太5:38-48)。作法官、父母、教师以及处于道管理阶层之人,都要专作出智慧的抉择,管教方能收效。处罚太严则不公,太宽则不能导人向善。属所以下判断以前,要恳求神赐智慧。----引自灵修版圣经注释

为什么《圣经·旧约》中记载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为避zhidao免过度报施。旧约时代,比如a打掉b一颗牙,因着公平的原则,b只能打掉a一颗牙,而不能打掉a的一颗牙齿后又打断腿。新约时代主耶稣的教导是版以善胜恶,高于旧约的标准,基督徒靠着主耶稣应当以善胜恶,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饶恕亏欠自己的人权,愿上帝祝福你活出基督的生命荣耀主耶稣基督的名。

《旧约.申命记》19:21记着“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在摩西的律法中制定了许多对于伤害他人的惩治的条列,其原则就是有罪必惩,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量刑最为适当的惩罚。这个法律原则在其他国家和甚至现代社会仍然适用,中国人也常说,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这些都天经地义。前些时间网上热议的药家鑫判决,就是一个量刑适当的惩罚,对于受害者是公平的,但如果有另一方案可以赎罪和重新做人的话,是不是对罪犯和其家人的恩典。

但是耶稣却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货的,不可推辞。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麽。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这样行麽。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马太福音5:38-48)

天父的完全是什么呢?就是公义和慈爱的统一。上帝是忌邪的神,在他光里容不得半点的罪恶,而罪的结局就是死亡。若只有公义,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在上帝的光中站立得住,但是上帝又是慈爱的,他愿意人人悔改,不愿一人沉沦。因此他差遣了他的爱子来为人的罪承受惩罚,因此人可以罪得赦免,来承受上帝的永恒。

旧约是律法时代,新约是恩典时代。律法不能彰显上帝的爱,恩典才能完全表达上帝对人的爱。人人都需要爱,人人都需要恩典!

“以眼还眼,只能使全世界的人都变成瞎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以眼还眼”只会让世界继续失去双眼,而不可能真正救赎回任zd何一双眼睛。如圣雄甘地所说,“以眼还眼,只能使全世界的人都变成瞎子。”

意思就是有仇必报,那么全世界都是仇人了。

以眼还眼yǐyǎnhuányǎn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内。即用瞪眼回击瞪眼,用牙齿咬人对付牙齿咬人。指对方使用什么手段攻击,就用什么手段进行回击。

出处为《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何必呢?退一步,海阔天空!世界多美好!做人应该学会不斤斤计较,宽容以待人。

“以抄眼还眼,只能使全世界的人都变成瞎子”这句话的意思是:比如两个人百,小明和小黄,小明做了一件伤害小黄的事,小黄就因为这件事情而度报复他,小黄的这种做法其实会迷失自我,容易导致知道德上的冲击,不但不开心,会令自己更难受。

以眼还眼近义成语:以牙道还牙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句话有什么典故吗

aneyeforaneye(以眼还眼)

在《圣经》中多次出百现,如《圣经·旧约·申命记》的19篇,摩西受上度帝之命,成为在埃及做奴隶的以色列人的领袖。他发布法令:"Thepunishmentistobealifeforalife,aneyeforaneye,atoothforatooth,ahandforahandandafootforafoot."("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内手,以脚还脚。"。汉语中"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即源于此,表示"以其人之容道还治其人之身"。

相传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为了控制奴隶而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抄,奴隶与奴隶发生争执事件,如果其中一个人的眼睛瞎了,另一个就要受到失去眼睛的惩罚,牙也一样袭,腿也是,一个奴隶失去了腿,另一个要和他受到一样的痛苦,

但是奴隶主就不同,他们可以随便杀了自己的奴隶,也可以虐待奴隶,但是他们的利益不受丝毫损害,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虽然奴隶社会存在着许多不公平,但是他们制定了法律,这何尝不是一次进步zhidao呢

相传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为了控制奴隶而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百,奴隶与奴隶发生争执事件,如果其中一个人的眼睛瞎了,另一个就要度受到失去眼睛的惩罚,牙也一样,腿也是,一个奴隶失知去了腿,另一个要和他受到一样的痛苦,

