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语有案可查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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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官员被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在..纪检系统内部被称为“两规”。是根据《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调查方式。因为可以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且规定权由行使“双规”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掌握所以在实际操作中等于没有时间限制,由此成为了..组织内部涉及党员人身自由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手段(有案可查的“双规”最高记录是一年零六个月)。

二、“双规”适用的范围

“双规”适用的范围涵盖两个方面:一是使用“双规”的机关。根据中纪委作出的相关政策解释,有权使用“双规”的机关只能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部门。二是“双规”适用的对象。针对这一问题中纪委在不同时期作出过不同内容的数次解释。最初的规定是可以适用所有涉及违纪案件的当事人(包括非党员),但随着近年来纪检部门在反腐败中扮演的角色日趋重要,“双规”的曝光率日益增多等原因。中纪委对“双规”适用范围的要求也日益严格。现在的规定是:只能适用党员,同时还特别要求被采取“双规”的党员必须立案。也就是说目前“双规”只适用于违纪且需要立案查处的..党员。

三、使用“双规”的程序

“双规”的一般程序是由承办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委调查组在通过案件初查掌握调查对象一个或数个足以立案的违纪事实后向纪委常委提出“双规”建议,在经纪委常委同意后才能采取“双规”。但特殊人员须任命机关同意。如直属部门一把手,政府组成局一把手的“双规”必须报请同级..党委同意。如果涉及同级..党委的组成人员必须报请上级纪检部门,并移送上级纪检部门管辖。中央委员必须报请..中央同意。目前有些地方的纪检部门就“双规”的报批程序还作了更为严格的调整,比如湖南就已经把“双规”的审批权收到了市一级纪检部门。

四、“双规”的执行

“双规”由承办案件的调查组负责执行,一般从办案的纪委机关抽调两名工作人员来“陪护”被“规”人员。名义上是照顾被规人员的饮食起居,实际上是看守被规人员,防止其与外界联系或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发生。“双规”的地点一般选择在城市郊区,交通方便,环境清静的小招待所、小旅店甚至具备上述条件的居民家中。根据中纪委的规定,司法机关的羁押场所是严禁使用的。“两规”的费用因地区经济水平、“双规地点”的条件以及涉案人员的级别而有所不同,市县级一般控制在每天100至200元的标准。费用的负担按照“个人问题个人负责,单位问题单位负责,没有问题纪委负责”的原则处理。被规人员在被“规”期间的主要任务就是回忆违纪问题,写交代材料。在闲暇时也能看电视,伙食水平与陪护人员一样,除失去自由不能与外界联系外,被“规”人员的待遇与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司法强制措施的人员不可同日而语。另外,被规人员被“两规”后,办案的纪检机关应当告知被“规”人员所在单位的纪检部门。并由单位纪检人员通知被“规”人员家属,但“双规”地点与“双规”理由保密。被规人员的人身安全由办案机关负责(目前全国已有多起因被“规”人员自杀,由纪检机关进行经济赔偿的案例发生)。

五、“双规”的特性

(一)“低度强制性”

这个词是笔者自创的,之所以要生造一个词来形容“双规”,是因为“双规”具有一些其它强制措施所不具备的独有特征。尽管“双规”从制度本身而言是一种所有..党员必须遵守的组织纪律,在“双规”实施之后也能通过客观的条件强行限制被规人员的人身自由。但是“双规”作为一种强制措施缺乏所必须的强制手段——纪检部门的工作人员无权使用戒具也无权实施抓捕,更不能通过其他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来控制人身自由,一旦碰到拒不配合的对象(如不按纪委通知到达指定地点的人员或到达指定地点强行出走的人员),办案人员就只能“望人兴叹”!所以“双规”是个“底气不足”的“低强度强制措施”。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底气不足”的“双规”却在近年来的反腐败斗争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攻坚作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规”人员与..之间的利益联系。利益联系越多,那么“双规”顺利实施的可能性就越大,因为这些人无法承受背离..组织对自身造成重大损失。比如担任领导的党员、国家机关中的党员;反之利益联系越少,“双规”对其的现实约束力就越小。比如不具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党员、农村党员,因为他们不服从组织决定在现实利益上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双规”在机关党员中适用的比率要比在普通党员中适用的比率高得多。同时也更加映证了笔者的观点。

