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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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最著名的借刀杀人的案例是哪次?

三国时期,吕布之死就是典型的借刀杀案例。表面上是曹操处死的吕布,但背后真正的元凶,其实是刘备。借刀杀人就是指利用敌人的内部矛盾,使其自相残杀,或者在不损害自己的实力之下,利用第三者的力量去攻击敌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刘备就是这样利用曹操,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杀了吕布,削弱曹操的力量。

说到吕布,我们都知道他是三国第一猛将,他的武艺放在那个时代可以说是无人能敌。虽然他能力有这么大,但是他的人品均是极其的差,以至于他没有信用可言。因为他本身一开始跟的是丁原,可后来却被董卓所收买,吕布更是没有丝毫犹豫就砍下了丁原的人头,随后就认贼作父。后来董卓也是和前者一样的下场,被吕布杀死。后来吕布就落下一个忘恩负义的名号。

但是后来吕布又多次和袁术结盟反叛朝廷攻打曹操,而曹操就亲自带领40万大军来到徐州,决定一举拿下了吕布。可是还没有等到打仗,吕布就被手下人五花大绑送给了曹操,但是吕布却跟曹操说,我武艺高强,天底下没有几个人打得过我,如果我归顺你,那么天下就是曹公您的了。曹操这个时候也是心动啊,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爱惜人才的一个人,但是考虑到之前吕布忘恩负义的行为,又有点犹豫。而这个时候刘备又正好在曹操的营下,所以曹操就询问了刘备的看法。

刘备就说,“明公已不见吕布如何对待丁建阳董太师的吗?”曹操这一听可是打了个冷仗,于是曹操就决定将吕布处死。吕布死前也是痛骂刘备。咱们表面上看来,是曹操杀死了吕布,但却殊不知,刘备却巧用了借刀杀人的方法。

一方面,刘备也是想要夺得天下的,曹操必然是以后的对手,所以如果吕布为曹操所用,那么将来肯定是一大祸患,另一方面,吕布这个小人背信弃义,把自己的徐州夺取,刘备也是很忌恨吕布。所以刘备就巧用了,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是什么故事

借刀杀人就是挑拨离间你身边人,要身边人杀你,

或者你针对一个人,这个人一概而论说你来针对所有人,鸡蛋挑刺。

挑刺的时候他不当你面说不要理他,等风大了,知道谁挑的当众人面撕碎他脸自,别怕得罪小人,小人要你死,先让他死再说。

小人一点气候也不起,也就当他是条街疯狗。

你身边人要弄你,看他平时对你恩情怎么样,不行给他解释一遍,

容忍他一次,他还是执迷不悟跟傻逼一样,你就当面揭穿闹死他。

反正他傻逼死要zd闹你。

成语典故

【出处】明朝·汪廷讷《三祝记·造陷》:“恩相明日奏仲淹为zd环庆路经略招讨使,以平元昊,这所谓借刀杀人。”

解释

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借刀杀人这个计,是使用率最高的计,此计多是封建官僚之间尔虞我诈、相互利用的一种政治权术。

造句

1、曹操为了夺取大权苦思内冥想,终于找到一个借刀杀人的办法来除掉心腹大患。

2、王熙凤要害尤二姐,这种借刀杀人的手段真歹毒。

3、群众压迫比拉多,想借刀杀人,用他的权力处死耶容稣。

4、我们有个成语"借刀杀人",就是指这个说的。

5、这件事不是他干的,肯定是第三者制造的假象,想借刀杀人罢了。

子贡借刀杀吴王夫差。

春秋末期,齐简公派国书为大将,兴兵伐鲁。鲁国实力不敌齐国,形势危急。孔子的弟子子贡分析形势,认为唯吴国可与齐国抗衡,可借吴国兵力挫败齐国军队。于是子贡游说齐相田常。田常当时蓄谋篡位,急欲铲除异己。子贡以“忧在外者攻其弱,忧在内者攻其强”的道理,劝他莫让异己在攻弱鲁中轻易主动,扩大势力,而应攻打吴国,借强国之手铲除异己。田常心动,但因齐国已作好攻鲁的部署,转而攻吴怕师出无名。子贡说:“这事好办。我马上去劝说吴国救鲁伐齐,这不是就有了攻吴的理由了吗?”田常高兴地同意了。子贡赶到吴国,对吴王夫差说:“如果齐国攻下鲁国,势力强大,必将伐吴。大王不如先下手为强,联鲁攻齐,吴国不就可抗衡强晋,成就霸业了吗?”子贡马不停蹄,又说服越国,派兵随吴伐齐,解决了吴王的后顾之忧。子贡游说三国,达到了预期目标,他又想到吴国战胜齐国之后,定会要挟鲁国,鲁国不能真正解危。于是他愉偷跑到晋国,向晋定公陈述利害关系:吴国伏鲁成功,必定转而攻晋,争霸中原。劝晋国加紧备战,以防吴国进犯。