但是道奴隶主就不同,他们可以随便杀了自己的奴隶,也可以虐待奴隶,但是他们的利益不受丝毫损害,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虽然回奴隶社会存在着许多不公平,但是他们制定了法律,这何答尝不是一次进步呢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是历史上哪一法律文献

是《旧约全书》上内容。属于律法篇。

出处《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旧约全书(OldTestament)据犹太教的说法,旧约全书本是犹太人所写。而被基督教抢夺的犹太教义。

但同时,旧约全书是基督宗教的启示性经典文献,内容和希伯来圣经一致,但编排不同。

主要包括摩西五经、历史书、诗歌智慧书、大先知书、小先知书,总共39卷(希伯来古本为24卷),分四类:律法书,历史书,智慧书,先知书。从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陆续用希伯来语写成。

扩展资料:

旧约定典:

定典(Canon)就是鉴定某书卷是上帝所默示的圣经。单有上帝的默示,并不足够。大体来说,上帝也赐人属灵的智慧,分辨上帝所默示的真迹。

人在圣灵的带领下,知道何者是须摒弃的伪书。与新约定典的过程比较,旧约定典的过程反而没有什么特别波折,虽然在主前几百年,撒玛利亚人拒绝承认旧约所有的经卷。

除了摩西五经;主前两百年,许多伪经和次经出现;主后的拉比著作里,也有对以西结书、箴言、雅歌、传道书和以斯帖记的定典质疑。

简介:

旧约全书记载的是主与他的选民以色列人所立的盟约,旧约是律法的盟约,旧约是为救世主降生做准备的。

“旧约”之所以称为“约”,来源于耶和华击杀埃及人拯救以色列人脱离埃及法老之时与以色列人立的约。

当然这“约”就是以门楣上刷的“羊血”为立约的证据,而且以此来立约说,凡是门楣与门框上有羊血的都是以色列民神的选民,都是耶和华要留下的对象。

凡是埃及的人与牲畜都不是耶和华拯救的对象,将其所有的长子与初生的牛羊都击杀。整个旧约圣经除未立约以前的《创世纪》以外,其余的书(主要)都是记载立约以后(造物主)在以色列民中间作的工作。

因耶和华与以色列民立的约,在律法时代记载的书就称为“旧约”,是以耶和华与以色列民立的约来命名的。

旧约的三十九卷中,最古老的应该是摩西五经,写于主前约一千五百年。从摩西五经的写作到玛拉基书的完成,所涵盖的时间约有一千年(主前一千四百年至四百年),由二十五至三十位不同背景的作者合作写成。

除了一小部分以外,主要是用希伯来文写成。中间由于希伯来文法经过演变(在主前1350年),旧的书卷都已被改写,旧约里的希伯来文法变得一致。值得注意的是,旧约原稿的希伯来文都只有子音,母音是以后才加进去。

很多证据显示旧约的经卷开始时是用腓尼基式希伯来字体写的,后来才改用Aramaicsquare希伯来正方字体。

马太福音五:18说的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耶稣指的一点(yod)就是希伯来正方字体的一个字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旧约全书

耶稣说的。。

在圣经里可以找到。

还有“只看到别人眼里的针尖,却看来不到自己眼里的梁木。”

也是圣经里的。

出处

《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EyeForEye,ToothForTooth

但是源南怀瑾说其实不是耶稣说的,zhidao只是他的徒弟们说有人说这么一句话,问耶稣怎么认为。耶稣就开始讲道了。

《圣经》中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怎么理解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意思是如果对方伤害了你的眼睛,就伤害他的眼睛;如果对方打掉了你的牙齿,就去打掉他的牙齿。

这句话源自《圣经?旧约?出埃及记》。

摩西率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后,耶和华上帝在西乃山向摩西晓谕十条诫命,还宣布了许多律例,具体规定了各种刑罚的细则。

在谈到杀人之律例时,上帝说道:"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堕胎,随后却无别的害人之处,那伤害他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求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现在指的是指必须给犯罪者以相应的惩罚。

扩展资料: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为避免过度报施。

旧约时代,比如a打掉b一颗牙,因着公平的原则,b只能打掉a一颗牙,而不能打掉a的一颗牙齿后又打断腿。新约时代主耶稣的教导是以善胜恶,高于旧约的标准。

《马太福音》中也有相关的记载:

