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容成语秉笔直书的意思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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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笔直书历史的故事

《左传》记载,春秋时期有两则著名的关于秉笔直书的故事。

一则是晋国大夫赵穿把晋灵公杀了。太史董百狐不写赵穿弑君,而写“赵盾弑其君”,并且在朝廷上让众人看。赵盾说,不对。董狐说:你是正卿,弑君者“亡不越境,反不讨贼”,不是你,又是谁!董狐不避权贵,据实直书,被孔子称为古之良史。

另一则是齐国大夫崔杼杀了齐庄公。齐国太史直书道:“崔杼弑其君”度。崔杼大怒,杀了太史。太史的两个弟弟太史仲和太史叔也如实记载,都被崔杼杀了。崔杼告诉太史第三个弟弟太史季说“你三个哥哥都死了啊,你难道不怕死内吗?你还是按我的要求:把庄公之死写成得暴病而死来写吧”,太史季正色回答“据事直书,是史官的职责,失职求生,不如去死。你做的这件事,迟早会容被大家知道的,我即使不写,也掩盖不了你的罪责,反而成为千古笑柄”。崔杼无话可说,只得放了他。

如何看待“春秋笔法”和“秉笔直书”

历史通常有两种写法:一种是“秉笔直书”,一种是“春秋笔法”。“秉笔直书”是指一切根据历史事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隐瞒、不夸大,不溢美,不隐恶,真实地反映历史情况。语出清·曾朴《孽海花》第35回:“我是秉笔直书,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字。”说到秉笔直书,一个最著名的故事就是发生于春秋时期的“崔杼杀太史”案。公元前548年,鲁襄公二十五年,齐国的庄公与大夫崔杼的夫人有奸,被崔杼所杀;齐国太史秉笔直书曰:“崔杼弑其君。”弑与杀不同,是以下犯上。于是崔杼将太史杀了。太史的弟弟接着写,又被崔杼杀了。另一个弟弟又接着写,崔杼终于不敢再杀了。当时还有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此事,就抱着竹简和刻刀前往,前赴后继,半路听说此事已记录在案,遂作罢。(《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后人一致称赞太史兄弟的秉笔直书,文天祥在《正气歌》里,将“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作为天地间正气的表现之一。

“春秋笔法”也叫“微言大义”,是指由孔子开创的一种历史叙述方法和技巧。《史记·孔子世家》载: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左丘明最先对这种笔法作了精当的概括:“《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非贤人谁能修之?”概而言之,所谓“春秋笔法”,就是指在文章的记叙中暗含褒贬,甚至表现出作者强烈的思想倾向性。当然,这种褒贬和倾向性并不是作者通过议论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而是通过细节和修辞,包括对材料的筛选,以此来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的主观看法。

中华民族具有“秉笔直书”的优良写史传统,但也不乏“春秋笔法”的历史先例。例如:“史圣”司马迁在为人物作传时,并不为传统历史记载的成规所拘束,而是按照自己对历史事实的认识来记录,暗含作者强烈的感情色彩。胡适曾说,历史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在所有影响历史真实的因素中,首推政治。“胜者王侯败者寇”。每一个新朝代建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修史。即按照本朝的意志来修缮前朝的历史,以一副高高在上的胜利者的姿态,随意臧否人物、篡改历史。难怪史学权威尼泊尔会说:“只有政治家才能编写罗马史。”政治在历史中占据着重要的作用。尽管每个史家都声称追求“秉笔直书”,但实际上,历史学家大多有着难以割舍的政治情结。史学大家钱穆在回答蒋介石关于对政治的兴趣时,曾直言不讳地说:“我治历史,绝不会对政治不发生兴趣。即如当年顾(炎武)、黄(宗羲)诸人,他们尽不出仕,但对历史上的传统都大有兴趣,其对现实政治乃至此下可能的理想政治亦都极大关心。”可见,每个真正研读历史的人,就本意而言都是—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强调历史且史学传统异常发达的国度。“孔子作《春秋》,乱臣贼子惧”。陆游《小舟游近村舍舟步归·其四》诗曰:“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死后是非谁管得,满村争说蔡中郎。”蔡中郎是东汉才子蔡邕。从东汉到南宋,相隔这么多年,就连村夫野老依然“满村争说蔡中郎”。章学诚曾说:“六经皆史”。龚自珍甚至强调:“周之世,官大者史也。史之外无有语言焉;史之外无有文字焉;史之外无有人伦品目焉。史存则周存,史亡则周亡。”由此可见历史的力量是多么的巨大~

《秉笔直书》的人物介绍,相关的历史知识-----急!!!!