(二)鲜明的政策性

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政策的稳定性与法律的稳定性要相去甚远。而“双规”的依据就是..的政策,及《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条例》的规定。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相比,它充其量只能是个部门规章。再加上它规定的内容又与现行法律存在众多冲突。就注定了它无法直接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同时在全国范围内较为公开的使用“双规”是在1994年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之后,据说是在得到了最高领导人的书面批示后才推广使用的。可以说“双规”是在特殊历史时期内被临时启用的一种特殊手段。

(三)半公开性

在这方面我不愿做过多的理论分析,只想举两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是在中央级媒体,几乎听不到某某领导被“双规”的消息,但某某被逮捕的消息却随处可见。另外一个例子就是在中纪委组织编写的各种版本的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资料中,对“双规”的学理阐述基本上是一笔带过。这两个现象说明什么,我想各位都心知肚明。

五、“双规”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谈到这个问题,我还是举例。自98年以来,全国查处的具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有九成以上使用了“双规”,从妇孺皆知的陈希同案,胡长清案、成克杰案,湛江走私案,厦门走私案到最近披露的湖南省娄底市常务副市长贪污、受贿案,每一件都使用了“双规”。“双规”不但控制了涉案对象,排除了串供的可能,它无时间限制的特殊规定在很大程度上也击碎了涉案对象的侥幸心理,并足以使其就范。因此,“双规”才成为了广大公职人员心目中最有实际效果的监督武器。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双规”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党内的实权派,即公职人员和领导人员。对这样一些握有特殊权利的特殊人员适用一种特别严肃的监督手段,我个人认为在这种体制转型的腐败高发期是一件极为有力也是极为宝贵的的武器。尤其是通过近年来的是实践运用,全国各级纪检系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双规”经验,并且制订了许多有效配套制度,很大程度上抵消了它的负面效应。因此,我认为目前迫切要作的工作是把“双规”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如制定相应的救济制度等等,使之尽早的法律化,以充分发挥“双规”在打击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是断章取义吗?这句话的出处在哪

没有断章取义,是慈禧的“罪己诏”中的一句话,字面意思就是:衡量中国的物力财力,能给就给,只要能讨得各国的欢心。可见其内心惶恐,表示愿满足侵略军的一切要求,但求保清廷平安,保她尊位无损。

罪已诏:“本年夏间,拳匪构乱,开衅友邦。朕奉慈驾西巡,京师云扰。迭命庆亲王奕劻、大学士李鸿章作为全权大臣,便宜行事,与各国使臣止兵议款。昨据奕劻等电呈各国和议十二条大纲,业已照允。仍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既有悔祸之机,宜颁自责之诏……今兹议约,不侵我主权,不割我土地。念友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

扩展资料:

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罪己诏一般是皇帝做错事后写的检讨书,是对本国的人民或官员做检讨。而慈禧的这封罪己诏却是开历史之先河写给洋大人的检讨书,通篇文字充满谄媚与无耻。“念友邦之见谅,疾愚暴之无知,事后追思,惭愤交集”仿佛一边抱着洋大人的大腿痛哭悔改,一边把锅甩给所谓的”愚暴无知“的平民。

”仍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白纸黑字,何来断章取义之说?又何来谣言之说?整句话的意思是:让该大臣将条约的内容仔细斟酌核算,衡量中华的物力,去巴结洋人的欢心,让洋人高兴。值得注意的是,这句话的重点在后一句而不是前一句,重点不在于花多少钱,而是花钱的目的,目的就是“结与国之欢心”一幅谄媚的哈巴狗摇尾乞怜的形象跃然纸上,自居正统的清廷统治阶级简直无耻之尤,国格人格丧失殆尽。

最后,我们再来看有争议的前一句“量中华之物力”,所谓“量”者,或为“尽量”或为“衡量”,我们姑且用遗老们觉得正确的“衡量”这个词吧,那么我们看清廷是如何衡量中华的物力的,赔款白银4亿5000万两,相当于当时十几年的财政收入,如果算上分期利息,金额更是高达9亿有零,呜呼哀哉,这已不仅仅是尽中华物力了,分明是在杀鸡取卵,涸泽而渔啦。还有更加可笑的,这赔款数额居然是洋大人定的,你们国家有多少人呀?四亿五千万人。四亿五千万人一人赔一两,这是一个充满侮辱性的数字。清廷“悉心酌核”“衡量”了一番,大笔一挥,签了。

读《义和团档案史料》,发现了“量中华之物力”的来由,同时对清廷上谕中“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一句之本意,亦有所醒悟,颇有“开卷有益”之感。愚以为,人们于此确有误解之处。现姑妄言之,不当之处,冀识者、智者教我。