公元前484年,吴王夫差亲自挂帅,率十万精兵及三千越兵攻打齐国,鲁国立即派兵助战。齐军中吴军诱敌之计,陷于重围,齐师大败,主帅国书及几员大将死于乱军之中。齐国只得请罪求和。夫差大获全胜之后,骄狂自傲,立即移师攻打晋国。晋国因早有准备,击退吴军。子贡充分利用齐、吴、越、晋四国的矛盾,巧妙周旋,借吴国之刀”,击败齐国;借晋国之“刀”,灭了吴国的威风。鲁国损失微小,却能从危难中得以解脱。

借刀杀人是出自哪个典故

借刀杀人jièdāoshārén

解释:比喻自己百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害人。

出处:明朝·汪廷讷《三祝记·造陷》:“恩相明日奏仲淹为环庆路经略招讨使,以平元昊,这所谓借度刀杀人。

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达到自己的目的。借刀杀人这个计,是使用率最高的计,此计多是封建官僚之间尔虞我诈、相互利用的一种政治权术。用在军事和商业及其日常生活中,主要体现在善于版利用第三者的力量,或者善于利用或者制造敌人内部的矛盾,达到取胜的目的。是经典三十六计之权第三计,引用时一般带有贬义。

典故:三国时期,孔明病故,魏延在军中做了一个头上生角的梦就认为自己可以称王的预兆,就对孔明的安排不满,与马岱起兵攻打杨仪,杨仪看了孔明的锦囊妙计,就叫魏延叫“谁敢抄杀我”,魏延高呼,马岱在后杀死魏延,这是孔明生前安排的。

【出处】明朝·汪廷讷《袭三祝记·造陷》:“恩相明日奏仲淹为环庆路经略招讨使,以平元昊,这所谓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达到自己的目的。

借刀杀人这个计,是使用率最高的计,此计多是封建官僚之间尔虞我诈、相互利用的一种政治权术。用在军事和商业及其日常生活中,主要体现在善于利用第三者的力量,或者善于利用或zhidao者制造敌人内部的矛盾,达到取胜的目的。是经典三十六计之第三计,引用时一般带有贬义。

电影"借刀杀人"讲的是什么意思?

电影《借刀杀人》讲的是一个声名狼藉的跨国贩毒集团发觉自己将被联邦大陪审团指控,于是,他们丧心病狂地做出杀掉5个知情人的决定。文森特是一名冷酷无情的职业杀手,此次百受雇于这家贩毒集团的他只身来到洛杉矶,从联络人那里,他得到了存有5个知情人详细档案的笔记本电脑。

和过去的十几年一样,他需要做的就是凭借出色的身手和凶残的手段完成任务,拿到酬金,然后迅速脱身。然而,令文森特度没有想到的是,一向从没失误过的他,这一次竟然因为一个毫不相干回的普通出租车司机而落入法网。

扩展资料:

《借刀杀人》是由梦工厂电影发行公司出品的惊悚片,该片答由迈克尔·曼执导,汤姆·克鲁斯、杰米·福克斯、贾达·萍克·史密斯、马克·鲁弗洛、彼得·博格、布鲁斯·麦克吉尔等主演。

影片讲述了被迫搭载杀手文森特行凶的出租车司机马克斯凭借勇敢无畏的精神阻止其杀人并将其抓获的故事。该片于2004年8月6日在美国上映。

借刀杀人——生存的勇气

片子一开头,展现的是一个忙碌繁华的都市。音乐也相当的暖洋洋,各种各样的人都在做着自己的梦。随着镜头的展开,你会看到人人都有自己的烦恼,以及各种各样的化解(逃避)方式。对于那位主角之一,黑人出租车司机麦斯,他的方法就是看着马尔代夫群岛的照片,想象自己可以在渡假圣地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当他遇到心仪又投机的那位漂亮女检控官,他只能装作很潇洒幽默,当她下车离去的时候,他摇头叹息:他离开这种美女和上层社会的生活实在是太远了。他骨子里有着一种自卑,甚至那位女子给了他名片,他连打个电话的勇气都没有。

