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焚书坑儒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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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焚书坑儒的历史背景

1.是秦朝建立专制主义政治体系的需要   2.一些儒生和游士引用儒家经典,借用古代圣贤的言论批评时政(只是对于坑儒,史学家们现在仍有争论。一般来说有三种看法:第一是历史上并无焚书坑儒一事,这纯属后人的杜撰。持这一观点的是民国时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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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的“疑古派”,近几十年的出土文物,有力地支持了司马迁《史记》的真实性,从而证明了“疑古派”观点的不成立;第二是的确坑了一些人,不过那只是些方士,或称术士。持这一观点的人,是由于无任何经学根底的涵养,导致不认识术士的术字,而将术士与方士混淆。古籍多通假字,《礼记。学记》云:“蛾子时术

之”,术述即是一例。术士即述士,古代学者遵从孔子“信而好古,述而不

作”的信条,学述(学术)而不自造作(创作)。此亦“学术”一词的本源和本义;第三是秦始皇的确活埋了许多秦朝学术界、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   3.在关于郡县制的辩论中,丞相李斯斥责儒者依古制实行分封制的主张不合时宜。

项羽火烧阿房,正是这把火真正烧掉了诸子百家,秦始皇焚书未尽,坑儒不如说是坑杀术士,里面或也有儒生,毕竟不是全部。

焚书坑术: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

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 治。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前213年开始销毁除《秦记》以外的所有史书,民间

只允许留下关于医药、卜筮和种植的书。一直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尽管如此,他却曾下令将一些禁书收藏在咸阳皇家图书馆。 焚书坑术士;公元前214年,咸阳的术士在

背后议论秦始皇,指责他:贪于权势,乐以刑杀为威。秦始皇知道后,派人追查,对于证据确凿的460人,处死,无罪者释放。(“坑儒”的


说法是错误的】
焚书坑儒,焚书坑儒是什么朝代的事
焚书坑儒是什么朝代的事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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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

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修炼

功法炼丹的人)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焚书坑”及“坑儒谷”遗址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成“焚书坑儒”。

秦始皇“焚书坑儒”似乎是一个妇孺皆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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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却未必都清楚,即使知道也未必知道它的真谛所在。

焚书

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1年-前221年)由于社会逐渐进入青铜器时代,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一些平民百姓逐渐从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他们面对纷乱的社会状况,希望通过思索和钻研前人治世理念寻找到一条可以使社会安定,百姓不再流离失所的救世之路。于是产生了诸多的学派学说,并撰写出无数著作,史称诸子百家。

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专制王朝――秦朝建立。

由于当时社会上百家争鸣,严重的阻碍了秦始皇对征服的原六国民众思想的统一,并威胁到了秦朝的统治。

公元前213年,秦统一第八年,太子师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愎周朝的分封制,“无辅拂,何以相救哉?”意思是只有分封才能辅佐朝廷永安。

秦丞相李斯反对,进言说诸子百家:“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意思是社会学说众多,思想复杂,人们对朝廷不忠。

于是,秦始皇为了统一原六国人民的思想,于当年开始销毁非官方收藏书籍、法家以外的所有诸子百家的著作,一直持续到公元前206年秦朝灭亡,史称“焚书”。

淳于越谏阻焚书,被杀。
坑儒

而在焚书开始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秦始皇为了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在当时秦首都咸阳将四百六十余名儒士和方士坑杀,史称“坑儒”。

另有一说,秦始皇力求寻找长生不老之药,派遣徐福、侯生、卢生等方士求仙问药。但侯生、卢生不满秦始皇的统治方式,私自逃跑(亦有史料记载为侯生、卢生多年寻药未果而出逃),导致秦始皇大怒,下令拷问咸阳400多名书生,欲寻侯生、卢生。事后,将相关460名书生以巨石掩埋。

评论:

1、隋代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西汉末赤眉入关,三是董卓移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

2、不过以今日一些研究者观点而言,焚书对于中国图书的破坏仅仅是第一步,真正造成彻底破坏的是项羽入关之后,火烧咸阳城,大火三月不止,原本仅存的孤本遂全部毁灭。

秦朝。秦始皇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一和控制人民的思想,因而焚书坑儒

秦代 秦始皇的时候
秦朝,秦始皇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焚书坑儒是什么?
焚书坑儒是怎么回事?

 1、释义:焚书坑儒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13年开始的焚毁五经、活埋儒士的事件。

  2、事件介绍

  焚书坑儒是秦统一中国后为统治思想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由于当时奴隶主仍在意识形态领域为复辟旧制度制造舆论,前213年,秦始皇纳

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除《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次年,由于卢生、候生期骗始皇能

得长生不老之药,败露后始皇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于是将四百六十多名儒生活埋于咸阳。焚书坑儒暴露了秦政的暴虐以及当时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和统治阶级内部的离心离德,加速了秦朝的灭亡。《史记?卷121?儒林列传》:“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术音述,术士,即述士;述士即儒士(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始皇坑


杀的人“皆诵法孔子”)。

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毁书籍、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坑儒”一词出处是西汉孔安国(孔子十二世孙)《〈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在此之前《史记?卷121?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之药的术士侯生、卢生出逃。《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去不报,徐??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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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

焚书坑儒,是发生在中国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

官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

并主张禁止“儒生”(读书人)以古非今,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

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

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

国史记,对民间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以及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也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


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
焚书坑儒

发音 fén shū kēng rú

释义 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书生。焚毁典籍,坑杀书生。

出处 汉?孔安国《〈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

示例 满清入主中原,~多少次,杀了民族思想的人

焚书坑儒

到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提出了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丞相李斯加以反驳。他指出,时代不同,治理的方法也应该不同。儒生们“道古以害今”,如不加以禁止,统一可能遭到破坏。因此他建议:

一、除《秦纪》、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外,凡私人所藏儒家经典、诸子和其他历史古籍,一律限期交官府销毁,逾期不交的,处以黥刑并罚作城旦(旦即早晨,是清晨就开始筑城的一种苦役);

二、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

三、严禁私学,“以吏为师”。

秦始皇支持了李斯的建议。这就是历史上的“焚书”事件。

公元前212年,一些方士和儒生对秦始皇进行议论、诽谤。于是秦始皇下令追查,共逮捕了460人,全部坑杀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出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新气象。至其末年,诸国由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冶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运用封建国家的权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制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后,把以前分裂的诸侯国改为郡县。博士淳于越反对郡县制,说:“不遵从以前的制度和风俗,是不会长久的。”这种说法引起民了争论。

丞相李斯反对这种说法,认为法规制度应因具体情况而定,古代的制度是不能适用于今天的。同时他又指出,上面的说法扰乱民心,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应该严加禁止。因此,他建议:除官家藏书和秦国史书以外,所有的《诗》、《书》、百家语和史书一律烧掉,有敢谈论《诗》、《书》的杀头;医药、算卦、农业的书不烧;禁止私人办学等。秦始皇接受了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

秦朝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后,一些儒生和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百家语,以古非今,“入则心非,出则巷议”。三十四年,博士淳于越又建议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其依据的理由即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认可。当时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前的列国史记,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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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所禁书籍都必须在三十天之内上交地方官府焚毁。为此还制订了一系列法■律,如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等。焚书对于古代文化典籍是一个极大的破坏。由于六国史记被焚,战国纪年至今还不能完全搞清楚。

焚书坑儒,焚书坑儒是什么?

秦始皇为了禁锢儒家思想,把一切有关儒家思想的书都烧了,还活埋了一些儒学者

秦始皇时期为了维护封建统治而实行的文化方面的政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