春秋时期,齐庄公是个不理政事、生活十分糜烂的国君。他后宫美女如云,犹不知足。在得知右卿崔杼的夫人棠姜长得天姿国色后,便千方百计想把她搞到手。当崔杼得知棠姜已与齐庄公有染后,便设计装病在家,诱使齐庄公以登门探病为名与棠姜幽会。

齐庄公果然中计,当他与棠姜正在卿卿我我的时候,崔杼预先布置的甲士便在一片"抓淫贼"声中,挺枪持矛直捣齐庄公。这位国君先是求饶后又要求自裁,均不被准,最后死在甲士的扎枪之下。

按照当时的法律,崔杼杀死齐庄公属弑君之罪,因齐庄公偷淫崔杼之妻,再加上崔杼大权在握,人们对他奈何不得。但当时的史官太史伯仍在史书上记上一笔:“周灵王23年夏五月乙亥,崔杼弑其君。”崔杼看后大怒,杀了太史伯。

太史伯有三位弟弟都是史官,他们说:“秉笔直书是史官的天职。我们宁可为写信史而死,也绝不失职贪生。”他们前仆后继,在老二、老三又接连被杀后,接班写史的老四仲叔依然秉笔直书崔杼弑君这段历史。

崔杼问他:“你还不怕被杀头?”仲叔答说:“秉笔直书,是史官人品和道德的崇高体现,史官对后世应负历史责任!”崔杼听后无可奈何地说:“我也是为了国家才杀这个无道昏君。即使你直书,国人也会谅解我的。”便不再追究仲叔死罪。

仲叔没被抓去砍头,在回家路上遇上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南史氏对他说:“我担心你可能与你三位哥哥一样惨遭不幸,所以我又背着竹简准备再去接你的班,执笔直书这段历史。”

扩展资料:

秉笔直书的中心思想。

文章记叙的是战国时代的一个历史故事。故事发生的年代非常久远,因此文中出现了大量学生不易理解的历史性词语,如“齐庄公”、“相国”、“太史”等。因此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查找资料辅助课文教学的作用。

文章采用对话的形式,对几位太史宁可断头也不屈服于残暴的崔杼,恪守本分的职业道德精神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同时又运用崔杼由不可一世到无可奈何的心理变化描写衬托了太史们这种忠于职守的精神的伟大。

因此,通过对于人物语言以及神态描写的学习,感受、体会、学习人物“秉笔直书”的伟大的人格精神是本课学习的重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崔杼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齐国的大臣崔抒弑其君齐庄公,齐太史乃秉笔直书:“崔抒弑其君。”崔抒就杀了齐太史。“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大史南史,通常后面都要加个“氏”,不是指一个人,也不是指某个官职,而是对一个集体的统称,专门记录历史实况的人,被称为“史氏”。在齐国称“大史(氏)”,在其他诸侯国有其他的称呼。“南史(氏)”是对齐国以南的诸侯国史家的泛称。

典故出处: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齐国崔杼杀死了国君)大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古代有专门的记史人员,通常是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即一个家族全部是记录历史实况的。被称为史氏。

文中的大史氏是齐国史官家族的名称,南史氏是南方另一个记史家族的成员。当然了大史也可专指代表家族秉笔直书的家族代表(个人)。

“南史氏闻大史尽死,执简以往”,本意是如果大史氏家族因为写了真实的历史情况而被杀光了的话,那么他即使是死也要把这个情况记录下来。(宁死也要维护历史的真相,是史家的基本职业素质。齐国大史为一句真实的记录,接连牺牲者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