所以,他接过名片的时候,又一次叹息。

命运就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突如其来的袭击。

——阿汤哥出场了。

阿汤和那司机第一次说话的时候,那个黑人还在想着刚才的事,他把照片送给了那个女子,心不在焉地整理车里的东西,没听到阿汤的话。

正当阿汤哥要转身找另外一出租车的时候,他回过神来,招呼了一声,载上了这位他不知道应该憎恨还是应该感谢的特别顾客。有时,就差那么一点,人的生活的样子就完全不一样。

出租车里例行公事地问答,开向旅客要的目的地。

此时的音乐,开始变得有点冷。钢琴声飘荡在夜晚的都市里,尽管依然灯火通明,但是却有说不出的冷漠。这就是为什么阿汤哥说:“每次来到洛杉矶,我都等不及要离开。”

其实,他的潜台词是,来到这个世界,他也觉得很冷。

阿汤哥和司机都是观察力很强的人,彼此说话不需要费力,就可以懂得对方的意思。这也是阿汤哥欣赏司机的地方。阿汤哥也一眼看穿,司机所说的计划筹备资金开自己的公司,只不过是他欺骗自己、逃避现实的借口——这个司机过着一种庸庸碌碌的生活,但自己不肯承认和面对。这种人,胆小怕事,应该很好控制,阿汤哥估计。

两个人都对自己职业内的事相当在行,所以,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阿汤哥今晚包下他的车,多付给他钱。

一切都很顺利,如果不是因为那个胖子摔下楼的话。

很多人说阿汤水平真次,杀第一个人就露馅了。导演并没有给我们镜头,在楼上发生了什么事,也许,那个胖子被射杀的时候刚好就在窗边,也许他是本能的逃到窗边,一边想要拔枪还击然后被射杀……阿汤哥是杀手,不是上帝,他可以保证要杀的人一定没命,但没法控制现场发生的事。

况且,他一点都不怕被那个司机知道这事,他一开始就想要借刀杀人,用这个司机当替死鬼。他觉得是可以吃定司机这种人的。(从后面警探的谈话中,可以看到,这种做法是有先例的,以前有一个司机杀了三人,然后自杀的怪案,估计就是阿汤干的)

反正一晚上要杀五个,迟早是会被知道的。早点让他吃惊,就早点镇住他,让他就范。

这个司机有一定的正义感,但作为一个平凡人他非常的平庸和怕死。如果他想要见义勇为跟阿汤哥搏斗,或者有胆子偷跑,他很快就会没命。阿汤哥就是吃准他了,无论是性格上还是气势上。

阿汤这个杀手很专业地立即清理了现场,这也是后来剧情发展的关键之一。警察无法立即判断现场发生了什么事,也就没法立即联想到这是雇佣杀手连环刺杀跟某案有关的人。警察甚至还判断不了那个失踪的胖子到底是被杀、自杀,还是跑了。

司机也是个很好心的人,他关心那两个巡警的生命,甚于关心自己。在检查车辆的时候,他是完全有机会逃走的。

但是他没有那个勇气。那么好的机会,他甚至没想到要逃走。

他对环境就是唯唯诺诺地适应,他没有生存的勇气。

接下来他跟出租车调度员的对话就充分表现了这一点。面对咄咄逼人的侮辱,他甚至不敢说半句不满的话。这让旁边的阿汤哥很不爽——阿汤哥是个独来独往,不受任何人管,而且自信对环境和他人都很有掌握能力的人。他甚至受不了看别人对环境的屈服。