出埃及记21:24,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利未记24:20,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他怎样叫人的身体有残疾,也要照样向他行。

申命记19:21,你眼不可顾惜,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马太福音5: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埃及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马太福音》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自圣经出埃及记。

总的来说这是一种类比的手法,描述摩西律法总的精神就是。人若故意损坏别人什么,就需要多倍的赔偿别人什么。而对于身体上的一些伤害只需做到等量的赔偿,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而外在的钱财一般都是五倍的赔偿。

这个准则最早出现在亚摩利王朝,汉莫拉比法典中。同时在古代中东是属于比较常见的律法规范。

一般人喜欢在这上面问二个问题。

第一个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一种粗暴的方式,与上帝的良善不符。实则上我刚刚讲了,损坏别人的东西都是需要加倍赔偿的,而损坏别人身体的,往往会因为复仇引发更多的血案。为此,圣经中特有二个特殊的措施:逃城、律法(上文)。

第二个问题,摩西律法与汉莫拉比法典的相似性。对此,圣经中没有直接的经文指出,为什么摩西律法会和汉摩拉比法典相似。只是我们可以知道亚伯拉罕出吾珥的时候,正直亚摩利王朝,就是汉摩拉比那个王朝。亚摩利分布的范围很广,甚至两河流域到叙利亚都可以找到他们。以致后来王国时期,有许多亚摩利人归顺以色列人,与他们同住。可见,希伯来民族其本身也好,在叙利亚的发展也好,都与亚摩利人有很深的渊源。(希伯来人:大河那边的人)故而,摩西律法与汉摩拉比法典相似是合理的。

【太五38】「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文意注解﹞旧约的律法容许人讨回公道(出廿一24;申十九21),也就是说,对别人所施的恶待,可还以相等程度的报复,其目的乃在制止随意侵犯人。

﹝话中之光﹞(一)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意即公平的报复就不获罪;别人先敲掉你的牙是罪,你还过来敲掉别人的牙便不是罪。

(二)世人所求的是公平、公道,但基督徒所求的是超过公平、公道。

【太五39】「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文意注解﹞「不要与恶人作对,」『恶人』是指恶待我们的人,当我们受到别人的恶待时,不要凭天然的生命有所反应。

「有人打你的右脸,」这是指别人的无理恶待。

「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挨打而心里面没有忌恨,才能转过左脸再给人打;这不是我们人的忍耐、修养所能作得到的,必须是出于神的生命才能作到。

﹝灵意注解﹞『打脸』象征羞辱。信徒应当超脱到一个地步,荣耀、羞辱、恶名、美名(林后六8),都摸不着我们。

﹝问题改正﹞注意:主这一段话(38~41节)并不是教导我们『不抵抗主义』,也不是叫我们不须要防备恶人的恶行,乃是教导我们要认识在我们里面神的生命,遇事要让神的生命作出反应,而不凭天然的生命行事为人。同时,这段话是对基督徒说的,千万不要随便告诉不信的外邦人,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羞辱,并且对人、对己均无益处(参太七6)。

﹝话中之光﹞(一)世人争的是谁先打人,后打人的乃是合法的自卫;但基督徒不但不先下手打人,甚至是不肯还手。

(二)人打我们的右脸,是主借着人的手,来扩充我们的度量,叫我们长大;所以,最佳反应乃是转过左脸,以加增主藉人手所作的事。

(三)『右脸』是主在对付我,『左脸』是我站在主这一边对付我自己;灵命长进的途径,乃是欢喜着『阿们』主十字架的对付。

(四)我们若看见别人的『手』竟是主所用的『工具』,就不会在挨『打』时心里冒火、不舒服,反要欢喜快乐了。

我不是牧师,但我是一知个基督徒。可以冒昧地跟你讲一下,希望可以对你有帮助。

主耶稣曾对他门徒表达一个讯息,意思是你们听人说要以眼还道眼,以牙还牙;但我要告诉你们,若有人打你左脸,连你的右脸也给他打;若有人逼你行一里路,你就与他行内两里路········不要恼恨,要为逼迫你们的人祷告,这样才能做天父的好儿女。

还有就是耶稣曾说:信子【耶稣】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没永容生。信子的人连父也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