1900年12月22日,列强方面经过一段时间的内部争论与协调后,向清廷传抄议和大纲十二条,并声称不可变改。

清政府认为,十二条大纲是各国公使“往复密商其国政府数十日而定议,非此不能转圜,非此不能结局”,因此“十二条不能不照允”。同时清廷也意识到,清廷只要认可了十二条大纲,即可基本保持住其政权,因此又明确指示议和大臣,“惟其中利害轻重,详细节目,尚需竭力磋磨”。也就是说,此时的清政府意识到其政治上的根本性危机已经度过,已具有了与列强就某些具体问题进行“磋磨”的可能,因而要求议和大臣,“审度情形,妥筹磋磨,补救一分是一分耳”。此处的“妥筹磋磨”,是就整个十二条大纲而言的。议和大纲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国允照赔偿各国各款”。当时清军机处估计到列强在中国对外赔款问题上,将有可能“狮子大开口”,因而致电清议和代表称:“赔款各款,势不能轻,惟亦需量中国力所能及,或宽定年限,或推情量减,应请磋磨”。此处的“应请磋磨”,则专指赔款而言,而“需量中国力所能及”,即为后来“量中华之物力”的最初表述。12月27日,清廷再次以电旨的形式,重申了上述思想。

慈禧的确说过“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句话,这是有案可查的。但是在辛丑条约谈判的过程中,而不是签订后。

结合该谕旨的上下文:“昨据奕劻等电呈各国和议十二条大纲,业已照允。仍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其含义是:

奕劻等呈报的十二条大纲我已经准了,可以按照这个大纲去谈判。但仍然命令他将详细的细节内容仔细研究斟酌,要根据中国的物力去赔偿(以免列强狮子大开口),以保证各国满意。

“量”这个字本身就不是“尽中华之物力”的意思,而是衡量,考量。

从另一点,中国是慈禧的家产(站在当时封建社会的角度),她怎麼会舍得将自己的家产全部出卖呢?那她以后以什麼为生?

我们打一个比方,假设一个人遇到强盗抢劫。那麼,他想的第一件事就是保命。於是求大侠饶命,主动搜遍全身把钱财拿出来。当他发现这个强盗只图财不害命的时候,他就会跟强盗哭诉道,你行行好,把我的钱全部抢走,只给我留点吃饭的银子吧。

当这个强盗答应他的这个要求后,他也会觉得也许还能挽回点损失,於是他又向强盗哭诉道:大侠,你看你也不容易,大冷天的还出来做事(抢劫)。我要尽我所有的钱财来给你,以求你满意。但是大侠,你看我上有老,下有小,家里那麼多口人要张口吃饭。大侠,你看你能不能行行好,给我一家老小留点粥喝吧。

假如强盗又答应了他的这个要求,那恐怕这个人会进一步跟强盗商量,能不能分期付款……

综上所述,慈禧太后的那句「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其本意或主观意图是要最小的代价来获得列强撤出中国,客观上是减小了中国的损失,而非夸大。

「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句话的前面的意思是「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和「设法婉商磋磨,尚冀稍资补救」。

综述上所述可见,清廷上谕中之“量中华之物力”,就其本意或主观意图而言,并非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地出卖国家与民族的利益,而是在“不败和局”,确保其政治统治的前提下,以最小的代价,尽可能少的“中华之物力”,去“结与国之欢心”。

章开沅、陈辉主编的《中国近代史普及读本》写道:慈禧看到列强未将其列为祸首,“大喜过望,立即诏告奕劻、李鸿章,不论条约如何苛刻,均可照办,并慷慨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为感激帝国主义对她的赦免,准备进一步出卖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如果说这一表述尚属较为模糊或含蓄,那么,胡绳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一书则是极其明确写道:“这道上谕说,朝廷的态度是‘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就是说它一定要把‘中华之物力’,有多少就拿出多少来,巴结这些武装占领了首都的‘与国’”。张革非、王汝丰编著的《中国近代史》也以类似的语言表述了类似的观点:“1901年2月14日,慈禧又发出上谕,要求奕劻、大学士李鸿章‘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就是说,要将中国的一切物质财富,有多少就拿出多少来讨好帝国主义,以博得他们的欢心,换来自己的反动统治”。徐凤晨、赵矢元主编的《中国近代史》也极其明确写道:“西太后还厚颜无耻地说,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决心以最大限度的卖国,争做帝国主义‘欢心’的走狗”。甚至有人为此而怀疑这一上谕的真实性。季云飞先生撰文说:“以往所有史著都认为慈禧在接到议和大纲后表示要‘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