他强迫司机对上司强硬起来,就像对他强硬地灌输自己的生活理念、杀人的哲学。

阿汤哥上楼办事后,稍微冷静下来的司机还是想到该逃走了。他已经断定阿汤不仅是个杀手,还是个疯子,迟早会威胁到自己。

他按喇叭求救,却招来了两个混混。

很多人质疑这片的结局,其实要质疑的话,这里也可以。为什么他就招来了混混,而不是警察,或是热心的好人?故事的发展就可以立即改写了。

生活里很多事情没有解释。要解释的话,只能说——这就是命运!就像开始,如果他没招呼阿汤哥上车,整个故事都跟他无关了。

阿汤哥很干净利落地收拾了两个混混,注意,他开枪是有声的。第一场杀人,他很好地控制了现场没枪声,用了无声手枪,杀那胖子没有证人听到枪声,立案的性质和调查方向是完全不一样的(杀酒吧老板也是无声手枪)。杀这两个混混,完全是计划外的事,生活就是有意外!这两个混混身上的枪弹和死法,也成了案子的线索之一。让那个干练的警察意识到,这可能是专业的高手干的。

生活里的每件事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你触动了其中一个机关,所有的关联都会作用到你身上。

但那个司机还是不知道。他和阿汤哥最大的分别就是在这里,阿汤哥将他的信念融入到生活方式里,融入到他做的每一件事。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用自己的哲学解释一切事情:工作、女人、好坏、生死……

那个酒吧的老板也没意识到这一点,很多人觉得阿汤哥杀他不守信用。那老板明明答对了问题,为什么要死?

其实阿汤哥问的是潜台词:你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你是继续在这里干你的音乐(就意味着他可能像正常人一样出庭当证人),还是回到黑道上?

老板如果想要活命,他应该立即跟阿汤说:我要回去摆平这件事,给我一个机会——阿汤确实有给他机会的意思,不然就直接射杀他了,当然阿汤不会就这样放走他,会让他回去跟老大自己谈,这是最大可能的让步了。那老板选择了继续现在的音乐生活,他就必须死。不管他答对了还是答错了那个问题。

这跟禅宗很相似了,你不能光从字面上理解有关生死存亡的大事。

司机麦斯被震惊了!他无法相信阿汤就在谈笑风生中杀死了这样一个好人。这也使得他对杀手刚起来的一点好感荡然无存——本来,他见到阿汤的身手、气度,还有敏锐观察力,是相当佩服的(他一生人就是缺乏这些气质),加上在酒吧里三个人坐在一起有说有笑,拉近了不少距离。他的潜意识,觉得阿汤本质也许不是那么坏,甚至,有成为朋友的可能。也许,阿汤真是在替天行道,杀一些坏蛋,清理社会垃圾?这就是阿汤这位生活化的杀手与众不同的地方。

在酒吧里的事,彻底粉碎了他的想法:阿汤只是一个冷酷无情,把工作视为第一位的杀手。他可以用任意的冠冕堂皇的哲学,解释自己杀死的任何人都是有理由的。

阿汤的演技我觉得在这里也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酒吧里他不断地观察周围的环境,等待最好的动手时机,同时谈笑风生之余,真的让你觉得他对老板的音乐才华是惺惺惜惺惺的。这些细节,只有很入戏很用心研究过角色的人才能做出来。在那里,他真的就是一个杀手,带着他的哲学和信念,一丝不苟执行的杀手。

司机已经完全失控,无论是理智上还是情绪上,他都接受不了眼前发生的事实。

阿汤必须重新对他进行掌控。

刚好总台通知麦斯,他妈妈接二连三第打电话来。因为他没去例行公事地探望她。

于是阿汤就抓住这个机会,一方面可以让司机调节一下情绪(带着胡思乱想的脑袋开车是相当危险的),另一方面,他觉得找到了司机的弱点,他的妈妈,可以用来要挟他,让他继续就范。

事情未必会向阿汤想象的一样,但他就是一个相当有自信的男人。以当时他的计划和环境来说,这也是一步相当妙的棋。况且,时间已经不允许他另外找一个替罪羊了。

当然,他低估了麦斯的善心,这是一个愿意为他人牺牲自己的人。况且,现在有危险的是他母亲,麦斯迫不得已抓起阿汤的公文包,跑出医院,他只是为了引开阿汤。司机的这个特质,也是阿汤身上没有的,也是人性里可贵的。司机并不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才华、机智和勇敢,只是被一向屈服于生活和环境的习惯掩盖了,尘封了。

麦斯毁了阿汤的笔记本电脑,里面装着要杀人的名单和住址。整个计划被他破坏了!

有人觉得阿汤这样都不杀司机,很不合理。

其实杀了司机才是真正不合理——东西已经毁了,杀司机只能泄愤,于事无补。阿汤是一个相当冷静有原则的杀手,他想到的是怎么样才能完成任务,如果完成不了,怎么才能掩人耳目,全身而退。另一方面,如果杀了司机,就等于承认自己失败了,他是一个从来不承认自己失败的人。

他要保留司机。

一方面,是要借司机来投石问路,让他去黑帮重新拿资料,试探客户的反应。如果客户生气杀了司机,说明这生意黄了,阿汤没必要继续;如果生意继续,他还是需要一个替罪羊,来演出“借刀杀人”的老套路,掩盖自己的身份。无论哪一种情况发生,被杀的司机都会被认为是阿汤自己。

这是他混迹江湖多年的过人之处:冷静,随机应变,安全第一。这件事让他暴怒,但他还是忍住了,不过此事也更坚定了他用麦斯当替死鬼的想法,司机后来如果不反抗,是死定的。

导演在医院又安排了一次命运的小笑话,杀手和警察在电梯里不期而遇,还互相谈了两句——有时你想要的东西,跟你是那么近,你却不知道。查看4具尸体,警察发现杀手的枪法很有特点:总是胸口两枪,额头补一枪。(这是个细节,也是阿汤这个杀手的习惯,后来在舞厅也是如此。)

在黑帮老大的地盘,司机遇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老大对他丢了名单很不满意,几乎要干掉他。麦斯随机应变的潜能也被激发出来了——当你面对极大的危险,还依然懵懂胆怯,你就死定了。这一场充分说明司机本身不是一个苯人,阿汤的确有点低估他了。(我们是不是也有点低估了自己,我们以为,我们就该是现在这个样子)

经历过这事,司机已经开始有点转变了。他在沉睡中,有一点清醒和自信的迹象(从他走出老大地盘的样子可以看出一点)。不过,他重新走进出租车的时候,还是要屈服在阿汤的控制之下。因为阿汤说过,他不听话就要干掉他老妈。

去舞厅杀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路上出现了一条狼。很诡异很突然,阿汤和司机都一时无言,注视着那条狼。狼孤寂地在夜晚的街头匆匆而过,狼是一面镜子,映照出车上两人各自的生存状态,他们都有一个类似的特点:孤独。

对阿汤来说,他是太聪明太有能耐,看破了一切,觉得这个冷漠的世界一切都不可信,他不可能有朋友;对司机来说,他忙忙碌碌在社会的底层应付生计,没有时间去认识另外的朋友,而且他也太胆小,没有勇气去改变眼前的一切。两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

舞厅一战,充分表现出阿汤饰演这个杀手的专业素质,高的惊人——充分利用环境,以少打多,逐个击破,身手敏捷,枪法如神……总之你能想象出的赞赏词汇,用在上面都不为过。同样的赞赏我要给予导演,这一场战斗的经典,同类的片子很少见到。那队警察因为一开始就选错了目标,所以无所作为。

真的很喜欢在舞厅杀人的那一段:多少人在昏暗的灯光下,嘈杂的音乐里乱舞,对阿汤哥在身边杀人一无所知——多少人在这个世界上昏昏欲睡,对近在咫尺、生死攸关的大事视而不见?阿汤哥如入无人之境,干净利落,一个个收拾外围的保镖。他那双充满自信的眸子,就像豹子走进了羊群。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那个干练的警探,他从一开头的蛛丝马迹就判断出这晚上发生的事情很有跷蹊。他头脑冷静,心地善良,相信那个司机只是无辜的替罪羊,一心想要查出真凶,救出那个司机。可是,他还是死了,死的那么突然和无声无息,就在舞厅门口,被阿汤两枪穿心射杀。

请问他在专业领域内有犯过什么错误吗?根据他掌握的资料,和他所处的职位(如果他是指挥者,情况会大不一样,可惜他只是一个小警探),你能找出他行动上出过什么漏洞吗?在相同的处境下,谁能比他做的更好?

他还是死了。他输了什么?

我只能说他输了运气。

很多人质疑最后阿汤在地铁被打死的一幕。如果你能接受警探的死,那为什么不能接受,阿汤最后也是输在运气上呢?