二战意大利爆笑史是真实存在在历史中的吗?那种无语的事情。。

真的存在。笑话来源于现实。

1、部分是有案可查的。这些有案可查的大多数是大故事。例如抄被防空炮击落的巴尔博元帅,还上过《时代》杂志封面。袭在埃塞俄比亚一败涂地后放毒气也是有案可查的。意大利偷袭败亡的法国还战败也是有案可查的。

2、有些是基于意大利人的性格而加工成的。这些大多数是战场小故事百。这种类型的笑话在其他民族并不少见,例如嘲笑苏格兰人吝啬的笑话等等,只不过意大利的故事背景换成了战场,是针对现成意大利人的性格进行了一定的调侃。进而汇总成了一个“全集”。

扩展资料

意大利,诨名”意呆度利“。被誉为二战时期的——最坑爹猪队友。当然是有诸多段子支持的,芫问首特批颁发的猪队友勋章,这帽子基本上跑不掉了。这些段子基本上出于《二战意大利爆笑史》这本书。这是一本芫首看了会沉默,墨帅看了会流泪的书。

以下答就是简单几个关于意呆利在二战中呆萌蠢的例子:一次战斗中意呆利军离补给站10公里的战场上因为肚子饿,全军竟然煮意大利面吃,然后全军被敌人轻松俘虏。

笑话来源于现实。抄

1、有些是有案可查的。这些有案可查的大多数是大故事。

例如被防空炮击落的巴尔博元帅,还上过《时代》杂志封面。

在埃塞俄比亚一败涂地后放毒气也是有案可查的。

意大利偷袭败亡的法国还战败也是有案可查的。

2、有些是基于意大利人的性格百而加工成的。

这些大多数是战场小故事。

这种类型的笑话在其他民族并不少见,例如嘲笑苏格兰人吝啬的笑话,等等,只不过意大利的度故事背景换成了战场,是针对现成意大利人的性格进行了一定的调侃。进而汇总成了一个“全集”

案字的同音字形近字

案字的同音字:按、暗

案字的形近字:鞍、胺

一、案拼音:àn

释义:

1、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案板。书案。条案。拍案而起。

2、提出计划、方法和建议的文件或记录:档案。备案。议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牍。

3、事件,特指涉及法律问题的事件:惨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4、古代有短脚盛食物的木托盘:举案齐眉(形容夫妻相敬)。

二、按拼音:àn

释义:

1、用手或手指压:按铃。按键。按钮。按脉。按摩。

2、止住:按捺。按耐。按压。

3、依照:按照。按理。按例。按说。按质论价。

4、考查,研求:按验(审查验证)。按察(稽查审察)。

5、(编者、作者等)在正文之外所加的说明或论断:按语。编者按。

三、暗拼音:àn

释义:

1、不亮,没有光,与“明”相对。

2、不公开的,隐藏不露的。暗含(做事、说话包含某种意思而未明白说出)。

四、鞍拼音:ān

释义:套在骡马背上便于骑坐的东西:马鞍。鞍鞒。鞍韂(chàn?)(马鞍和垫在马鞍下面的东西。亦称“鞍鞯”)。

五、胺拼音:àn

释义:有机化合物,胺类大都具有碱性,能与酸结合而成盐,是制作合成染料、药物等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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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汉字笔画:

案相关组词:

1、案值[ànzhí]

指案件所涉及的物、款等的价值。

2、投案[tóuàn]

犯法的人主动到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交代自己的作案经过,听候处理。

3、法案[fǎàn]

提交国家立法机关审查讨论的关于法律、法令问题的议案。

4、案头[àntóu]

几案上或书桌上。

5、销案[xiāoàn]

撤销案件。

有案可查是什么意思?

有案可查的意思是指有证据或有文件可查考,形容证据确凿,无可否认。

中文发音:yǒuànkěchá。

成语解zd释:案:案卷,文书。指有证据可查。

成语出处:李英儒《野火春风斗古城》第17章:“我是公务人员,一切手续证件齐全不缺,有案内可查,有凭可证。”

成语造句:余秋雨《最后的课程》:“由此想到天下一切教容师,他们专业教育上的最后一课都有案可查。”

成语使用:作谓语、定语、宾语;指事情的根据

褒贬解析:属中性成语

近义词:有案可稽

英语翻译:bedocumented