其实在片中是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质疑的。这部片子可以有很多分支很多可能的结局,导演和编剧给我们看的,是他们认为最有意义的一个结局。如果片子拍成一个常人思维内的大俗套,又何必专门去看这片子呢,找以前的警匪片看不就得了?

回头说剧情。

阿汤杀死那个警察,开始让司机觉得愤怒。先前杀的人,可以说都跟司机麦斯没什么关系——而那个警察芬宁,是关心麦斯,相信他清白的,就在他眼前,被阿汤杀死了。但是阿汤还觉得是自己救了司机,况且,死个把人根本就不值一提:“宇宙是百万个由千亿星辰构成的星云,而其中一个瞬间里的一点微尘——那就是我们,湮没在太空之中。警察,你,我...谁又会在意?”阿汤哥如是说。

他甚至没法在意自己,这也是阿汤心里的悲凉,虽然他很有本事,很有钱,但他很孤独。在这个世界他找不到任何可以关心和寄托的东西。

这就是他们这两类人不同的世界观,不同世界观的人,是永远没法真正沟通的。

麦斯开始痛恨阿汤,包括他那一套处世哲学理论。

两个人很自然的争吵起来。阿汤哥毫不客气地戳破麦斯的伪装:“某天?有天我(你)的梦想会实现?有天晚上你会醒来,发现自己一事无成——它只会与你擦身而过,从不会发生,而猛然间你的年华已逝。那尚未发生,而且永远不会,因为你从未准备去做!”

“你会把它压抑在记忆中,然后钻进你的宝贝出租车。在你的下半生里,接受白日梦的催眠。别和我说什么谋杀,你所做的也许只是付过林肯房车的订金。或者说那个姑娘,你甚至不会打电话给她!你他妈的干嘛还在开计程车?”

多少庸庸碌碌的人就是这样生活的?

这些话像闪电一样惊醒了麦斯!

他沉默了很久,回答道:“因为我从没试过鼓起勇气——直面自己,我曾尝试,我试图从低谷中摆脱出来,可那不过是次注定失败的尝试。”

在那一刻,他已经被迫面对赤裸裸血淋淋的现实:他这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无论是情感上还是道义上,他都痛恨这个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那么多痛苦的阿汤,他也决心和阿汤哥同归于尽。飞车加速的时候,他有一丝报复的快感:你比我强么,现在大家一起抱着死,你也有被我掌握着命运的一刻!

其实整部戏的高潮是在这里出现和完成的。后面的东西已经无关紧要了。

在司机决心和阿汤一起死的那一刻,他算是重生了。为此他还应该感谢阿汤,阿汤是他生命里的一道闪电,照亮了所有的道路,让他看清楚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处在什么样的状态。

生命就是这样奇怪,当接近死亡的时候,它才显露出它的辉煌。

你是否也过着同样的生活?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你尽力地逃避生活的真相,用各种借口麻痹自己。你哀叹生活没有给过你机会,但是当机会出现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否有勇气去面对,你是否愿意付出那个代价,去变成另外一个全新的你?你真的可以为爱去冒险吗?

阿汤最后失败了。我觉得是导演的安排,阿汤死了,才能反映出人在命运之下的无奈。他死在冷冰冰的地铁里,就那样坐着,阿汤像开篇自己嘴里讲的一样:尸体随着地铁周游这个城市,不会有人知道。没有人会在意。

你可以质疑这个安排不合理,也可以不喜欢这个结局。就像我反复讲过的,这片子你要质疑,可以找到太多“不合理”的地方:如果一开始找的不是麦斯,如果那胖子没摔下来,如果麦斯逃跑或被杀,如果那警察杀了汤哥……有太多的可能性,什么又是合理的呢?麦斯刚撞车,晕头转向,就能抢到那警察的枪,合理吗?他完全可能直接就撞死了!阿汤哥在舞厅里弹无虚发,别人却一点边都没打着他,合理吗?

结局并不重要,你我都是匆匆过客。重要的是,导演将他要表达的意思,在片子里很好的传递了——你是否有面对真相生存的勇气?

借刀杀人什么意思?

借刀杀人是一句成语,出自明代戏剧《三zhidao祝记》。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达到自己的目的。此计多是封建官僚之间尔虞我诈、相互利用的一种政治权术。

同时,如果用在军事和商业及其日常生内活中,主要体现在善于利用第三者的力量,或者善于利用或者制造敌人内部的矛盾,达到取容胜的目的。

借刀杀人释义:

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百害人。

[拼音][jièdāoshārén]

[出处度]明·汪廷讷《三祝记·造陷》:“恩相明日奏(范)内仲淹为环庆路经略招讨使;以平(赵)元容昊;这所谓借刀杀人。”

什么叫借刀杀人?

基本解释

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害人。

详细解释

【解释】: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害人。

【典故来出处】:明·汪廷讷《三祝记·造陷》:“恩相明日奏仲淹为环庆路经自略招讨使,以平元昊,这所谓借刀杀人。”

【示例】:凤姐虽恨秋桐,且喜借他先可发脱二姐,用~之法。◎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六十九回zd

【语法用法】:连动式;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指借别人的手去害人

【英文翻译】:murderbymeansofanother'saword;murderwithaborrowedknife;murderwithaborrowedknife——makeuseofanotherpersontogetridofanadversary

借刀杀人,汉语成语,拼音是:jièdāoshārén,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害人。

出自《三祝记·造陷》。

成语故事:

借刀杀人,是为了保存自己的实力而巧妙地利用矛盾的谋略。当敌方动向已明,就千方百计诱导态度暖昧的友方迅速出兵攻击敌方,自己的主力即可避免遭受损失。此计是根据《周易》六十四卦中《损》卦推演而得。”曰:损下益上,其通上行。”此卦认为,“损、益”,不可截然划分,二者相辅相成,充满辩证思想。此计谓借人之力攻击我方之敌,我方虽不可避免有小的损失,但可稳操胜券,大大得利。

春秋末期,齐简公派国书为大将,兴兵伐鲁。鲁国实力不敌齐国,形势危急。孔子的弟子子贡分析形势,认为唯吴国可与齐国抗衡,可借吴国兵力挫败齐国军队。于是子贡游说齐相田常。田常当时蓄谋篡位,急欲铲除异己。子贡以“忧在外者攻其弱,忧在内者攻其强”的道理,劝他莫让异己在攻弱鲁中轻易主动,扩大势力,而应攻打吴国,借强国之手铲除异己。田常心动,但因齐国已作好攻鲁的部署,转而攻吴怕师出无名。子贡说:“这事好办。我马上去劝说吴国救鲁伐齐,这不是就有了攻吴的理由了吗?”田常高兴地同意了。子贡赶到吴国,对吴王夫差说:“如果齐国攻下鲁国,势力强大,必将伐吴。大王不如先下手为强,联鲁攻齐,吴国不就可抗衡强晋,成就霸业了吗?”子贡马不停蹄,又说服赵国,派兵随吴伐齐,解决了吴王的后顾之忧。子贡游说三国,达到了预期目标,他又想到吴国战胜齐国之后,定会要挟鲁国,鲁国不能真正解危。于是他愉偷跑到晋国,向晋定公陈述利害关系:吴国伏鲁成功,必定转而攻晋,争霸中原。劝晋国加紧备战,以防吴国进犯。

公元前484年,吴王夫差亲自挂帅,率十万精兵及三千越兵攻打齐国,鲁国立即派兵助战。齐军中吴军诱敌之计,陷于重围,齐师大败,主帅国书及几员大将死于乱军之中。齐国只得请罪求和。夫差大获全胜之后,骄狂自傲,立即移师攻打晋国。晋国因早有准备,击退吴军。子贡充分利用齐、吴、越、晋四国的矛盾,巧妙周旋,借吴国之刀”,击败齐国;借晋国之“刀”,灭了吴国的威风。鲁国损失微小,却能从危难中得以解脱。

借刀杀人

[jièdāoshārén]

基本解释

比喻自己不出面,知借道别人的手去害人。

详细解释

1.【解释】: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别人的手去害人。

2.【出自】:明·汪廷讷《三祝记·造陷》:“恩相明日奏仲淹为环庆路经略招讨使,以平元昊,这所谓借刀内杀人。”

3.【示例】:凤姐虽恨秋桐,且喜借他先可发脱二姐,用~之法。◎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六十九回

4.【语法】:连动式;作谓语、容宾语、定语、状语;指借别人的手去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